中共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区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六合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1-01-15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6日至9月2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六合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4日,巡察组向六合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8项25个问题,分别是: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不到位;对标意识不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充分;公正司法有差距,审判高质量发展有短板;作风不够严谨细致,管理不到位;执行制度不认真,廉洁风险点管控不力;政治引领彰显不足,重业务轻党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
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院党组诚恳接受,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六合法院成立了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任务,坚持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院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进行研究部署,细化问题清单,讨论、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11月21日,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11月26日,院党组制定印发《中共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细化成70条整改措施,并形成反馈意见整改清单。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院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2020年院党组进行了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专题研究,多次在党组会及中心组学习上强调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研究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所在支部上廉政党课。
(2)督察室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察部门针对干警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
(3)司法行政装备科对报销事项严格把关,全院干警出差均使用公务卡报销。
2.关于“违纪违法问题频发”问题的整改。
(1)各部门和各党支部组织干警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
(2)结合上级法院要求,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按照“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以下检上、全员覆盖”要求,坚持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取得良好效果。
(3)制定《作风廉政监察员管理规定(试行)》,在全院各部门分别设立一名作风廉政监察员,切实强化对每位干警的廉政监督。对廉政高风险岗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了重点督察,突出强化对财务管理的监督力度。根据最高院要求,每名干警每月按时在“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里填写有无过问、插手案件自查情况。
(4)及时发现干警违规违纪苗头倾向,采取提醒(警示)谈话、批评教育、约谈、调整岗位等措施。
3.关于“警示教育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1)在2020年底开展的廉政警示教育专题培训中,严格落实考核机制,督察室及时通报参会情况,各支部参会率显著提升,未发生无故缺席情况。
(2)各支部在开展支部教育活动时,认真学习法院系统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审判部门和后勤综合部门结合支部日常工作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
4.关于“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1)12月,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召开法官会议,继续深入学习“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活动相关文件。
(2)对民间借贷案件进行全省关联案件、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强制检索。如果发现案件涉嫌套路贷或虚假诉讼,不予立案受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3)在案件审理阶段,实行民间借贷案件集中办理,一旦发现违法犯罪线索,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4)执行局强化执行依据审查,发现生效裁判文书或者另案生效裁判文书属“套路贷”及虚假诉讼的,中止执行程序,并交由相关审判业务部门审查。自巡察反馈以来,执行局未发现涉“套路贷”执行案件。
5.关于“消除‘杨、季’恶劣影响工作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1)12月初,政治部对负责会议记录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
(2)12月中旬,在综合部门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梳理检查消除“杨、季”恶劣影响工作有关台账,发现的错误、问题已经全部纠正到位。
6.关于“落实慈善捐款部署不积极”问题的整改。
(1)12月,召开院党组会,学习“慈善一日捐”活动文件要求和有关精神。
(2)12月中旬,政治部牵头按“慈善一日捐”文件要求组织干警个人捐款,全院在编干警共捐款23400元。
(3)12月底,院机关党委(工会)组织干警进行无偿献血,献血量达8880毫升。8个在职党支部对接帮扶全区5名困境青少年,捐款捐物,为困境青少年送去生活、学习用品,在全院营造了扶危济困的氛围。
7.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办案不够”问题的整改。
(1)12月14日,召开院党组会,学习最高院《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
(2)院庭长带头办案意识有所增强,已初步形成院庭长主动承办疑难复杂、重大敏感、矛盾易激化等类型案件的氛围,我院院庭长办案数量明显上升。
(3)将院庭长办案数量纳入全院员额法官绩效考核范围中,并确定合理的院庭长办案数和相应的绩效考核结果。针对办案数量偏少的院庭长,职能部门点对点进行提醒。
8.关于“司法为民理念不够牢固”问题的整改。
(1)12月18日,执行局修订涉执信访的相关规章制度及相关质效考核方案。
(2)关于失信发布平台中失信记录已屏蔽但银行系统失信记录仍存在的问题,执行局已将此情况反映给上级法院有关部门,希望从技术层面解决。此外,执行局还主动加强与银行等金融部门的衔接工作。经沟通协调,信访人已息诉罢访。
(3)在执行事务中心开通信访接待专用窗口,固定信访接待人员及接待日,并以告知书、告示牌及电子大屏形式向群众公布。
9.关于“审务督察职能边缘化”问题的整改。
(1)各部门组织干警学习《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提高干警对审务督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定期通报机制,根据督察工作情况,在内网进行审务督察专项通报。
(2)计划在2021年,选拔任用一名督察室副主任,另配备一名审判工作经验丰富的党员干警至督察室工作。
(3)坚持把审务督察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并将配合审务督察工作情况纳入各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内容当中。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沟通,提出改进意见。
10.关于“审判质效存在弱项”问题的整改。
(1)2020年底,我院多次召开审委会会议和党组会,研究全院审判质效,各部门多次召开法官会议分析数据指标,查找不足,研究努力方向。
(2)2020年全院案件审判效率指标持续保持在全市基层法院靠前位次,市法院《审判管理通报》刊发我院审判管理经验做法,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持续推进,长期未结案件数逐步下降,案件审判质量指标较去年同期有明显提升。
10.我院将根据市中院《全市法院持续推进审判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宁中法〔2021〕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审判管理工作的精细化水平,按月对审判态势进行跟踪把控,从严审批案件审限调整,加强对案件审理全流程的监督管理。
11.关于“办案理念和能力有所欠缺”问题的整改。
(1)已为全院员额法官购买《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专业书籍,组织审判业务部门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项培训。
(2)定期召开法官会议及审判委员会研讨案件,各专业化团队加强对审判工作的总结提炼。
(3)开展2020年度精品案例、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司法建议和优秀法官评选活动,促进法官不断提升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及庭审驾驭水平。
(4)对于巡察中发现的2018年7月办理的庞某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已对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批评教育。
12.关于“陪审员参审案件不均衡,存在陪审‘专业户’现象”问题的整改。
(1)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规定的程序和条件,配合区司法局和公安局,做好陪审员换届和改选工作。
(2)12月,政治部组织召开陪审办工作会议,通报巡察中指出的集中陪审问题,要求陪审办用好摇号系统,设置陪审员参审案件上限,随机挑选陪审员参加案件陪审。
(3)责任部门将定期统计分析陪审员参审频率,对因工作、身体等原因长期不能正常参审的人员,及时提请人大常委会免去职务。
(4)职能部门严控全院陪审员参审案件数,切实减少集中陪审数量。
13.关于“重要资料管理不善”问题的整改。
(1)对2009-2012年的重要材料,经手人已写情况说明,党组会也已多次讨论研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教育等处罚措施,并再次提醒各部门要引以为戒,做好重要物品交接工作。
(2)2020年底,专门开展业务部门书记员档案管理培训,学习本院《诉讼档案工作管理办法》《档案利用管理办法》。
(3)办公室定期发布档案管理通报,每月督促及时归档, 办公室定期发布档案管理通报,对超期未归、未还的,档案室及时催归催还。
14.关于“重要会议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11月底,已查找出院党组会记录中的涂改之处,并进行整改,将2018年和2019年的党组会及院长办公会活页记录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交档案室归档。
(2)政治部和综合办公室全体人员重新学习党组会和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和办公会记录规则和程序,提高记录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3)党组会已研究选派一名政治素质过硬、专业技能好的中共党员负责党组会记录并负责保管会议记录,遵守保密纪律,禁止无关人员查阅。
15.关于“重要文件制定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组织开展公文写作、信息报道等方面的培训,为综合部门干警发放了公文写作类书籍供学习,综合办公室制定本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文稿格式的通知》,规范公文写作要求。
(2)对每一份发文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文稿签发印制前,拟稿人与核稿人负责对文稿进行校对,严格把关确保“零失误”。综合办公室梳理了近两年来制定的重要文件,纠正了书写不规范、不严谨之处。
16.关于“重要材料审核不细心”问题的整改。
(1)建立了文稿“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审核、校对准确无误。同时对拟稿人、审稿人、校稿人严把政治关,并将责任细化到个人。
(2)定期对审稿人、校稿人进行专业培训。
17.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2018年市审计局对我院进行财务审计反馈的问题,我院于2019年3月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整改要求,并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按《会计法》等财务管理规范履行职责,对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的票据凭证一律退回不予支付。
(2)因2017-2018年我院诉讼费账户只收不退,诉讼费退费在案款账户进行核算,责令财务人员将2017-2018年案款账户的账册予以补打印。现在诉讼费和执行款已按照“一案一款一账号”要求严格操作管理,收支账目明细清晰可查。
18.关于“大宗物资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责任部门及时整改,严格执行本院《物品采购及管理规定》,落实商谈小组责任制。
(2)责任部门已完善好商谈小组询比价会议记录。
19.关于“合同签订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1)责任部门已将不规范合同全部修改、完善、整改到位,并对近三年来合同进行“回头看”,已分类管理各类合同,移交档案室归档。
(2)12月起,建立经办人与科室领导双重审查制度,制作合同签订双重审查表,严格审查合同内容,确保合同签订符合规定,避免出现错误、涂改等现象。
20.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12月14日,召开院党组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本院出台的《党组议事规则》。
(2)党组议事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规定,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坚持由党组民主讨论,集体决策。
(3)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邀请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参加党组会。
21.关于“中心组学习抓得不紧不实”问题的整改。
(1)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自巡察反馈以来,已集体学习研讨3次。
(2)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理论与调查研究相结合,专家辅导和专题讨论相结合,丰富学习形式,邀请区级机关工委书记旁听中心组学习。
(3)重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时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委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要工作部署。
22.关于“基层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机关党委不定期抽查各支部工作台账,在职8个党支部及2个离退休党支部均能贯彻落实好2020年“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台账齐全。六合片老干部党支部因工作突出,被中共江苏省委老干部局、中共江苏省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评为全省离退休干部“六有一提升”示范党支部。
(2)院机关党委根据修订后的《党支部积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对照细则对8个在职党支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形成《六合法院2020年度党建工作检查情况通报》,对各支部党建工作总体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并评选出优秀党支部。
(3)按照“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要求,进一步加强支部特色品牌创建活动。结合“行走的天平”推广“党徽耀天平”特色党建工作品牌,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断增强党建工作活力。
23.关于“党员发展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1)院机关党委已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各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检查指导,并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列入对党支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2020年底我院按程序发展一名预备党员。
(2)机关党委继续严把党员入口关,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十六字方针的要求,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24.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小额零星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未达到招标金额的,实行三家询价方式,经院党组研究后,以选择最低价为原则,确定工程施工方。加强工程管理,做好跟踪审计、项目验收。分类管理各类合同以及相关材料,并及时进行归档。
(2)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在责任部门中指定一名中层干部负责工程管理工作。同时,结合部门工作会议和支部党员活动日,加强对职能部门的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不断提升规范化意识,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进一步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2021年度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院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聚焦问题,立行立改。根据整改方案,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形成自我发现问题、自我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成果。
(三)强化责任,抓好落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从严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坚持党建带队建,队建促审判,切实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7126899;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延安路72号406办公室;电子邮箱:244199282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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