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十五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更新时间:2023-12-2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31日至5月2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建委党委进行了巡察,7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全面认领、逐一分析巡察反馈问题,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组成专班,动员全委上下发挥整改合力,保证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二)压实整改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党委书记任组长,部署重要工作、解决重大问题、推动重要环节、督办重要事项;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带头研究分析反馈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举措;职能处室(单位)分工协作、各负其责,按照问题清、责任明、措施实的要求反复研究,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形成解决方案和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政策清单。
(三)务求工作实效。坚持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注重标本兼治,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巡察整改力度。认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认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严肃推进整改。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委领导与责任单位处室就问题一对一进行通报、提醒、会商,党委会多次专题听取和研究整改进展情况,确保巡察整改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学原本、读原著,以交流研讨、现场研学、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制订2023年建设系统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学旁听工作方案,采取工作组全程旁听、观摩学习等方式开展交流、现场点评,提高学习质效。
2. 推动理论学习成果转化,推进南京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开展“十四五”城建规划中期评估,明确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新城新区基础设施体系、提高城市安全韧性水平等具体任务。深化城市体检,加快完善“体检评估—查找问题—制定对策—落实整改”工作机制,针对发现问题,梳理形成治理提升方案。
3. 纵深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先后印发施工图提前服务、消防审验改革2.0、施工许可告知承诺等文件,拿出桩基工程先行开工和招投标改革举措,全量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及要件材料,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建立“项目+企业+板块”三挂钩服务机制,推动建立联合发展机制,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4. 狠抓安全生产,聚焦深基坑、高支模等危大工程,网架结构、起重机械等重要部位,贯穿全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制定《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全面推广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驾驶员身份识别技术。全面开展燃气隐患“拉网清仓式”大排查大整治,出台《“安心用气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先后两次开展农村自建房起底式摸底排查,累计排查农村自建房约117万栋,经营性自建房均落实“一栋一册”整治方案。
5. 加快推进城市更新,着力构建“1+N+X”政策体系,出台《南京市城市更新办法》,印发《南京市城市更新项目库管理办法》《南京市城市更新中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规定》等5个配套政策文件和《南京市城市更新单元体检与策划技术指引》《南京市既有建筑加固改造结构设计导则(试行)》等3个技术导则指引。加快试点项目实施,完成西城夜未央等5个项目,小松涛巷等17个项目正开展工程建设。
6. 开展城建领域前瞻性课题研究,形成“城市转型发展背景下南京城乡建设思考与建议”和“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智能制造助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对策与路径研究”两项重点课题报告。扩大调研覆盖面,立足解决实际问题,形成81篇调查研究成果。强化城建项目统筹推进,严格落实城建项目储备制度,围绕城市更新、排水防涝、道路病害治理等方面,加快储备项目的前期研究,推动储备计划向明年城建计划递进实施。加大城建水务项目统筹力度,加强城建重大项目计划编制、目标管理。研究出台建筑室外排水设施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规定,强化排水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维全过程质量管理。
7. 完成134个片区雨污分流问题整改,按程序申请验收销号。
8. 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关政策,开展“百日攻坚”行动,重点聚焦欠薪易发、多发企业、区域,开展多轮次、过筛式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强化企业业绩审核,常态化开展“三包一靠”巡查,加大实地检查和违规约谈力度,专项治理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消除行业监管检查盲区死角。运用信息化手段,完善配套费征收催缴机制,对欠缴项目按司法程序实施追缴。
9. 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相关规定,修订完善相关规则程序,进一步规范会议流程,对“三重一大”事项做到充分酝酿、集体研究。加大决策事项的跟踪提醒、督查通报,形成管理闭环。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0.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订主体责任清单,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调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述责述廉制度,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
11. 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座谈,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调研,开展年轻干部“廉洁第一课”教育。
12. 紧盯项目立项、预决算审核、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环节,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持续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办公用品采购、财务报销等审核把关。
13. 加大力度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依规有序完成综合处室和业务处室、事业单位之间重点岗位干部交流轮岗。
14. 持续深化廉洁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洁作品征集、“家风故事我来讲”、案件庭审旁听等活动,加大反面典型案例剖析和警示,围绕身边人身边事编写警示案例,组织科级干部及新入职人员,分层分类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廉洁培训。
15. 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完善机关纪检监督工作体系,整合强化监督力量。深入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围绕节日组织开展“推磨式”检查,严防“节日病”。
16. 制定“一把手”监督责任清单,明确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责任,强化对“一把手”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市建委“第一种形态”运用工作指引》,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
17. 加强专业领域监管,梳理资质审批等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完善受理、初审、复审、公告全流程防控机制。严格落实省厅资质审批工作新要求,按规定审核企业业绩。
18. 组织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专题学习,转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发送廉政小报、短信,持续强化干部廉洁意识。规范委直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开展公务车辆使用和租赁车辆情况专项检查,清退长期租用车辆。
19. 通过问卷调查、机关作风评议、邀请作风建设监督组调研座谈等方式,加强作风情况研判,提升作风建设水平。对配套费缴费申报严格落实窗口经办人、窗口首席代表、科室负责人审核把关制度,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严肃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基层单位民主生活会的指导,确保民主生活会取得实效。
(三)关于开展为民服务,推动解决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方面
20. 聚焦群众关心的交通出行、安全保障、公共服务等关切,绿都大道、文枢西路西延等2条跨区断头路建成通车,超额完成17处小微堵点改造、20个梧桐语小型城市客厅建设、7.59万户“安心管”免费升级。多渠道了解群众诉求,梳理分析“12345”政务热线中城建城管类民生诉求,提出27个项目建议并纳入储备计划。
21. 强化房屋质量监管,围绕工程施工质量,完善制定《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房装修管理的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针对性管理文件和装修、附属设施质量控制要点,突出源头管控。实施“分户验收监督摇号”制度,开展市级巡查和专项检查,严格把关工程实体质量。推进“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提高群众参与度。
22. 深入基层一线调研,通过收集分析“12345”政务热线数据、道路现场踏勘、线上线下发放问卷等形式,及时了解群众意见,通过现场公示、市民接待站、投诉受理电话等及时响应群众诉求。注重重大重点项目开工前民意征集等工作,研究降低群众影响相关措施,助推工程建设。
23. 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我市相关文件,支持建筑业企业进入桥梁隧道、综合管廊、港口航道、地方铁路、高速公路、水利工程、轨道交通、电力能源等大型基础设施领域,引导企业积极参与5G基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筑业企业在满足相关资质要求基础上,采用联合体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投标。
24. 发布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指南,做好申报流程指引,组织资质审批部门集中学习,提升对企业线上线下政策指导的服务水平。加强部门间沟通,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系统整合,减少企业办事申报材料,实现一网通办。规范中介申报行为,持续关注资质管理异常情况,加强差别化监管。
25. 调整实名制系统采集数据项,社保费相关项目审核环节采用业务审核“双审制”,加大力度推进工伤保险费多收缴部分退还和少收部分追缴工作。
(四)关于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方面
26. 强化党建引领,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促进党建业务工作“双提升”。充分利用驻宁央企党委资源优势,组织工作交流、结对共建等活动,发挥央企党建示范引领作用。深化党建与业务的融合,印发“1+N”党建品牌矩阵创建通知,启动以“城建先锋”大党建品牌为核心、各单位特色子品牌为支撑的党建品牌创建工作。
27. 完善党支部月度工作提示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要求,严格党建工作纪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示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党员发展、组织生活等党建工作检查,对党建工作不规范的党组织进行督促整改。
28. 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设置党员发展、换届选举等实操课程,针对性开展党务能力提升培训,提高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党建工作水平。定期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检查,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针对性督促整改提升。
29. 优化干部结构,培养储备年轻干部。强化党委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开展机关处级干部职级晋升,有效发挥职务职级并行正向激励作用。推动综合处室和业务处室干部交流,加强岗位历练,加快干部能力全面提升。
30. 规范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方法、步骤,完善全程纪实,规范任前公示,做好选人用人全过程材料审核把关和留件存档。加强对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管理、监督,确保选任工作程序规范、结果合法。
31. 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加强人事档案专管员培训,及时开展档案资料审核及归档。
32. 严格执行借用人员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借用人员范围,及时清退违规借用人员。加强借用人员监督管理,将借用人员纳入机关政治学习、廉洁教育等各项管理中。
33. 专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断提高全委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严肃执纪问责,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抽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扛牢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政治责任不松、整改标准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常态化整改。坚定不移把严的基调坚持下去,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切实提升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增强忠诚、干净、担当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为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固本强基。
(二)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后续工作。持续深化理论学习,坚决防止和克服“过关”思想、松劲情绪,以敢于自我革命的政治担当,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围绕实现整改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的目标,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持续整改的任务,强化跟踪督办,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对整改中新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彻底整改,绝不敷衍。
(三)查漏补缺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倒查制度缺陷,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对排查、调研、督导中发现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严格按照依法依规用权的思路,突出重点工作,抓住关键环节,推进制度创新,堵塞制度漏洞;对新形势、新要求下需要完善修订的制度,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多方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规范完善,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体系,用制度保障推动发展的良好生态。
(四)转化成果推动城建事业发展。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巩固工作成效。以巡察整改为起点,全面贯彻落实新理念、新要求,以更新思路、更高标准谋划城市建设转型创新,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狠抓城建项目落实落地,扛起“勇挑大梁”的责任担当。强化为民导向,久久为功推进城市品质提升、居住环境改善等民生工程。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紧抓牢建设工程、地下管线、城镇燃气、自建房建筑活动等方面安全,守好守牢安全底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5-83708927(工作日9:00—18:00);邮政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3-1号6楼;电子邮箱:njjwjw20190628@163. com。
中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