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建邺区委巡察办 更新时间:2022-06-19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2月17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了巡察。2022年2月17日,巡察组向大队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要求大队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全力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大队班子不等不靠,立即全面动员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大队关于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每一条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分别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大队先后召开了班子会议、整改工作专题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针对巡察中指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摸排、调研,以上率下,通过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和改变工作作风等,推动全面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19条需要整改的具体问题,真改实改,对账销号,截至目前,共计1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精神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大队于2月25日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会议,传达学习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市监稽〔2019〕47号)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9〕41号)等上级相关文件,深入学习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加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思想自觉。
2.关于“大队领导班子多数成员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认识不清”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进一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宣传和教育,2月25日、3月9日分别组织大队领导班子专题学习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精神,切实从思想上提高班子成员对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目的和意义的认识。按照《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行政,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持执法重心下沉,增强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意识,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秉公执法、人民满意的职业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
3.关于“大队未建立党组织”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问题反馈后,局党委第一时间向区委组织部请示建立“建邺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支部”,2月28日,区委组织部下发建委组发〔2022〕25号文,同意成立“中国共产党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支部委员会”。3月8日,大队召开第一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局党委委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殷学文同志担任支部书记,随后召开支委会明确分工,党支部认真落实“书记管党建、书记抓党建”要求,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进大队党建工作全面开展。4月12日,支部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党员同志们分别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4.关于“大队对党员的监督教育管理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作风建设,加大对大队党员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对违规违纪人员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多措并举解决作风问题。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2月25日上午,局党委开展党员冬训暨党风廉政教育大会,邀请区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副组长给全体干部职工上了专题廉政党课,局党委书记范清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进行了宣讲,大队全体人员参加了学习。组织大队全体干部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网上在线考试。三是修订《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廉洁自律规定》,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廉政建设。
5.关于“大队运行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明确了大队行政执法职能。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实行了“局队合一”的管理体制,统一以主管部门名义执法,形成机构设置合理、执法权力集中、运行机制科学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主体,减少多头执法、减少多层执法、杜绝一事多罚。加强了大队内部管理,制定了大队考勤、请销假制度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等制度。
6.关于“卷宗目录与内容材料不符”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执法负责人会议,对案卷存在的问题逐一解读,讨论整改方式。二是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强素质、提能力、练内功,努力提高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三是对部分卷宗目录与内容材料不符的案卷进行了整改。
7.关于“会议记录前后不一致”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法制科组织全体办案人员和法制员学习《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的规定》,讲解局办案件和分局自办案件的办理权限和程序要求,明确基层法制员的核审职责和文书制作要求,要求办案人员和法制员对相关案卷进行修改完善。二是对会议记录前后不一致的案卷进行了整改,办案部门正在继续对其余案卷进行逐一核查。
8.关于“存在卷宗立卷人和检查人签名由他人代签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出现办案人员代签字问题,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查找原因,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局全体办案人员重申执法办案制度和执法人员职责。二是立即对案卷进行修改,由案件主办人进行签字确认。
9.关于“大金额处罚减免率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法制科组织全体办案人员和法制员认真学习省、市局出台的《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以及《关于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规定》,要求办案人员按照上述文件规定,严格对照当事人主观过错、违法行为程度、危害后果等要素适用条件,严把自由裁量权的量罚,做到过罚相当。
10.关于“减轻处罚幅度较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本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在讨论案件中加强了对办案单位自由裁量权的审查,认真审核办案单位提交的从轻、减轻和免予处罚的证据和依据,合理把控从轻、减轻和免处的裁量幅度,对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具有从轻、减轻或免处情节的,案件审理委员会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信。
11.关于“大队有独立账户,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大队公用经费混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区市场监管局及大队已理清人员隶属关系,明确各单位公用经费保障对象,依据大队年度预算安排做到专款专用。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培训,提高责任意识,提升专业能力,严格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审查支出事项与预算主体关系,避免经费混用现象发生。强化内部审计,组织专人对单位支出事项进行审查,看是否存在部门经费、主管单位经费及下属单位经费混淆支出事项。
12.关于“提供的票数分配表与实际报销人数不符”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对报销不规范情况已进行了整改,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教育,进一步强调制度规定,今后在此类票据、书籍等发放过程中,将严格做好签字登记归档等工作,提高财务工作规范化水平。
13.关于“慰问费报销手续不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经对存在问题自查,相关人员报销手续已完善存档。下一步将严格履行慰问费报销手续,在上报前核查相关辅证材料有无遗漏,确保手续完善。
14.关于“合同主体与发票主体不一致”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大队完善单位合同管理规范,明确合同主体与发票主体一致才可支出。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工作责任心教育,强化财务审查,要求在报销审核中,加强主体审核,对主体不一致的单据不予报销,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三是对历年来签订的合同进行梳理、审查,对不规范的合同进行补充完善。
15.关于“合同主体与盖章主体不一致”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大队对历年来签订的合同再次进行梳理、审查。对主体不规范的合同修改合同主体,对用章不规范的合同重新加盖印章。二是完善单位合同管理及财务管理规范,将合同管理与财务管理相融合,明确合同主体与印章主体一致才可支出。
16.关于“合同要素不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大队重新审查合同内容,补齐欠缺的合同资料。完善单位合同管理办法,明确合同签订人员、权责等事项要求,加强合同合规性审查和管理,对合同管理人员开展法律培训。
17.关于“相关报销凭证中未附招议标佐证材料,大队也无法提供招议标存档材料”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江苏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修订了《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及自行采购管理办法》,依托内部控制制度,明确采购人、使用人、管理人等责任,细化采购流程,确定招议标方式,对招议标资料存放归档提出要求。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省、市、区各级政府采购要求,并认真贯彻落实。三是组织力量专门整改巡察指出的无法提供招议标存档材料问题,目前,相关材料已由原保管人移交并存档。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2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进一步深化整改。
1.关于“大队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未履行各自主要职责”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大队长殷学文同时兼任局党委委员,分管全局行政执法工作,客观上履行了行政执法职责,三名副大队长及六名中队长在各单位也主要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机构编制要求,在局大楼设立了大队办公室,原计划在各街道挂牌成立执法中队,因疫情原因有所耽搁,下一步将继续推进,合理配备大队行政执法人员,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2.关于“大队的行政管理工作未正常运转”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因南京市目前还没有制定出台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对于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如何运行没有具体的指导意见。目前,大队正着手在各街道进行执法中队的挂牌,下一步评先评优、人事任免等相关事项后期将由大队领导班子研究制定后报主管部门党委研究审批,并逐级进行上报,综合执法大队的集中办公目前按照新老更迭过渡的方式逐步整合,人员混岗混编正在逐步规范。
三、下一步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开展“对标找差”,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更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进一步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确保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稳步发展。
二是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强化政治统领,带头捍卫“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主要负责同志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着力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和党员队伍的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警示与查处力度;建立健全大队干部考核、选拔、激励的有关制度,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有效提升干部的创造力和执行力;加大对现有中层干部的培训力度,拓宽培养渠道,积极搭建专业人才成长平台,不断提高干部的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
四是进一步提高整改成效。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进一步推进的整改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完善各类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85739747;邮政信箱: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双和园办公区3幢817室,邮编:210041;电子邮箱:scjg_admin@njjy.gov.cn。
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