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六合区纪委监委 更新时间:2022-08-302022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将两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区粮食购销公司樊集分公司原经理王道华、马集分公司原经理董光明违规用公款购烟的问题。2017年11月至12月期间,经王道华同意,区粮食购销公司樊集分公司公款购烟6395元并报销入账,同时王道华还有其他违纪行为;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期间,经董光明同意,区粮食购销公司马集分公司公款购烟1350元并报销入账。2022年6月,王道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董光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区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徐广星、办公室主任梅金媛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2018年9月至2021年11月期间,经梅金媛提议、徐广星同意,特殊教育学校向15名在编教师发放津补贴2.3万元。2022年6月,徐广星、梅金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以上两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在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深刻说明纠正“四风”任重道远、一刻不能放松。临近中秋、国庆,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训,牢固树立纪法意识,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将持续强化节日期间的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对 “四风”突出问题一律严查快办,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