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十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更新时间:2023-04-1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26日至9月2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委市级机关工委进行了巡察,10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市委市级机关工委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自觉认领巡察反馈问题,积极主动作为,努力做到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情况反馈到位,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巡察意见反馈后,工委第一时间召开书记会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和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一认领分析问题,对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委常务副书记任组长,工委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机关党委承担整改综合协调和督查检查工作。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召开多次书记会会议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整改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推动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在认真学习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逐条逐项研究梳理的基础上,工委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一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处室、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
(二)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书记会成员主动认领问题,迅速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把自己摆进去,及时组织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直接主持起草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数次听取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书记会其他成员带头整改、率先垂范,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各项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同时,对各处室整改责任、任务和要求进行明确,确保全员参与,确保思想和行动统一,以严深细实的作风和坚决果断的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书记会成员自觉对照反馈意见,全面认领问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逐条梳理剖析,深挖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地见效。工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检验,书记会成员对巡察整改重点难点事项靠前指挥、亲自调度,定期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例会,通过专题汇报、随机抽查,把督促整改纳入日常监督,跟踪督办、跟踪问效,对突出问题进行督促指导。严格执行“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对已完成整改的“打勾销号”,对整改进展缓慢的加强督办催办,对出现重大问题难题第一时间报告,集体研究推进解决,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注重标本兼治、常态长效,深挖根源、建章立制,坚决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制定2023年度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采取领学、观看视频、专题辅导报告、现场调研、考察观摩、交流研讨等方式开展集中学习。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坚持把新思想新理论作为工委学习型机关建设核心内容,制定工委学习型机关重点项目,先后组织“80后干部大家谈”“党员干部进工委”“党建业务交流会”等活动,各支部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的学习教育。印发《关于2022年全市机关党建课题研究成果的通报》《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机关党建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常务副书记先后赴各板块和多个市级机关部门单位调研,虚心听取对机关党建和工委工作的意见建议。
2. 结合2022年度党内统计工作,对各部门近三年获得党内荣誉情况进行摸排,形成市级机关党建品牌荣誉资料库;制定市级机关“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方案。印发《关于报送市级机关“六个先锋”重点培育对象工作成效书面评审材料的通知》,对标兵和优秀党支部重点培育对象工作成效开展书面评审,并在此基础上,组织现场“述比评”。印发《关于对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已建成的党组织基本阵地开展验收评估的通知》,完成2022年第一批已建成阵地验收评估。召开三场市级机关党组织基本阵地规范化建设推进情况交流会,待第二批阵地验收评估工作完成后,确定第一批“市级机关党建示范阵地”。探索形成以“五个坚持”为载体,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法,推动党支部工作行有准则、动有依据、做有规范,不断增强支部的组织优势、组织功能、组织力量,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党员素质,促进各项工作。
3. 对标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加强模范机关建设整体谋划,作为2023年度党建工作重点内容。报送3个案例参加模范机关优秀案例评选。
4. 工委书记会会议专题研究工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并上报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开展2022年度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述责述廉工作,强化工委常务副书记和职能处室审核把关职责,严格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年度述职内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谈心谈话,领导班子全面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每名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自身实际,认真撰写个人发言材料,针对查找的问题,制定针对性强、管用务实的整改措施。
5. 印发《市委市级机关工委议事规则》和《关于加强市委市级机关工委“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实施意见》。工委办公室依据制度规定,结合需上会研究事项具体内容,初步确定上会议题的会议形式、参会范围和基本程序,拟制书记会会议和书记办公会议议题,报常务副书记审定,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经办处室上会前须将相关内容请纪监工委初审。
6.2022年已对13家机关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巡学旁听。2023年起对市级机关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学旁听全覆盖。严格落实《市委市级机关工委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各项经费预算管理,从严把控经费开支使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确保经费专款专用;修订完善《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办公用品管理办法》,加强集中采购保管、强化节约使用保障,落实办公用品扎口管理机制,提高经费使用质效。严格对照《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规范市级机关工会联合会各项经费支出,将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反馈的《工会联合会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意见》整改情况向书记会作专题汇报。
7. 起草形成《工委加强与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日常沟通联系若干措施》《党组(党委)书记领办机关党建“书记项目”工作办法》,制定《市级机关党建督查工作办法(试行)》。起草《关于严格市级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的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完成《党小组组织生活记录本》《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和市级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录本编印,并分送至市级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印发《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通过随机抽查、派员列席、实地督导等,及时反馈存在问题,推动组织生活规范提升。建立换届提醒机制,加大对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等工作的提醒督促力度,相关单位已召开换届选举大会。
8. 组织开展廉洁文化建设专题调研,向机关纪委征求对机关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建议,为下一步推进机关廉洁文化建设做准备。每季度开展一次“以案说纪”。通过对市级机关党员干部案件的剖析,开展警示和纪律教育,加强针对性教育提醒,强化风险防控意识。
9. 分层分类组织开展市级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干部全覆盖培训,着力强化党建业务实操培训,切实提升党务干部履职能力。完成2023年度市级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专职党务干部培训申报计划制定,举办市级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将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开展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培训情况纳入年底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督促落实分层分级培训要求。制定物管领域常态化监督指导方案,督促指导相应监督组推进工作落实,持续推动居民满意度提升、群众诉求量下降。
10. 制定《南京市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监督员培训工作办法(试行)》并认真贯彻执行。先后组织市作风办工作人员、市作风监督员二十余人次,陪同第三方机构调查员现场访问五十余次,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对调查人员访问流程、访问话术、工作证及着装等进行规范。定期召开第三方机构沟通协调会,对项目团队负责人进行专项培训;每月征集的意见,由市作风办逐条审核梳理后,对口反馈至职能部门(单位)。在南京新风网站开通并维护好作风监督网上投诉举报邮箱。
11. 完成对机关党建云党费缴纳功能升级改造,增强提醒和统计功能,每月两次对未缴纳党费人员进行提醒。每月上旬将上个月未按时缴纳党费党员情况通报给所在单位党组织,督促缴纳到位。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12.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工委书记会会议专题研究工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向市委和市纪委监委机关上报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13. 纪监工委和机关纪委联合进行分析研究,督促工委各部室,根据最新工作职责,开展了新一轮廉政风险点排查,修订完善了防控措施,各分管领导对照排查内容,认真梳理和审核把关。印发《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办公用品使用管理办法》,规范政府采购询价比价程序,增强采购透明度。
14. 每季度一次“以案说纪”,通过对市级机关党员干部案件的剖析,开展警示和纪律教育,加强针对性教育提醒,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建立工委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并对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处室长等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多次组织召开委领导干部和全委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工委常务副书记上廉政课,纪监工委负责人上监督执纪问责公开课,组织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短信周周送”、推送《漫画说纪》等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始终坚守初心,时时警钟长鸣。
15. 召开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全体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加强监督工作具体措施。针对工委关键岗位和重要工作,纪监工委牵头建立专项监督机制,适时开展专项监督工作。纪监工委协助和监督工委每半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每年专题研究、专项推动。重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对工委党员干部开展监督执纪。
16. 组织开展机关纪委建设座谈调研,向机关纪委了解机关组织建设、履职能力、工作保障等方面情况,征求对加强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建议。根据机关纪委人员特点,制定实施分类分层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将机关纪委按照单位行政和距离远近等划分片区,明确片长单位,建立联络人制度,定期沟通了解情况,分片开展业务学习和工作指导。
17. 召开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全体会议,专题学习研讨南京市《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指引(试行)》,加深理解掌握,提高思想认识,并结合具体案件工作,交流提高案件办理综合效果的体会。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审核把关,从严要求。
18. 严格落实《市委市级机关工委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经费报销审批流程,确保不留死角、不留漏洞。严格执行《南京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补充规定,全面推行差旅费报销网上支付改革,人员因公出差一律使用“公务之家”APP报批,按标准据实审核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19. 经工委书记会会议审议通过,《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印发工委机关执行。实现了办公室扎口管理,引入公职律师审查机制,公职律师进行合规性审查,全程参与相关合同起草、签订和执行,杜绝潜在法律风险。为进一步提高工委内部管理工作水平,全面修订完善工委机关近年来内部管理制度,形成《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印发工委机关执行。
20. 对相关设备进行了补充登记,固定资产已完成划转并纳入公物仓管理。
(三)关于发挥党建工作示范引领作用方面
21. 深入开展“建设模范机关、争当六个先锋”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各支部工作特点,认真谋划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打算和具体举措,定期组织各支部常态化开展交流研讨,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将主题实践活动纳入2022年度党支部述职考核重点内容,对活动成效明显、工作业绩突出的党支部和书记、党务工作者进行表扬激励。
22. 印发《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党建网站信息发布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按季通报各处室信息编报情况,信息总量和原创内容明显增加;结合工委年度重点工作,在南京机关党建云集中展播“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机关党建成果展示和红色文化资源寻访活动13期。每次更新前填报《“南京机关党建云”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批表》,每月更新微信公众号,明确常务副书记和分管领导审签审核责任。
23. 对工委机关各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集中检查评比,对发现的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推动整改。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法规,工委书记会会议研究通过工委机关党组织换届组织人事工作方案,调整机关党支部数量,并分别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和选举,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督查指导和审核把关,重点对换届请示、候选人员和计票人员产生、党员大会筹备、党员大会议程、选举结果报告等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全程参与指导党支部换届选举党员大会,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24. 工委机关各党支部第一时间分别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巡察整改要求,部署落实整改工作,认真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机关党委对2022年党支部记录本进行了专项检查,对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各支部落实情况已纳入2022年党支部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25. 召开工委所属社会组织党委座谈会,了解相关单位关于建立群团组织的基本情况和意见建议。主动与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职能部门对接,了解建立群团组织的相关事项要求。根据调研沟通情况,推进条件成熟的社会组织党委及时建立群团组织。经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指导,如有建立群团组织需求,各基层单位可与本单位所在街道、园区等联系,采取属地化管理方式办理。
26.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政策规定,结合工委实际,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操作办法》。
27.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公务员晋升职级和试用期满考核相关要求进行自查,进一步规范考察程序,切实把好干部职级晋升、试用期满考核考察关。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对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台账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对不规范填写现象及时纠正。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涉及选拔使用和职级晋升人员一律不得参与相关工作。
28. 安排专人对工委全体干部的人事档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全面梳理检查,及时整理归档人事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补充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按规定对相关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认定,并做好资料归档。
29.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完善工委轮岗交流机制,启动干部轮岗交流工作,3名干部已轮岗交流。深入贯彻“三项机制”,严格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合理安排各职务职级公务员工作任务,研究制订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具体举措,及时有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激发干部担当精神,畅通干部下的渠道。干部职级晋升严格按照现实表现、工作实绩进行考量,不搞“齐步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统领,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长期政治任务,深入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工委书记会带头,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引导工委机关党员干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强化对学习贯彻工作的检查督导,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情况纳入民主评议党员、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党建考核的内容,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级机关落地生根、见行见效。
(二)紧盯主责主业,抓实党建责任。层层压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探索建立工委与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日常沟通联系机制,推行党组(党委)书记领办机关党建“书记项目”制度,推动党组(党委)书记进一步增强书记意识、认真履职尽责。坚持把党建考核、述职评议、作风评议等,作为压实责任的有力抓手,制定印发《市级机关党建督查工作办法(试行)》。适时开展《市级机关部门单位机关党建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情况调研督查,推动形成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科学责任体系。
(三)抓实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模范机关建设整体谋划,广泛开展模范机关建设典型经验、优秀案例征集活动,选树先进典型。实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质”行动,制定《关于严格市级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的意见》,确保“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规定执行到位、落地见效。实施党建业务“融铸”行动,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总结提炼“六个先锋”经验做法,编印《市级机关“支部工作法”特色案例》。开展“争当党建工作内行人”岗位练兵活动,建立健全市级机关互学互鉴、比学赶帮工作机制,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提升。
(四)从严正风肃纪,持续转变作风。紧盯重点问题,扎实开展常态督查与专项监督,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定下发《南京市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监督员培训工作办法(试行)》,切实发挥作风监督员督促作风改进、服务基层群众作用。扎实推进廉洁机关建设,组织开展市级机关党员干部“廉洁家风伴我行”“家风故事大家讲”等活动,推动党风廉政教育抓在日常、融入经常。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握力度节奏,形成持续威慑,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五)压实主体责任,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确保整改有序推进、问题全面解决。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对照责任清单抓好督办。对需要长时间解决的问题,全面分析原因,常态化推进,抓好跟踪问效。把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工委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由点及面,以重点问题整改带动全面整改,切实将整改效果体现到推动工委自身建设和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上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5-83216561(工作日9:00-18:00);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3-2号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电子邮箱:njgwjgdw@163.com。
中共南京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