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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委巡察办   更新时间:2024-05-06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 2023年8月8日至9月2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法院进行了巡察。11月22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为切实做好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院党组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注重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党组书记、院长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直接部署、直接参与、直接督办。班子成员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各责任部门认真对号入座,主动认领,自觉扛起整改责任,形成了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抓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督促推进

院党组每月召开党组会研究整改情况,直面问题、查找症结、剖析原因,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从严从实、积极主动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对能及时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督促推进,对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及时进行提醒,定期梳理整改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推进措施,动态分析整改成效,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三)坚持求真务实,强化整改落实

严格按照区委巡察办《关于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开展整改工作,把握时间节点,从紧安排,抓紧落实,对照整改清单实行对账销号,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巡察整改治本作用,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着眼于“长久立”的机制,积极将巡察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坚决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司法质效与河西新城现代化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审判质效突破人案矛盾掣肘办法不多”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逐月调度长期未结案件,6个月以上未结案件由分管领导督办、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由院长督办,新增案件一律提交审委会研究。截至2024年2月29日,我院12月以上未结案件14件,超12个月未结案件比0.037%,在最高人民法院设定的考核参考区间范围内。

(2)针对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审管办每月定期进行质量评查,并将评查结果提交审委会,由审委会不定期专项评查。评查结果已运用于法官个人年度业绩考核中。同时,审管办逐月抽评6个月以上已结案件,以案件评查为主要抓手,助推案件质效提升。

(3)持续深化“公益性托底、市场化并行”调解模式探索,增强调解力量,优化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2024年1月至2月,我院诉前调解成功案件1858件,同比增加1134件,调解成功率同比上升21.82%。

2.“执行工作应对区域金融快速发展提前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积极开展金融案件执行工作机制改革,通过“以保促执”的方式,不断加大财产保全力度。对经采取查控措施,发现确无履行能力的案件,向金融机构出具《查无履行能力证明书》,不再挤占执行资源。

(2)进一步细化金融执行案件操作规范,从流程节点等方面进行管控,提升集约化工作水平,让案件办理提质增效,切实减少办案用时。

(3)严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二号司法建议”的要求,与辖区主要金融机构沟通,强化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意识,严把授信审核关口,并规范自行催收方式,压实自行催收责任,促进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3.“执行资源配置不够科学合理影响执行质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2024年2月19日,正式启用改造后的执行指挥中心,并挂牌成立执行服务中心,全方位为当事人提供执行立案、初次接待、案件咨询等一站式服务。

(2)严格贯彻落实省法院“854模式”工作要求,重新优化执行指挥中心人力资源配置,减轻执行办案团队事务性工作量,实现“办事”与“办案”的有机结合。

4.“落实‘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与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系统思维、问题导向,强化对法院干警培训,提升情理法融合式办案能力,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强化裁判文书质量,将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书说理,提升裁判的法律认同、社会认同和情理认同。

(3)依托“融合法庭”建设,法官定期走进街道、社区,开展巡回审判等活动,与群众“面对面”“零距离”普法。

5.“司法安全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警队加强每天法院内部巡查力度,扩大巡查范围,通过监控和巡查二合一的方式对重点区域加强巡查频次,维护法院司法安全。

(2)在区委组织部的支持下,将在空缺编制内公开招录司法警察,以保障审判执行工作有序开展。

(二)关于“服务保障全区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金融案件处置效率滞后于金融聚集区发展速度”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加强长三角金融多元解纷中心建设。已制定推进2024年度长三角金融多元解纷中心实体化运行工作计划,协同金融城理事会成立金融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招录20名专职管理人员,另将新引入5家民间特邀调解组织。正试点金融借款案件批量交由中心直接开展诉前调解的工作模式,后期根据试点情况,进一步完善中心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切实提升解纷实效。

(2)建设引入区块链技术的一体化解纷平台。市法院及我院已多次组织召开辖区内银行业座谈会,就区块链技术在互联网业务中的应用及与法院区块链的对接进行商谈。在市法院的统筹谋划下,计划引入南京数字金融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一体化平台的建设工作。

(3)加强要素式审判工作。截至目前,金融借款类简案已实现要素式审判;大部分类型化的金融繁案,如票据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追偿权纠纷、保证保险合同纠纷等,金融法庭自主创新制作了要素式文书模板,结合案件要素表,实现同一批次案件法律文书“一键生成”。此外,金融法庭持续优化案件流转机制,对各承办法官受理的类型案件在立案、送达、开庭、文书制作等流程上统一标准、限时完成,努力压缩金融繁案的审理天数。

2.“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不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2023年12月,正式上线“法企云握”微信平台,为广大辖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正在制定法企云握微信平台工作方案,并明确专人负责,尽快更新信息。

(2)强化履行不能企业执行转破产工作,制定工作目标,强化部门衔接,缩短办案周期。

3.“司法宣传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优化完善司法宣传工作相关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宣传工作导向,细化具体任务内容,实现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个人。重点围绕司法宣传社会受众类型特点,加大不同宣传手段运用,针对青少年群体,加大深入辖区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课的力度;针对辖区企业,进一步创新“百名法官进企业”活动形式,打造了南京市第一个专门面向辖区企业的线上法律服务平台“法企云握”,提升了司法服务企业的精准度和便利性;针对不特定群众百姓,专门出台了“小切口大民生”案例主题宣传方案,用以案释法方式提升了面向社会面的法治宣传效果,微信公众号粉丝量、点击量有明显提升。

(三)关于“司法改革标准不高”问题的整改

“诉源、执源治理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为切实压降诉讼纠纷数量,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向区委政法委进行专题报告后,区委政法委已经牵头房产、人社、教育局等部门以及辖区六个街道,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涉诉矛盾纠纷联调联动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正在推进群体纠纷联调联动化解机制。

(2)立案庭速裁团队与诉前调解紧密衔接,调解员嵌入速裁团队,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对调解工作作出有针对性地指导,强化调解工作成效。

(3)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法院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系列重要部署,制定《关于建立“立审执裁破一体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4月正式实施,一体化推进执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4)按重构后的金融案件执行工作机制开展工作,根据查控结果进行分流过滤处理,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降幅明显,同比下降47.23%。

(四)关于“司法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聘用制人员队伍不稳定”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完善聘用制人员考核方案,将百分制综合考评纳入绩效,进一步提高聘用制人员薪酬待遇。

(2)完善聘用制人员晋级机制,调动聘用制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聘用制人员的待遇与成就感,确保队伍稳定性。

(3)加强谈心谈话,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开展趣味运动会等文体活动,帮助聘用制人员劳逸结合,缓解工作压力。

2.“进网格参与综合治理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优化政法网格员队伍,调整网格员名单,常态化开展“法官进网格”工作,确保所有法官和法官助理沉入基层网格一线,运用好专业优势,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2)与“融合法庭”工作同部署,积极主动参与服务社区网格群众,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解指导、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工作,力争将矛盾化解在网格。

3.“审判职能延伸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大力推进个案办理的审判效益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结合最高院最新审判指标考核办法,更新优化司法调研考核方案,加大司法建议工作考核力度,同时将推进情况纳入院庭长考核,进一步压实具体工作责任。

4.“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持续开展司法作风专项督察,坚持按月制发12345 政务热线工作通报、法官联系不畅情况通报、审务督察通报,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

(2)进一步细化干警工作作风考核细则,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和落实,切实增强干警的为民服务意识,提升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能力。

(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问题的整改

1.“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院领导班子主动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及干警谈心谈话,了解干警所思、所想、所盼,并做好谈心谈话记录。

(2)常态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干警进行日常监督,每月进行一次作风及违纪通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党风廉政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召开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履职尽责本领。

(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3.“党风廉政风险排查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开展队伍风险点排查及防范整治工作,全院各部门和干警个人深入对照开展检查,各部门根据工作内容和实际情况制定风险点防治方案,对于各部门干警反映的共性问题与隐患,及时制定针对性措施与办法,扎紧制度笼子,制约监督权力。

4.“警示教育工作做得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召开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组织干警参加全省法院2024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召开院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引导干警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2)通过定期通报违纪违法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六)关于“司法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文书质量有瑕疵”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严格执行结案文书三审三校制度,由承办法官负责文书初审、读校,书记员通过文书纠错软件复核,审管办在结案审查时对结案文书予以审查,层层把关严防文书质量瑕疵。

(2)按照上级法院阅核工作机制要求,“因人而异”“因案而异”动态确定阅核范围,发挥院庭长监管作用,进一步防止文书瑕疵,提高办案质量。

(3)将文书质量纳入考核体系。定期通报文书质量问题,明确文书质量瑕疵责任主体,从源头防范文书质量瑕疵,切实提升裁判文书制作质量。

2.“档案管理存在疏漏”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各执行团队及时将执行过程中形成的纸质材料移交中间库扫描入卷归档;对已归档的案件,通过中间库借出卷宗,并将新增材料入卷重新归档。

(2)中间库每周提交工作周报,以便掌握归档工作进度。

3.“违反规章制度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组织干警学习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相关规定,梳理制度执行情况,进一步查漏补缺。

(2)坚持院领导每周审务督察制度,每周通报制服混穿、席卡摆放错误等不规范司法行为。

(3)上线云考核系统,将干警审管通报、案卷归档及上诉移送超期通报、迟到早退等纳入减分项,强化干警规矩意识、纪律意识。

4.“法官任职回避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严格落实本院关于法官任职回避的规章制度,对全体员额法官的亲属是否具有律师身份开展动态排查并签订相关个人承诺书。

(七)关于“诉讼费、执行案款的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执行案款延期发放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不定期组织干警学习上级法院有关案款管理的规定,对有法定事由暂时不能发放的,应办理延期手续,并提供相应材料,经执行局长审批后方可办理延期手续。

(2)案款专员不定期公布临期案款,提醒各执行团队发放,严防增量。

2.“案款发放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审查案款发放手续,确保执行案款发放无误。

(2)所有案款必须经执行局长签字审核后,方可进行发放。

(八)关于“财务报销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坚持以学习促进强化规范化意识,严格按照《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等规定,提高工会经费使用规范化水平。

加大干警出差前期审核、后期费用报销等相关流程最新规定要求的学习宣传力度,不断强化干警外出办案审批程序的节点层级管控,进一步杜绝干警因应急性、临时性公务出差过程中出现的个别相关审核工作程序倒置等现象发生,提高干警外出办案的后勤保障事务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常态化做好用餐部门订餐申请的日常审核,抓好过程性工作台账和阶段性工作的复查复核,进一步提升干警日常加班用餐保障管理规范化水平。

(九)关于“工程项目建设和服务采购的风险防控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狠抓风险防控的预见性重视程度。加强综合办公室等相关工作部门人员对工程项目建设和服务采购有关规定的细化学习、深入理解,提升工作人员在工作执行中对各类潜在风险的预见、预判能力。强化工作过程的程序把关,增强采购等事务的流程层级把控责任意识。

(十)关于“食堂采购管控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全面加强包括食材采购等在内的食堂管理流程监管力度,确定采购的食材品类,并按照食材品种的差异性,进一步丰富食品采购的多样化渠道。同时,明确一名具备食堂管理经验的工作人员,专司食堂人员日常管理、食品加工管理、台账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进一步提高包括食堂采购在内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及时性、精准化水平。

(十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深不实”问题的整改

1.“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主动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三会一课”进行学习,真正从本质上学懂弄通。

2.“学习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根据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年度计划并认真执行。

(2)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性安排,学习内容兼具政治性、理论性和专题性。

3.“学习形式单一、内容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严格按照《全区处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落实各专题学习任务,创新学习方式,通过专题学习、开展讲座、研讨、调研、参观等方式丰富学习内容,强化学习效果。

4.“重‘留痕’轻实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每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2名中心组成员围绕理论学习与法院业务工作谈心得、谈体会,“一把手”对中心组成员交流发言材料审阅把关。

(十二)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干部队伍建设发展规划不够合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加强对干部队伍的分析研判,合理规划干部队伍建设,有序开展干部队伍职级晋升、职务选拔,尤其注重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完成3名副科职晋升工作,年轻干部比例进一步提升。

2.“审判力量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在区委组织部的支持下,完成4名四级高级法官晋升工作,领导班子成员的法官等级达到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完成1名初任法官的遴选工作。

3.“落实“四敢”精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深化落实“三项机制”,开展“敢拼善为赛业绩护航发展比贡献”竞赛活动及“季度之星”评选等活动,并及时归纳总结,报送“三项机制”典型案例。

(十三)关于“机关党委抓党建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1.“对支部工作指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制定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三级责任”清单,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党建主体责任。

(2)院机关党委每月制定党建工作提示单发各支部,对支部重点工作进行布置、提醒、督促,指导支部开展组织生活。

(3)落实党务干部轮训制度,通过专题辅导、研讨交流、现场教学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4)院机关党委委员全覆盖列席支部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指导。全面检查智慧党建平台各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维护情况,对不规范的组织生活记录进行通报并限时整改。

2.“机关党委会议未按要求召开”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落实院机关党委议事制度,每月召开机关党委会议,布置党建重点工作。2023年12月14日召开机关党委会议,审议2023年度机关党委工作报告,总结本年度党建工作。2024年1月9日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部署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2024年2月4日召开院机关党委扩大会,开展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并部署2023-2024年度党员冬训工作。

3.“抓党建工作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规范支部日常工作流程。机关党委进一步强化对各支部换届工作的指导和教育培训,贯彻好上级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要求。

(2)建立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考核内容,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十四)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1.“党建工作未纳入班子分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将党建工作纳入班子成员分工,明确机关党建工作由一名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负责。

(2)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积极创新思路理念,探索方式方法,推进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紧密融合提升。

2.“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加强对法院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

(2)院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党组听取机关党委2023年度党建工作情况报告,开展2023年度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3.“基层党务力量培训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加大党务干部学习培训力度,为党务干部提供学习、培训、参观的机会。根据上级部署组织新任支部书记参加党务工作培训,学习党内法规、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组织支部组织委员观摩区机关2023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会议,学习会议程序规范。

(十五)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1.“民主生活会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向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市中院报送专题民主生活会预报表和会议方案并邀请列席指导。院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分管领域问题,剖析原因,明确举措,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聚焦主题,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对照重点方面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组织生活,创新组织生活形式、提升组织生活质量。

(2)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干部参加支部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组织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认真剖析、查摆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作出整改承诺,会后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

(十六)关于“常态化整改坚持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党组及时开展巡察整改内部“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

(2)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工作常态长效机制,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在落实巡察整改要求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推动建章立制工作,实现长治长效。

三、下一步推进整改计划

我院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下一步,法院党组将继续按照区委第二巡察组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的绝对领导,不断加强班子建设,提高履职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引领作用。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牢固树立抓党建是党组第一职责意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案件质效的整体监控和把握。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院党组将紧扣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把深化巡察整改与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把制度落实和作风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常抓不懈,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不断提高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及时总结本次巡察整改的有益经验,举一反三,研究建立完善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的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好巡察成果,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83577210;邮政信箱: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1号楼人民法院1015办公室;电子邮箱:NJJYFY@126.COM

建邺区人民法院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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