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建邺区城管水务集团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建邺区委巡察办 更新时间:2021-04-26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9日至11月1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城管水务集团进行了巡察。12月4日,巡察组向城管水务集团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制定清单,强化组织领导。为有效推动巡察整改工作,集团领导班子逐一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以巡察反馈的18项34个问题为依据制定了巡察整改清单,保证巡察反馈意见无缺项、无遗漏、全覆盖。根据巡察整改清单,领导班子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34个问题在集中整改期内要完成或阶段性完成的任务和措施,严格对照标准,明确了各项整改任务的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
(二)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主体。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察整改清单,主动认领,自觉对接,积极落实整改。整改工作全面推开后,集团领导班子定期听取集团各部门及各子公司所承担整改工作的推进思路和任务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并提出主责领导、主责部门以及下属子公司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夯实责任,并要求各位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查找自身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分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追本溯源,深挖病根,对症下药,科学施策,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严格标准,坚持落实整改。在领导班子带领下,集团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主动认领问题,层层压实责任,人人承担责任。集团主要负责人及时掌握落实整改的进展情况,派专人到集团各部门及各子公司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销号。集团要求各方面整改既要注重当下举措的落实,更要注重长效机制建设,注重加强制度、机制、体制、程序等方面的建设,发挥整改成果的长效作用。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3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未能及时组织”问题的整改。
2020年12月25日下午,城管水务集团党总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其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时,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应急管理部呈报的《关于近期江苏省事故多发原因剖析》与“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后”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分析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隐患。要求建立健全集团安全生产责任网络,自上而下、到边到角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各子公司、各部门负责细化岗位安全职责,明确责任分工,消除安全责任盲区。
2、关于“中央重要文件未能及时组织学习”问题的整改。
集团党总支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党总支委员交流讨论后,提出党总支要结合企业改革发展实际,坚持经营管理和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的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者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科学设置基层党组织;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完善党支部议事规则,加大党务工作人员与经营管理人员双向交流,逐步提升管养一线、青年职工和高知识群体党员比例,着力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下属各子公司党支部都已组织了学习研讨会议。
3、关于“监事会的监督职责没有履行”问题的整改。
集团于2021年1月8日召开职工大会重新选举职工监事,已按照选举流程整理会议记录。集团监事根据监事会职责,进行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经营管理层执行公司职务等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汇报监督事项情况。
4、关于“有效的权力制衡和监督检查未能构建”问题的整改。
2021年1月11日上午,集团党总支组织学习了《关于深化建邺区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与会人员围绕《意见》7个部分内容,就如何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升国资国企改革成效,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谈认识、谈体会,并重点就如何着力破解企业发展活力、竞争力不足,市场化经营机制不灵活等突出问题,提出了要整合资源,遵循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规律,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做大做强国有资本,实现员工激励、企业激活,把集团打造成“用待遇留住人、用感情留住人、用事业留住人”的平台等好的措施和建议。
5、关于“集团在科学管理决策上全面把控、预防风险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集团领导班子在对子公司舆情管理的过程中,增强了政治敏锐性,提高了预防风险能力,对每项决策进行研判和评估风险。针对涉及环卫职工及周边群众切身利益舆情容易多发的情况,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完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不良社会影响的舆情,加强苗头性、倾向性信息的分析研判,做到早发现、早预防。
6、关于“集团主要领导对子公司负责人监督谈话不够”问
题的整改。
集团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需要,为及时了解掌握各部门及各子公司负责人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准确把握领导干部的思想动态,切实加强日常教育与管理,根据《建邺区干部监督谈话实施办法(试行)》内容要求,对集团各部门及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制定谈话工作计划,截至目前,现已开展3次谈话。
7、关于“集团对子公司的财务情况监督检查不够”问题的整改。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进行监督管理,集团制定了《城管水务集团全资及控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制度》;2020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分别到四家子公司监督检查,主要包含2020年预算执行及2021年预算编制情况;2020年绩效完成情况以及2021年度债权债务清理相关问题。
8、关于“集团对子公司存在的问题抓早抓小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为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各子公司严格按照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中的“固定资产处置流程”进行处置固定资产,同时参照集团员工加班申请制度和加班费发放标准规定等日常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本公司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二是工程进入施工阶段后,工程建设部每月抽查子公司在建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台账等相关内容,并按照考核细则打分排名;三是河西建环公司定期向集团领导班子汇报垃圾处理费征收、退返情况,并以纸质文件形式向区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汇报相关情况。
9、关于“集团个别负责人超发薪酬”问题的整改。
集团严格按照区国资办下发的《关于兑现城管水务集团主要负责人2019年度考核年薪的通知》内容要求,重新对集团领导班子2018年-2020年的薪酬进行核对,并将相关超发费用退回。
10、关于“存在提前超额兑现工资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根据2019年绩效考核审计报告中提出集团领导存在超额兑现工资的问题,集团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在2020年6月份兑现集团负责人工资时,已按照《关于兑现城管水务集团主要负责人2019年度考核年薪的通知》内容要求完成整改,并杜绝提前超额兑现工资的情况再发生。
11、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已对集团及集团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工作职责内的廉政风险点内容重新进行了认真、仔细、全面的梳理、排查。现排查出集团负责人一级、二级、三级风险点共计11条,集团风险点共计11条,集团领导班子风险点共计12条,并召开党总支会议研究通过,向区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报备。集团领导班子将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形成“风险明确、责任到人、监督有效、处罚有据”的廉政建设机制。
12、关于“规章制度制订试行动作相对滞后”问题的整改。
集团在2018年成立初期已制定《南京建邺城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在2018年底,集团通过招标的形式确定东方智业公司对集团的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制定系统的、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体系,并于2020年6月最终修订完成。集团现已要求各部门及各子公司严格按照修订后的内控制度进行落实执行。
13、关于“公车制度改革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集团已对《南京建邺城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办法》内容进行修订,增加“对于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企业负责人,一般公务活动(应急和重大商务活动除外)不得使用公车”内容,另外集团所有员工外出办事必须进行领导审批、登记后方能使用公车。
14、关于“集团年终总结部分内容与实际描述不符”问题的整改。
经核实,禹贡市政公司因有故障的无人机维修成本太高,暂时保留,其零件可为其他无人机维修时使用,对于后期购买的各类设备已要求附加明确的使用记录,对有安全隐患的及时联系厂家维修或退货;集团对各子公司业务工作进行宣传或总结时,必须进行核实,得到准确、翔实的资料,才能写进报告材料中。
15、关于“集团家具采购的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经核实,集团家具采购在邀请招标过程中,发现部分办公家具采购数量需要变更,所以在答疑环节对限价进行变更。在投标环节中,另一家投标单位所报清单符合招标文件清单内容,应视为已知晓答疑变更事宜。根据2018年10月评标复议报告,内容是“谈判委员会一致认定该公司未通过初步评审,按废标处理”,所以未对该家单位扣下投标保证金(可提供招标文件);集团工程建设部已对智能化招标过程进行核实,并加大了对招投标文件内容的核查力度,严格规范招标流程。
16、关于“合同档案管理不正规”问题的整改。
集团各部门及子公司全面梳理负责承接的已竣工项目的工程档案,确保竣工档案已递交市城建档案馆;完善了合同文本管理流程,工程合同文本经集团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逐级审批后,交由行政管理部统一编号、存档;其他未竣工工程资料暂由各承建单位负责保管。
17、关于“款项支付附件证明材料不全”问题的整改。
集团财务管理部已对支付款项进行梳理,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关于支付律师费6万元合同及集团办公室装修可研费2万元合同,都已查找出并附在财务凭证中;加强财务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报销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审核;每月要求子公司财务室上报财务报表、资金月报表、月度财务分析基本情况调查表等,及时了解子公司财务状况,并指导子公司进行全面预算编制。
18、关于“超起点现金结算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针对超起点现金结算问题,集团及各子公司严格执行《日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与其他单位的经济往来,凡是能够通过转账结算的,不使用现金结算。工资发放一律采用银行汇款,单笔金额超过1000元的支付通过银行汇款结算。
19、关于“食堂采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集团已解除与云厨一站采购物品协议,严格落实采购制度,与欧尚等正规超市签订采购协议,明确了采购食品流程,每月开具正规采购发票,发票后附每日采购物品具体明细,行政管理部负责对采购物品数目、重量等进行核准。
20、关于“款项申请与实际用途不一致”问题的整改。
景宏园林公司在2017年1月23日经公司领导集体讨论,根据公司主营业务拓展需要,实行激励措施,鼓励员工多劳多得,为在春节放假前把奖励金发放到个人,在当时无法预约银行取现的情况下,暂以2017年度应急抢险备用金形式领取发放,并于2017年2、3、4、9月份回冲备用金。景宏园林已于2020年10月份针对应急抢险备用金用作绩效奖金发放事宜做相关情况说明,并附上相关政策依据和明细清单,并委托第三方修订和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21、关于“加班费审核入账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景宏园林及其他各子公司已完善加班管理制度,对加班申请、审核和报销时限已作相应修订,规定确需安排加班的,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并报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员工加班费必须于次月月底前完成报销,不可累积逾月报销。
22、关于“集团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2020年12月按照固定资产盘点流程,由行政管理部、财务管理部抽调人员与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对集团办公用房装修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登记。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集团办公用房装修项目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并依据决算审核报告对已经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于2021年1月按明细入账。
23、关于“下属公司固定资产处置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一是禹贡市政公司已经严格按照国资办下发的关于公车管理的规定,对于拍卖的车辆均采取第三方评估的形式,以评估价作为车辆拍卖的重要依据进行交易。二是河西建环有疑问的两台电脑实际购买时间为2011年11月和2012年3月,均是河西建环企业改制前(事改企)购置,改制后于2013年1月22日统一转入河西建环固定资产,2017年6月报废时,两台电脑的使用年限实际均超过五年,且经核验,确无维修再利用价值。三是集团及各子公司已根据巡察意见和《建邺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摘编》的相关规定,对于固定资产的处置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明确计算机等电子设备最低使用年限。
24、关于“下属公司工程成本存在隐患”问题的整改。
禹贡市政公司对问题中提到的三笔检测费,已及时梳理工程档案资料,找到相对应的具体费用明细单,及时交至财务室,作为支付凭证的附件材料。根据禹贡市政3万元以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包括建设项目实施安排和拓展等都要上支部“三重一大”会议讨论研究确定,并经过财务室审核相关附件材料齐全后,才能支付。
25、关于“集团工程结算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针对该问题进行核实,集团是严格按照2018年第35期(总第51期)政务决策通报、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51号)等文件要求,与南京建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由该公司清运此处红线外区域的土方。江苏中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工程土石方工程的施工单位,其工程量也相应增加。因此2个标段的结算审定价超合同价较多。本项目因内容较为单一,无设计单位,只在过程中保留相关会议纪要,未做相关变更手续。后续工程建设中,集团会加强工程成本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保留相关变更资料。
26、关于“三公经费管理和福利发放标准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集团已严格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和员工福利发放标准,对于集团2020年的优秀员工奖励金发放等事项,经集团党总支、总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后,形成会议纪要,已向区国资办报备;二是增强财务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在审核票据时必须认真仔细、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票据一律不予支付。三是针对河西建环公司2017年为环卫执法中队(建邺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车辆苏A-5F5T0加油的问题,经过核实,河西建环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购置了工作用车苏A-5F5T0,是按照正常的工作需要为该车加油充值。集团已对公务用车加油卡加强管理,完善使用流程。
27、关于“党总支和行政议事决策界限把握不准”问题的整改。
集团党总支制定了《城管水务集团党总支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规程示范文本》,对内容、方式、程序、实施、监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范,并严格根据规程内容定期召开党总支会议;根据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召开行政会议,形成行政会议纪要。
28、关于“党总支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集团党总支对于防汛排涝、文明城市创建、重大活动任务等应急保障任务开始前,要求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干部动员会,对在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党员进行事迹宣传,在今年3月份开展的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优秀党员评选活动,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29、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集团现已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对于大额资金支付、年终绩效考核工资等事宜都经过党总支会议、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审批,形成会议纪要,并根据《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内容规定,向区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报备,截至目前,已报备12次。
30、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集团机关党支部成立初期,只有4名党员,有三名党员是2019年11月份转至机关党支部,所以2019年党支部工作手册前期活动人数只有4人;集团党总支已要求各党支部严格规范党员学习记录,每月对所有党员学习记录本进行检查,2021年1-3月份已检查完毕;通过开展“云课堂”上好“新年第一课”、携手明园社区慰问困难群众、“学党史、悟初心、谈体会”学习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党员学习活动,丰富学习内容,营造活跃的学习气氛。
31、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集团及各子公司党支部工作手册已严格按照区国资办相关要求在“智慧党建平台”填写;经过核实,李萍等三位同志预备党员发展材料按时报送区委组织部审核,学习心得和思想汇报齐全,集团各党支部将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流程,确保党员发展材料齐全,及时上报组织部审核。
32、关于“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集团领导班子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存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履行职责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实施提醒谈话;二是针对纪委监察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对河西建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垃圾费征收、退费有关问题的监察建议》,集团高度重视,于2020年12月21日,由党总支委员胡建平同志代表党总支向河西建环传达监察建议,并提出整改要求。24日,党总支副书记专门与建环公司主要负责人杨玉兵同志进行谈话,要求其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担当责任,落实整改。河西建环公司扎实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并定期向集团和区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上报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1、关于“董事会的决策职能几乎没有执行”问题的整改。
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根据集团工作需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董事会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在2021年一季度董事会共召开2次会议;因原董事长陈玮同志于2020年11月份离任,现未任命新董事长,故2020年董事会年度报告与对董事的考核工作暂未执行。下一步,集团会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区国资办沟通,尽快落实董事长任命事宜,确保董事会依法、高效、科学地运作,行使决策职能。
2、关于“建设项目审计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集团相关责任部门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审计工作,经统计,集团2018年-2020年承接的建设项目共有41个,目前已经竣工的有36个,已完成决算审计的有7个,已完成决算审计上报的有13个,完成决算审计资料的编制正在上报的有1个,正在编制决算审计文件的有15个。
恒山路、松花江东街等十四条背街小巷整治工程已于2020年9月25日由区建设局下发决算审计批复(建建决审字【2020】2号),2020年11月10日区审计局完成决算审计备案。建邺区2018年公厕新改建项目,于2020年3月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资料,同期递交决算请示至市建委。2020年5月接市建委通知已选出决算审计单位,开始对接项目资料。由于审计中施工单位缺少资料,已于2020年12月下发指令单要求施工单位尽快将资料提供完全,施工单位于2021年1月将资料陆续提供完全。目前该项目已进入财务审计阶段,后期集团工程建设部将继续跟进流程,加快审核进度。
集团下一步将会主动与各相关单位进行协调沟通,积极配合提供决算审计所需相关资料,力求加速推进完成各项竣工工程决算审计工作。
三、下一步推进整改计划
通过此次整改,集团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下一步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持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集团紧扣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未整改完成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积极稳妥加以推进。同时,坚持把整改工作和落实集团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到措施有力、整改到位。
二是重点完善制度保障,巩固整改成果。各责任部门及子公司按照各自承担的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通过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升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各领导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集团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立足长远成效。集团主要负责部门坚持履行监督职责,定期对各子公司进行复查,发现问题,现场指导,分析问题,研究对策,确保存在问题整改到位。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集团各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25-586801605;地址:南京市云锦路129号江苏保险大厦北楼六楼;电子邮箱:1203096549@qq.com。
南京建邺城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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