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区城建集团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建邺区委巡察办 更新时间:2021-04-26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9日至11月10日,第二巡察组对建邺城建集团进行了巡察。2020年12月4日,巡察组向建邺城建集团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建邺城建集团领导班子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把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对整改工作全面负责,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压实整改责任
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建邺城建集团党总支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指示要求以及巡察建邺城建集团情况反馈会精神,部署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要求以高标准、严举措抓好整改。迅速成立了以集团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12月25日召开了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巡察整改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抓实责任分解
2020年12月17日,对照区委巡察组提交的3大方面问题清单,建邺城建集团党总支召开总支委员(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方案,根据巡察“问题清单”,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确定了整改措施,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强化督促检查
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全力推进整改。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指示要求,推动区委第十二轮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坚持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相结合,坚持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从体制、机制上寻求堵塞漏洞、完善提升的治本之策,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目前整改工作如期完成阶段性任务,达到了预期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
1、在“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1:一是坚持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2020年12月以来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委员、各支部书记分别在党总支和各支部范围为党员上专题党课19次,坚持领学、交流研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二是丰富学习载体形式,结合集团工作特点,依托中心组学习、党员冬训、共建交流、远程教育等学习途径,创新学习形式,深入在建工地一线、物业管理片区开展党员学习培训。三是加大对学习情况的考核检查力度,建立党员学习笔记检查考核制度,注重效果的检验。
整改情况2:一是党总支、各支部分别组织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国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到集团“十四五”发展规划中,结合集团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集团“十四五”发展规划。三是将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并于2020年12月完成了章程变更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1:一是进一步完善集团薪酬及绩效管理制度,强化绩效考核力度,针对员工的工作职责范围,细化考核评分及扣分标准。完成2020年度绩效考核评定工作,严格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二是加快市场化转型,混改公司南京创富江滨建设管理公司挂牌成立,全面开展工程管理全过程咨询服务业务。下属物业公司积极参与市场化项目投标。
整改情况2:一是2020年12月组织各支部全体党员对《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进行全体学习、讨论,并开展党员应知应会测试,检验学习效果。二是将条例的学习列入2021年度集团中心组及各支部常态化学习计划,深化巩固学习成果。
(3)关于“集团法人治理结构与改革要求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1: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集团章程》相关职权执行规定,修订完善了集团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党总支委员办公会、“三重一大”专题会议事规则。二是严格依据议事规则相关规定,落实各项职权执行程序议事,详实记录董事会成员发表意见,完善会议相关材料归档管理。
整改情况2:一是加强与股东区国资办对接沟通,根据职能调整,专职监事、外派监事会制度已从国资系统调出,暂由集团内部监事履行相关职责。二是监事会主席组织召开监事会议,开展法定监事工作,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检查职能。
整改情况3:一是完善了《董事、监事党员述职制度》,董事、监事中的职工党员已按规定于12月底向党总支递交个人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二是加强对集团公司章程审核和批准管理办法专题研究,推进依法治企走向深入。
(4)关于“推动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12月根据审计报告对建华拆迁公司相关账务进行了处理,结转长期股权投资。
(5)关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根据全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要求,结合集团工作实际,细化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确保年度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推进。二是根据安全生产的工作特点和实际,联合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及时修订了《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三是根据区安全生产整改实施方案,制定集团整改实施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员,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四是完善以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三级责任制,实施集团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班子坚持每月至少带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1次,各子公司、各资产物业管理片区、各在建项目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检工作。五是加强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邀请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对集团各在建工地、各物业管理片区、各资产运营管理片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精准化、专业化排查治理,实现常态化排查和闭环式管理,并细化安全生产责任认定及追责措施。六是拓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阵地,采取施工现场、办公场所、物管片区等张贴安全生产标语、警示标志,建立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宣传。举一反三,开展警示教育。邀请江苏正大企业策划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安全专家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消防知识培训。
2、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6)关于“勤俭办企理念树得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在全体职工大会上加强干部职工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作风建设教育。以加强成本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为重点,严格2021年度预算编制,加大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控。
(7)关于“餐费报销把控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建邺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账务管理相关制度摘编(第三版)规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拟定集团业务接待管理制度(草案),明确业务接待费用标准。二是严格依据业务接待管理规定,审核餐费报销内容。
(8)关于“职工医药费报销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12月修订并完善集团原有《职工医疗管理规定》,严格依据管理办法,审核、报销职工医药费。
(9)关于“停车费、过路过桥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票据,按年度、月份统一存放,在财务凭证中详细载明附件内容,并建立原始凭证目录,完善原始凭证的保管工作。
(10)关于“现金支付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制度》,并严
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11)关于“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据《建邺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对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严格审计、把关。所有工程招标文件发布前均经集团领导办公会集体研究,并向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区国资办报备,接受监督,进一步完善工程款支付流程。二是完善集团及各子公司合同管理公章审批规定,严格合同审查备案管理。三是各在建项目召开专题例会,督促监理、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施工,对工地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现场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及时督促现场施工单位做好规范文明施工。四是加强项目负责人精细化管理考核力度,开设项目经理分享交流会,对现场管理进行经验交流,相互督促。五是对于超10万元工程款支付,均经集团“三重一大”专题会集体研究,并向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国资办,接受监督。对已竣工的工程项目,严格半年内必须完成决算审计,并将工程款支付考核纳入项目经理绩效考核体系。六是邀请区档案局基建档案专家为工程管理人员讲授工程档案管理专业知识,完善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确立工程归档专人负责制,设定项目归档资料标准。开展已竣工项目归档核查,对缺少资料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已及时添加、整理。
(12)关于“2017年度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及子公司开展实物资产盘整自查工作,完善了集团及子公司办公OA资产管理模块,出入库及领用手续台账,做到账物相符。二是实施对纪念馆停车场实施智慧化管理,停车场扫二维码入库缴费,加强对财务现金的管理。
3、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
(13)关于“党组织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11月底已完善《集团党总支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规程》,并严格按规程规定执行党总支讨论研究前置程序,严格会议流程及决策记录,充分发挥了党总支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14)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区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完善了集团“三重一大”制度,强化对“三重一大”决策规则的深入学习领会,并严格按决策程序要求,主动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国资办报备,接受监督。“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标准,会议资料整理存档规范,客观反映决策实际流程。
(15)关于“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党总支书记和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
系点制度,党总支书记、班子成员确定支部联系点,坚持每月至少一次深入各联系点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巡学旁听,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得到有效加强。二是建立健全了各支部学习计划备案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党建经费使用、党费收缴、抓好党员培训学习教育、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党支部基础建设。三是集团党总支每月底检查各支部工作手册和各党员当月个人学习笔记,确保学习达到实效。四是坚持做到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经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评选先进典型活动,进一步激发党员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积极开展党建进片区、党建进工地活动,以党建引领促服务、党务带动业务、党员影响全员。
(16)关于“全面落实国企干部‘20字’要求存在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区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及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用人标准,2021年4月完成了部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优化调整国有企业干部队伍结构。二是创新了工程项目经理、物业片区经理月度经验交流分享会活动,相互交流学习,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三是健全下属子公司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考评激励机制及实施细则,建立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完成年度绩效考评工作,2021年3月,开展了对中层干部年度民主测评工作,强化对中层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并作为人才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监督管理、薪酬分配、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17)关于“干部职工担当作为意识还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部头脑,牢记使命,不忘初心,用实干担当精神指导干部作为,引导广大干部队伍勇于担当,锐意进取。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在平时业绩考核中坚持“奖惩相结合”。充分运用督查、谈话等党内监督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有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问题的干部。
三、下一步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巡察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集团党总支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驰而不息的精神,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集团各项工作。
(一)深化思想认识,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坚持把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层层传递压力。
(二)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贯彻到集团工作各个方面,注重治本和预防。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并加强制度的执行。加大重点岗位、关键节点的监督管理的力度。在分析和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上下功夫,构建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制度体系,防止短期行为。
(三)逐个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将不定期开展督促自查,防止反弹回潮。对于正在深化整改的问题,将持续跟踪,确保按整改方案时间节点整改到位,抓出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25-87787687;地址:建邺区文体路56号;电子邮箱17534452 @qq.com。
中共南京建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总支部委员会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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