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更新时间:2025-07-1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31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领导班子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财政局党组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动整改工作,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统筹协调,带头认领9个具体问题,其他党组成员按照分管领域认领问题,研究制定整改举措。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推进整改工作,跟踪整改进度。举一反三注重标本兼治,深化结果运用,制定出台绩效运行监控操作指南等15个制度办法,修订完善市财政局综合考核实施办法等8个制度规定,着力提升财政工作质效。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坚持以政理财、以财辅政方面
1. 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讨论,举办学习教育读书班,邀请专家开展理论辅导,组织党支部多次实地学习,完成调研报告52篇。贯彻新思想支持产业发展,保持科技产业领域支出强度不减,加大大模型落地奖励、发行算力券和支持优质项目应用,开展消费场景应用补贴支持低空经济产业发展。
2. 着力破解收支矛盾。建立财税联动会商机制,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源跟踪服务,推动存量国有资产资源盘活,促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平稳增长。支持城中村改造和城市更新,实施“房七条”、购房补贴等,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过“保基本、控增支、压一般”,合理保障资金需求。转变财政支持方式,运用担保补贴贴息等手段,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3. 积极争取上级政策与资金扶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国家政策性资金申报和争取“1+5+N”工作机制。通过政策培训、窗口指导、联动审核,强化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申报发行,惠及95个重大项目。采取财政补贴和贷款贴息联动方式,支持企业技改项目。
4. 积极盘活财政资金与资产。常态化开展账户年检和资金清理,推动盘活市本级房产等工作。
5. 落实“三保一防”职责。持续对市、区、镇街三级财政库款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印发加强基层“三保”保障14条措施,指导督促各区财政按要求抓好落实。加强重大项目保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制度文件,从规划、立项、计划、资金等方面,细化管理要求、强化约束控制,提高项目和资金管理质效。会同项目主管部门研究重大交通项目资金平衡方案、投资模式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6. 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根据政策文件、支出标准、分担比例等梳理形成政策项目两张清单分类保障。明确各项资金细化至具体项目,从严审核项目前期审批手续。
7. 优化人才、科技扶持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市级人才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市级人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宁青驿站”、高校毕业生房租补贴等政策效能。优化科技扶持政策,持续培育40家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通过项目立项、资金拨付、结题验收等,引导高效使用资助资金。
8.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出台绩效运行监控操作指南、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操作规程。制定2025年南京市市级预算部门(单位)绩效管理责任清单,对第三方机构、市级预算部门(单位)开展业务培训。指导预算部门(单位)做好2025年度绩效目标编制和年度绩效目标公开。
9. 支持产业发展。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政府投资基金管理费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举办专题培训会,介绍国家、省大基金投资要求以及市产业基金申报规范。加强“宁创贷”主体资格和贷款业务合规性初审,发挥好政策引导激励作用。
10. 加强对基层服务。发布《2025年度初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政策问答三十条》,提升考试服务水平。制定全市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11. 从源头加强风险防范。修订出台市财政局保密管理办法,重新确定相关涉密人员等级。完成财政信息化综合管理等3个系统的补备案及测评工作,常态化开展等保备案及测评工作。
12. 强化数据安全检查。安排专人负责市区一体化数据回流工作,按月开展数据同步情况检查。开展“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干部职工网络安全意识。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方面
13.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把学习党规党纪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支部“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召开全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违纪违法案例,赴南京女子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制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手册,明确谈心谈话具体要求。
14. 加大派驻监督力度。制定《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2025年度工作要点》,对相关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指导出台绩效运行监控操作指南、财会监督结果跟踪落实和综合运用办法等。
15. 强化政府采购全流程管理。完成新一期会计高端人才培训项目公开采购意向。规范购买第三方服务,出台市财政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完成2024年度法律顾问单位考核评价。规范巡考费管理,修订出台《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16. 规范经费使用管理。修订市财政局机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定,规范预算与审批流程。落实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培训费报销审核等工作。
17. 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审批使用公务用车,加强财务报销凭据审核。强化房产管理,全面梳理底数,确保房产账面数和实际管控数相符。
(三)关于推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发挥引领作用方面
18. 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督促有关党支部做好支部改选等工作。严格落实月提示季检查党建工作制度。与秦淮区五老村街道淮海路社区开展结对共建。扎实开展“四强”党支部建设,“四强”党支部建设课题获全市机关党建课题研究成果二等奖。
19. 提升基层党建规范化水平。组织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培训,学习“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规定要求。规范开展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机关党委列席支部组织生活会,对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进行提醒督促。
20. 强化干部梯队建设。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制定《市财政局干部队伍建设发展规划(2025—2029年)》,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质,为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21. 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属事业单位独立运作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人事管理、党建管理、业务管理、综合管理等事项。开展干部交流轮岗,整理维护干部人事档案。
(四)关于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强化成果运用方面
22. 做好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组织个人事项填报辅导培训,并将填报信息报送市委组织部查核验证。修订出台市财政局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和处室(单位)考核评分细则,完成2024年度局内考核工作。在2025年预算编制中,科学划定资金池支出限额,制定更新过紧日子正负面清单。强化收支联动管理,按月跟踪执行情况,合理安排支付节奏。
23. 举一反三做好问题整改。每年全面清理资金结余,加大力度盘活单位存量资金。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上级转移支付管理的通知,定期开展梳理、督促相关部门按要求分配下达资金。
24. 加强检查结果运用。修订完善财会监督结果跟踪落实和综合运用办法。会同审计部门建立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确立了“财审贯通、两局会商”工作机制。结合各类监督发现问题,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编制2025年财会监督计划,确定并有序实施年度专项监督项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 进一步树牢大财政理念,服务南京高质量发展。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零基+限额”预算管理,坚持盘活存量,提升统筹能力,兜牢兜紧“三保”底线;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科技等政策的紧密配合,支持产业发展;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资金项目落地我市。
2. 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专题培训、专家辅导、现场参观、联学共建等,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提升政治三力;强化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推动廉政风险管控关口前移;严格内部管理,持续开展政策法规学习,履行好财经纪律监督职责,做好执行财经纪律表率。
3. 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履职担当能力。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教育培训,建立严管厚爱的激励担当机制,打造一支谋事讲政治、做事高标准、遇事敢担当、成事守规矩的干部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5—51808630(工作日9:00—18:00);邮政信箱: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66号,邮政编码:210005;电子邮箱:njsczj2022@163.com。
中共南京市财政局党组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