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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月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南京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钟山清风   更新时间:2020-04-22  

着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夺取全市“双胜利”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南京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4月17日)

刘 月 科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南京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指明前进方向、提供重要遵循。这次全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委九次全会部署,总结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在今年以来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全年重点任务。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职责,对标找差、稳中求进,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进展。

(一)学懂弄通做实新思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深化思想武装。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全年组织市纪委监委中心组学习30次。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找准履职着力点。积极投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督促指导区纪委监委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推动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强化政治监督。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巡视整改、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安全生产等加强监督检查,针对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以及违建别墅、“大棚房”等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稳妥办结全部402件中巡下转件,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整治“住宅式”墓地、金融领域反腐、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等得到上级充分肯定。全年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45批1571人次,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7件。

净化政治生态。全面消除“杨、季”恶劣影响,并将其作为巡察重点,保证消除工作落实到位。压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协助市委制定“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和年度责任清单,推动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谈话3907件次、同比增长553%,市、区两级党委、纪委年度履责记实14.9万条。牵头开展全市防控党建风险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党建领域重大风险排查发现、综合评估、动态监测、集中整治、跟踪反馈体系。

(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结合主题教育8个方面专项整治,聚焦扶贫、教育、医疗、人防、生态环境和惠民资金监管等重点领域,靶向治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蝇贪”“微腐”905件138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9人,在全省率先向社会公布专项整治成果,曝光典型案例93起。对“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推动建立返贫动态监测机制,督促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5063宗14.36亿元,691个涉农村居完善“村务卡”制度,试点开展村级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改革。督促关停、取缔违规校外培训机构66家,推广应用“名师空中课堂”“金陵微校”。监督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组织“河长制”落实情况一线督导,推动解决一批噪声扬尘、水体黑臭等破坏生态问题。选择4个城区,开展残疾人生活救助补贴、生活垃圾费、道路停车收费和拆违廉洁执法专项治理。根据省纪委监委部署,深入整治人防系统存在问题,特别是违规批准减、免、缓人防易地建设费问题,推动公示作废相关地方性文件10个、整改项目201个、追缴资金4.8亿元。

督促推动民生项目。坚守“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按照省纪委监委总体框架设计,结合南京实际,推动民生项目监督效能优化升级。督促医保部门深化医用耗材治理改革,率先建成涵盖“招标、采购、配送、结算、使用、支付”等6个环节的阳光监管平台,牵头成立集中采购城市联盟,组织配合开展价格谈判10轮,产品最高降幅98.5%,可减少群众医疗费支出近6亿元,初步实现了“降低价格、节约基金、守护医生、净化行业”的目标,相关做法得到国家医保局充分肯定。持续推动“阳光惠民”监管系统建设,汇集23个部门172条资金线237.4亿元,实现惠民资金透明运行、全程监管、实时比对、绩效评价,扶贫领域查处问题数从2018年139件下降到2019年64件。督促建设应急管理“181”信息化平台,嵌入纪委监委再监督模块,实现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排查登记、重大危险源全部纳入监管、安全隐患问题线索全程网上办理。积极推动污染防治、学校“阳光食堂”、防范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等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助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全力推进“打伞破网”。完成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反馈问题和问责建议整改任务,健全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线索双向移送协同办案机制,组织开展问题线索起底、黑恶刑事案件排查、重点涉黑涉恶案件会战。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已立案查处尹昭伦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121人,含涉黑涉恶腐败42人、“保护伞”23人、推进工作不力56人,采取留置措施13人,组织处理108人,问责17人、问责基层党组织16个。系统治理“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在全省先行试点应用非法金融活动信息监测平台,推动边打边治边建。

(三)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

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持续发力。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在全省率先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回头看”,并通过开展市级机关“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专项检查,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行为。全年查处相关问题388件581人,给予纪律处分503人,分别增长50.4%、20.5%和39.7%。违纪行为发生在当年的问题数占比,从2018年7.3%下降到2019年的0.8%。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在2018 年下降3.7%的基础上,进一步下降9.8%。

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协助市委制定整治方案,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全市共查处330件45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5人。按照“基层减负年”要求,从政务APP“小切口”破题,梳理基层存在的文件、会议、检查考核、创建示范阵地、手机政务软件等“五多”现象,协助市委出台16条具体减负措施。推动市级文件、会议数分别减少38.3%和36.8%,市级层面督查事项从2018年的51项压减到2019年22项,市、区两级政务APP合计削减55.5%。

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紧盯“四风”问题督办制度,规范开展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重点督办,发挥“四风”举报一键通等举报平台作用。层层传递作风建设责任,全年曝光典型问题97次210起347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着力解决共性问题,聚焦津补贴发放、公车管理、婚丧喜庆、公务接待等,推动完善相关规定,构建标本兼治制度体系。

(四)坚定不移推进政治巡察,更加彰显“利剑”作用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持续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省委第五轮巡视共性问题整改,全力配合省委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巡视和省委第七轮巡视。组织市委第八至十轮巡察,对12个市委管理的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4个接受过巡察的党组织开展“回头看”,对4个省级以上开发园区配合省委巡视组联动巡察,对6个街道及其所辖2个村(社区)开展提级巡察,共发现问题1101个,移交问题线索140条。截至2019年底,市本级、各板块累计常规巡察党组织数,分别为101个和540个,覆盖率达91%和72%。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发现问题97个,下发立行立改建议40个。市委、市政府对巡察结果高度重视,通报典型案例53个,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新政策100条。

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制定巡察整改监督检查操作指引,市委巡察机构专项检查12家,市纪委监委对61家开展日常监督102次,促进整改监督形成有效闭环。加强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的协作,指导区级层面建立“巡察机构+监察员办公室+镇街纪(工)委”一体化督促整改机制,得到上级巡视机关充分肯定。市委前九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结880件,推动立案审查17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2人,督促被巡察单位和相关部门健全风险管控制度1491项。

夯实巡察工作基础。按照党委工作部门的标准,加强市、区两级巡察办建设,推动“三定”方案出台,把党支部建在巡察一线,使巡察岗位成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构建多层次、分类别巡察业务培训体系,全面提升巡察干部履职能力。研发“智慧巡察”业务管理系统,含线索处置、整改督查等9个功能模块,初步实现巡察工作全流程网上运行,有效提升巡察科学化水平。

(五)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持续释放监督效能

探索日常监督有效路径。用好务实管用的老办法,注重开辟监督新途径,强化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监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深化专责监督,全市共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278份、其中市级层面51份,督促有关板块部门完善规定102项。深入开展政治生态监测评估,通过汇集巡视巡察、日常监督等情况,把握政治生态趋势性变化,使“画像”更加精准客观。完善“1+5+X”大监督格局,统筹市、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等监督力量,赋予监督检查部门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权限,提升监督的协同性有效性。市级派驻机构初核后被指定管辖问题线索22件,已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16人。

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宽严相济、分类处置,充分体现党的政策。全市共谈话函询8082件次、同比增长36.9%,第一至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74%、20%、2.2%和3.8%,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并向本人反馈。

推动精准有力实施问责。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完善问责情形和程序。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的,从严问责、坚决追责,全市党内问责482件,问责党组织97个、党员干部612人。其中,问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31人、同比增长21.3%,问责各级“一把手”319人。协助市委出台加强和规范问责工作相关文件,配套制定市纪委监委问责工作指引,“海宏码头问责案例”作为全省唯一优秀案例向中央纪委推荐。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探索容错纠错实践路径,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积极推动“塑形凝神”

一体推进“三项改革”。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持续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完善对下级纪委监委“两为主一报告”、对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对照《纪检监察统计分析指标体系(试行)》,督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研究运用。设立江北新区监察工委,推动市级机关纪监工委职能拓展,11个区监委共综合派出监察员办公室28个,实现监察职能覆盖。

完善派驻监督体制。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决策部署,协助市委出台《关于深化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市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意见》,制定市属国有企业、金融企业、高校等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3个方案。对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更名,调整部分派驻组监督范围,完善监督检查室与派驻组协同机制,市级派驻机构立案总数增长4.2%。出台“嵌入式”监督实施意见,明确11个“嵌入”重点、11条监督措施。建设派驻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嵌入”监督重点事项1427个。

推动执纪执法贯通。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落实省纪委监委“一套规程、五项机制”,完善市纪委监委“1+N”制度体系。协助市委出台贯彻执行《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的实施办法,明确监督执纪执法中需要向市委报告事项,制定涉及民营企业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指引、中止被留置党员权利工作规范、外查工作程序,落实留置案件“回头看”制度和专项评估。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制定监委与公检法机关协作指引,规范职务犯罪案件报备制度,建立监委审查调查、案件审理部门与检察院公诉部门、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办案程序、证据标准衔接机制。移送法院已审结职务犯罪案件移、诉、判一致率高,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比例高,无案件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七)“三不”一体推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有案必查、有案查好,在全年受理信访举报6200件、同比下降20.5%的同时,全市共处置问题线索11319件次、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086件,分别增长17.4%、13.6%。自办案件占比77.3%,增长8.8个百分点。政务立案1021件,其中职务违法犯罪案件696件、增长52%;采取留置措施107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113人,分别增长95%和176%。突出审查调查重点,查处市管干部22人、处级干部255人。认真办理重点案件,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行业领域,查处招投标、工程建设、审批监管等方面违纪违法案件598件,增长4%。强化金融领域反腐,查处相关案件54件,涉案金额达6.23亿元。南京银行专案在全省率先启动金融反腐专项行动,办案跨越7个省市,涉及债券、信托、银行等多个行业,挽回经济损失1.1亿元。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持续开展反腐败追逃追赃。通过查办有影响的重点案件形成有力震慑,结案案件中首次违纪违法发生在2019年的仅占3.7%,有11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93人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

创新执纪执法模式。积极探索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联合办案、参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联动办案、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一体化办案有效机制,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量、质、效全面提升。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上级监委指定管辖案件,查办的福建银保监局原局长亓某专案,是全国银保监系统在办职级最高、涉及地域较广、影响较大的案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多次来宁慰问,对案件办理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是“四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同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加大金融反腐力度’的合作典范”。在现行法律未明确规定、且无类似案例可供借鉴的情况下,协调司法机关对已采取强制措施人员实施留置,创新“回流”案件办案模式,并及时上升为制度成果。对疑难复杂案件,既指定区监委承办,又明确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室联动办案,确保案件高质量办理。破除就案办案的惯性思维,注重执纪执法综合效果,在相关专案办理过程中主动应对舆情,协调发案单位减少对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实现反腐与发展“双赢”。

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深入剖析监督检查结果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推动有关党组织完善体制机制。针对市住房保障中心少数公职人员与房产中介内外勾结,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问题,市监委向相关部门制发监察建议,指出其在审批流程、权力运行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并加强监督检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7565件案件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检查,督促整改问题107个。高质量建设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并做好运行维护,省纪委监委和市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拍摄警示教育片《背离初心的代价》,在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播放,组织第二批主题教育参加单位观看。用好红色文化资源,依托“钟山清风”一网双微等载体,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周末常态提醒+节日重点提醒”,全年向党员干部推送廉政信息10万多条。

(八)突出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打造执纪执法铁军

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强化市纪委常委会抓班子带队伍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执行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议事决策规则,制定领导班子落实队伍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结合实际推出209项具体措施。持续深化“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落实10个重点举措30项具体工作。结合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全年在全市范围内,选拔和调整使用处以上纪检监察干部200余名,激发干部队伍活力。高标准推进委机关党的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纪委。做好老干部工作,关心贫困大病干部职工,有力传递组织温暖。

提高履职能力水平。按照省纪委监委“能力建设提升年”部署,落实全员培训要求,实施系统化业务培训、实战化以案代训、专业化岗位练兵、常态化上派下挂,全年累计培训纪检监察干部5万多人次。着力提高纪检监察信息化水平,整体建设“智慧清风”项目,以办公、业务、数据三大平台覆盖纪检监察全业务、全要素、全流程,以信息流规范业务流、工作流,初步实现对监督执纪执法主要环节全过程监管。着力化解疑难复杂信访,35件相关举报全部化解,我市群众进京赴省信访持续下降。

严格自身监督制约。从严执行江苏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全面落实“八小时外”行为提醒,规范机关内部管理和制度流程。以“清风园”二期投入使用为契机,推动审查调查场所集约化、智能化、规范化、人性化,为四级纪检监察机关联动办案提供保障。配合省纪委监委自身建设专项督查,主动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优选聘请市监委第一届特约监察员22名,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有信必办、有案必查,相关问题线索同比下降20.5%。

过去的一年,我们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征程上迈出了坚实步伐,也深化了一些认识和体会:

一要永葆初心使命,对党忠诚为党而战。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在守护党的初心使命中发挥着重要独特的作用。我们要继承对党绝对忠诚的光荣传统,抓住坚持党的领导这个“纲”,坚持以新思想为指导这个“魂”,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落实,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坚持稳中求进,“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必须稳扎稳打、以稳促进。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上,我们既要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定力,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预期;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坚定稳妥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办好每一起案件,客观公正处理问题,更加科学、严密、有效地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

三要涵养为民情怀,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以人民为中心,是党的性质宗旨、初心使命的集中体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使纪检监察工作更有温度、接地气、顺人心。坚持问题导向、改革思维,把群众呼声与上级部署、南京实际结合起来,紧盯具有地域特点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顽疾,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探索信息化条件下的工作方法,扭住关键、靶向施治,积小胜为大胜。

四要锤炼政治品格,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社会是在矛盾运动中前进的,有矛盾就会有斗争。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牢记总书记“下更大气力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的谆谆教诲,安心专注、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时候忠诚履职、知重负重、苦干实干。反腐败斗争实践中,既要原则问题寸步不让,也要坚持党的政策、注重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摸索规律、深化认识,提升斗争本领。

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听党指挥,早见事、快行动,以超常规手段统筹抓好疫情防控监督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落实,已监督解决问题1041个、处置问题线索31件、处理党员干部29人,并以点带面推动疫情防控背景下纪检监察工作开局起步,不断巩固拓展全市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但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把握大局大势、保持冷静清醒,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与形势任务、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小差距。管党治党压力存在层层递减现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屡禁不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一定范围内还有表现,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亟需健全完善。有的纪检监察机构履行协助职责、监督责任意识不强、办法不多,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不足,纪法贯通运用还不够全面、熟练。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部署落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夺取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书写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崭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一)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纪检监察机关在其中承担着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做到“两个维护”是具体的实践的,既要认识高得上去,更要行动落得下来。我们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与搞“七个有之”等行为作斗争。守住政治监督根本定位,加强对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疫情防控、加快恢复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监督,特别是要清醒认识国内外疫情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毫不放松抓紧抓实防控监督,督促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推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持续加强对打好“三大攻坚战”、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重大民生项目安排等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围绕纪检监察统计分析指标体系2大类9方面146项指标,精准分析、把握趋势,以小数据推动形成大决策,提高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实效性。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从基础制度严起、日常规范抓起,督促每个党组织都负责、守责、尽责。

(二)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深入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聚焦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加强对脱贫成效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运用“阳光惠民”监管系统,做好相对贫困、返贫人口的监测帮扶,严肃查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行为。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纠治“四风”的恒心韧劲,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坚守重要节点,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查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行为,加大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检视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模糊地带、监管盲区、执行漏洞,督促职能部门围绕开会发文、津贴补贴、公务差旅、公务用车等方面细化规定,列出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源头防范问题发生。巩固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针对不同领域地域特点,以“小切口”持续推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治理,一领域一专项、一地域一方案,解决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举报问题。深入开展监督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建立安全生产领域责任追究事项移送机制,坚决纠治不负责、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突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同时围绕医用耗材阳光监管、安全生产、隐性债务、污染防治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监督平台建设,督促职能部门强化源头管控、长效治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监督作用,用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力量,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推动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公平办事。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案件,监督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化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着力构建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长效机制。

(三)持续推进“三项改革”,在贯通各类监督上主动作为。围绕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深化推进“三项改革”,推动四中全会相关决策部署在南京落地生根。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推进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强化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破解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题。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进一步落实“两为主一报告”,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深化市、区两级派驻机构改革,提升市属国企、金融企业、高校等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运行效能。完成市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改革,重点优化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提升监督工作的专业化水平。统筹衔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强化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巡察机构信息互通、监督互动。加强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全面贯彻监察法、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提高调查处置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水平,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检察、公安机关等的配合制约,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

(四)发挥专责监督作用,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牢牢把握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在主动监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上下功夫,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聚焦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聚焦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问题,通过监督保障制度执行,使各项制度规定不断健全完善。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盯紧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推动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推动深化党务、政务、司法公开和其他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加强政治生态监测评估,通过平时观察、谈心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巡视巡察整改等形式,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信息化监督手段作用,实事求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补齐日常监督短板。抓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推动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科学规范精准问责,督促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保障党员、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注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查处不负责任、不顾事实、随意虚构诬陷行为,对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要及时澄清正名、消除顾虑。

(五)强化巡察监督震慑,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强化政治监督作用,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灵活机动使用常规巡察、提级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察,分类制定巡察监督重点清单,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健全巡纪、巡组、巡审协作机制,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区委巡察工作指导督导,运用“线上系统分析+线下实地督导”模式,提升巡察监督质效。深入开展对村(社区)巡察,推动巡察机构与镇街纪(工)委、监察员办公室等协同配合,将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围绕巡察整改做好“后半篇文章”,完善情况报告制度,组织专项督查,注重质效评估,并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整改日常监督职责,确保问题“清仓见底”。不折不扣抓好省委巡视整改,用好巡视巡察成果,精准处置移交线索,推动完善体制机制、堵塞管理漏洞。

(六)不断深化标本兼治,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打好反腐败斗争持久战。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利益链。突出金融、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国有企业中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加大查处和风险管控力度。推进反腐败追逃防逃追赃,持续开展“天网行动”。严查政商交往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以“三不”一体理念、思路和方法推进反腐败斗争,配套跟进不能腐的制度建设、加强不想腐的思想教育。围绕审批监管、执法司法、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推动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通过分析案件、以案促改,适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更紧扎牢制度“笼子”。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营造崇廉尚洁良好氛围。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发挥案件审理审核把关职能,强化纪律处分决定惩戒、警示、教育作用。高度重视审查调查安全,过细落实安全防控要求。   

(七)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加强市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增强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加快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步伐。持续实施“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突出“人、规、纪”,强化各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推动政治和业务培训深度融合,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组织职能,夯实基层基础。以“智慧清风”项目为牵引,加快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步伐,为更好地履职尽责插上科技翅膀。推广检举举报平台,实现受理、办理、处置和大数据应用子平台纵向贯通、横向联通、全流程监控,深化监督审查业务平台应用。加强对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的制约管控,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坚决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需要与时俱进探索、脚踏实地奋斗。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只争朝夕加油干、不负韶华再出发,为夺取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书写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崭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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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