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钟山清风 更新时间:2020-11-0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六巡察组2020年4月27日至6月12日对市民政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回头看”,7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委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突出政治引领,切实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这次市委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委开展的巡察,是对市民政局党委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情况进行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充分体现了市委对民政事业发展的关心和重视。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深刻中肯,切中要害;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对症下药,针对性和指导性很强。市民政局党委诚恳接受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严明纪律规矩,理清工作思路,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机关效能,推动民政改革发展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巡察反馈意见后,市民政局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成立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巡察整改工作。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靠前指挥、一抓到底,就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逐一进行对照、分析,逐条分类明确整改工作牵头领导和责任处室,按照“领导带头、分工负责,以上率下、统筹推进”原则,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标准”。
(三)周密细致部署,细化整改措施。针对反馈意见,市民政局党委逐项梳理归类,逐一对号入座,逐项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详细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在民主生活会上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研究分析原因,提出个人整改措施,并牵头召开专题会议,与分管处室同志一起认真分析研究,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处室(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责任压紧压实。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推动落实整改工作,强化跟踪督办,实行整改任务销号制度,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销账。
(四)强化督导检查,推动整改落实。市民政局党委将整改方案制定和整改任务落实同步进行,对现在能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限时完成。市民政局建立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议制度,对阶段性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通报,高效落实整改措施,不断加快整改进度。同时,注重通过建章立制,更深层次解决存在问题,彰显巡察整改工作的治本作用,目前已新建或修订19项制度规定,将整改过程变为解决民政改革发展矛盾问题的过程,在工作中落实整改要求,体现整改成效,推动民政工作再上台阶。
二、坚持问题导向,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市民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月制定详细学习安排表,明确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加强学习记录管理,下发《关于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通知》,加强局党委和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宣传工作,在“一网一微一号”(官网、微信、紫金号)及时发布相关民政工作信息,开设“青年大学习”专栏,印发《市民政局机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学习计划的通知》,持续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三是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理论学习,同时指导所联系的直属单位党组织开好专题理论学习会。局党委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每半年采取听汇报、检查应知应会知识掌握情况等方式进行全面检查。专门下发《关于对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机关党的组织生活专项检查整改的通知》《南京市民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学旁听实施意见》,指导各直属党组织规范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质量,确保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四是将相关单位列入年度重点巡学督学对象,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基本知识考核,督促自查自纠,立行立改。
2. 关于民政工作谋划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民政高质量发展、精准扶贫、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的各项决策部署,建立定期研究民政高质量发展、精准扶贫、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重点指标等机制。二是及时整理下发会议纪要,从8月起,局长办公会、局党委会会议纪要,均发至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并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三是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时将涉及民政高质量发展、精准扶贫、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等文件纳入学习。
3. 关于开展对标找差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破除与发展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思维定势。二是已重新选定对标找差对象。三是重新修订对标找差计划,定期与对标对象交流学习,认真对标对表,全面查找不足,并每月就对标找差实施开展进行分析总结。
4. 关于制度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5月底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实施意见》,督促各处室(单位)抓好贯彻执行,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地、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强局管社会组织财务监管,结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市民政局实际,出台《南京市民政局局管社会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5. 关于内部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加强局购买服务管理。修订《南京市民政局购买服务立项标准指引》,完善购买服务项目分类指引,进一步明确可购买服务的项目要求。针对会议服务、评比等项目,明确标准、要求,不符合相关标准的项目、调研课题等一律不纳入购买服务事项。
6. 关于内控监督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由局相关处室抽调人员组成审计工作组,针对被审计单位情况,制定审计方案,审核审计报告,及时对聘请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工作进行评价。二是8月中旬召开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会计人员专题会议,针对财务规范进行重点培训。三是对有关直属单位负责同志提出工作要求,做好本单位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有序衔接,做到原任和继任领导均清楚整改事项。
7. 关于捐赠财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要求相关单位完善捐赠物资核价办法,规范入账手续,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完善捐赠物资的财务台账统计整理,健全捐赠物资财务管理台账。二是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法规制度,重新梳理物资捐赠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将捐赠物资管理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对物资存放点进行盘查,不定期开展对捐赠物资接收、发放、入账、使用情况的检查。
8. 关于养老床位未达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高质量发展要求问题的整改
一是启动市级示范性养老公寓建设,建成后将新增养老机构床位3000余张;年内全市新增养老机构床位数4000张。二是继续落实“两无偿一优先”政策,稳步推进国有资产用于养老设施,今年全市将新增日间照料中心14个,进一步完善社区居家日托床位建设,持续推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细化服务标准,通过智慧养老云平台强化服务监管、放大床位使用效能,做实做优家庭养老床位。三是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公共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占用整改检查。全面梳理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并联合相关部门发函督促各区按期做好公共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占用整改工作。目前全市已新增养老机构床位1240张,新建日间照料中心7个,市颐养中心已开工建设,基本完成对公共配套养老设施占用整改情况的检查。
9. 关于聚焦群众关切、顺应群众期盼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市、区两级护理员培训力度,已将中高级护理员的培训纳入市民政局第二批购买服务范围,年内培训养老从业人员将达6500名。二是开展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建设,已建成省级实训基地4家。三是以落实《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为重点,制定养老从业人员进高校参加学历培训实施办法,对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给予学费补助,进一步扩大养老从业人员在职继续教育范围,提升养老从业人员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四是会同相关部门常态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提高护理员的实操技能和业务能力,对获奖人员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进一步提升养老从业人员的职业认同感和价值感,建立起稳定养老从业人员专业队伍。五是落实养老护理员奖励补贴、岗位津贴、积分落户等政策措施,吸引高学历人员充实到养老护理员队伍之中。
10. 关于养老机构消防审验不过关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全市养老机构进行拉网式自查和排查,列出消防审验不过关需要整改的机构清单。会同有关部门现场调研后制定整改方案,40家养老机构均已对账销号完成整改。二是强化养老机构消防控制室和值班室保持24小时在岗等安全制度常态化落实。针对不同情形的问题,分类进行技术改造,力求值班室与消防控制室合并设置;鉴于消防操作员培训每年有固定时间,拟先应急培训,掌握值班基本要求,后参加专业机构组织的培训,取得上岗资质;采取视频监管、随机抽查、现场暗访的方式,督促养老机构坚持常态值班。
11. 关于在养老事业探索“公办民营”模式上缺乏制度规范问题的整改
督促各区对辖区内公办民营养老机构规范运营开展业务指导。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市情的《公办民营养老机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办民营工作开展,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12. 关于民政公共服务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农村敬老院“双提升双改造”工程,以消防审验问题解决为契机加快农村敬老院改造力度,不断提升农村敬老院硬件设施水平。二是加大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推进力度,推动全市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率达到75%,解决农村敬老院服务水平不高问题。三是鼓励农村敬老院在满足特困供养人员需求的基础上,改造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为社会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进而改变郊区养老日间照料资源不足的现状。四是7月督促推进高淳救助站改造工程,已完成设计、招标等程序,目前正在进行外墙粉刷、防盗窗安装,10月中旬完成未保救助区改造。6月底六合区民政局已解决租用场所用于救助站办公问题,各项设施设备配备到位,新救助站建设地址勘选工作正在进行。
13. 关于履行精准扶贫职责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6月中旬在秦淮、建邺等4区开展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实时比对系统试点工作,7月中旬全市部署上线。目前,南京市社会救助云平台系统(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和社会救助一体化审批系统)已与交通、市场监管、规资、公安、人社、公积金等6部门13条线开展实时比对业务,实现救助对象实时授权、系统实时比对、救助管理部门实时查看核对结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低保边缘以及临时救助业务的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和资金发放实现全程网办、一网通办。二是组织完成救助对象数据实时核对和尊老金发放数据自动比对,将各区尊老金发放数据接入市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市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对接省殡葬数据库开展死亡人员信息比对,并将比对权限下放至街道。督促各区加大宣传力度,尤其80周岁以上未登记领取尊老金人员进一步排查梳理,做好登记发放工作。
14. 关于社会组织培育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7月开展市级公益创投工作,产生社区融合、养老服务、青少年服务、调解治理、慈善救助等101个项目,市级财政投入共932万元。二是加强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举办全市首期市属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建负责人培训班暨《民法典》宣讲活动,市属90多家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建负责人参加培训。
15. 关于推动整改韧劲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需要落实工作列入督查事项,抓好工作落实。二是针对一些反复出现的违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诫勉谈话、提醒谈话等组织处理。三是加大对局直属单位整改督查督办力度,强化压力传导,加强对党纪党规的教育宣传,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16. 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更新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小组成员,修订《南京市民政局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暂行规定》。二是抓好直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警示教育。8月印发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并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加强基层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对顶风违纪问题零容忍,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情况。三是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局各项工作的始终,纳入局全年工作统筹谋划、部署、落实、检查、考核中。
17. 关于联动整改合力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全面掌握巡察反馈意见。二是压实整改责任,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整改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工作部署到人、落实到事,逐一对账、销号整改。三是建立协作联动整改机制,局党委统筹调度,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各处室、单位协调联动抓好落实。组织对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的学习,做到人人知晓。
18. 关于缺乏及时整改行动问题的整改
一是发挥局购买服务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强化领导小组成员处室功能,建立局购买服务“三审立项”机制,进一步优化购买服务推进机制。二是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全过程跟踪监管机制,压实购买服务项目处室的主体责任,建立并完善局购买服务信息化平台,各相关处室及时上传购买服务项目完成情况,并及时报请分管领导掌握,严格做好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估,将评估结果运用到位。三是建立局购买服务“三审立项”机制,修订《南京市民政局购买服务立项标准指引》,进一步完善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机制,会同相关处室开展购买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开展招投标公司的咨询和遴选工作。全面梳理优化局机关购买服务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严格把握购买服务项目立项关口,提高购买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9.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专门下发《关于对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机关党的组织生活专项检查整改的通知》,对近年党建工作全面排查整改。二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讲党课、带头落实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三是对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的党支部进行及时提醒纠正,约谈党支部书记,提升党支部组织生活规范化水平。四是制定党支部工作规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向基层党支部延伸。
20. 关于抓基层党建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专项检查,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紧盯问题不放,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制定《市民政局党委党的建设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党建考核力度,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扎实做好直属单位党建工作。三是每年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加强对党组织换届、党费收缴管理、发展党员等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切实提升基层党建规范化水平。四是加强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对支部、支部对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印制《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标准化管理“三会一课”记录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标准化管理党员纪实管理记录本》。每季度检查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实际开展党员培训、党课教育、参观见学等活动,提高党员参与率,提升社会组织联合党委的凝聚力。
21. 关于队伍建设及选人用人缺乏统筹安排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机关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干部选配工作要求,优化干部年龄结构。二是将直属事业单位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储备工作纳入事业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内容。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开展中层干部岗位选聘工作,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结合中层干部岗位选聘,将人事、财务、后勤等关键岗位负责人轮岗交流列入总体方案全面统筹。三是注重把能力强、业务精、群众基础好、综合素质优的业务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提高业务干部占比。加大专技人员招聘比例,在职称评聘、绩效分配、评比表彰等方面向专业技术人才倾斜,营造专业技术人员人才创业干事良好环境。
22. 关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培训工作,发放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提示单,突出对重点事项如股票、基金、保险及经商办企业等方面的填报政策解读、特别提示,强化领导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政治意识,确保领导干部人人知晓、全面掌握。二是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年度随机抽查和重点查核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缜密做好查核结果认定处理。三是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年度随机抽查同重点查核一并纳入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之中,局党委专门部署,提出具体要求,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不如实填报、漏报问题。四是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对2019年以来随机抽查和重点核查对象结果进行全面梳理,建立“一人一档”。
23. 关于廉洁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领导带头遵守、各处室严格执行《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每次公务接待严把审核关。二是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治理,责令有关人员退回相关费用,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办法等制度,进一步细化要求,对局系统公务接待等重点问题进行再监督、再检查,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三是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规发放津补贴、超批准额度发放绩效奖等问题,超发多发补贴已退回。四是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每年开展一次规范津补贴执行情况的自查,将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作为审计项目必审内容。五是针对出差超标准乘坐动车问题,退回超标准支出经费。今后做到严格把关,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24. 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相关单位细化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实施规定,凡涉及“三重一大”方面事项必须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做好会议记录。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清理脱钩的实施方案》,上报清理脱钩方案,待批准后办理处置所持股票,投资收益上缴市财政。三是各事业单位财务部门举一反三进行自查,严格执行财务规定,各项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票据,签批手续齐全。四是补齐报销凭证相关附件,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流程。五是相关单位修订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对以往不合规的问题,收回相关经费。六是各直属单位加强所办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内控制度、资金管理规范,纠正社会组织备用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三、持续深化整改,巩固整改实效推动创新发展
经过前一阶段的努力,我局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下一阶段,我局将以巡察整改落实为新的起点,继续推进有关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行动、最严格的纪律,不折不扣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突出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大决策部署,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市民政系统贯彻执行到位。
(二)坚守责任担当,持续推进整改。认真总结巡察整改成效,按照统一部署,落实责任清单,严格时序进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推动机关和直属单位同向发力,把问题找准找实找全,从思想深处挖问题根源,严格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把整改措施落细落实,确保整改无“盲区”。坚持月报告制度,定期梳理整改进展情况,动态分析整改成效,加强跟踪访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牢固树立全局工作“一盘棋”的思想,推动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同向发力、一体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创新发展。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坚持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进民政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与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完善兜底保障水平结合起来,与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结合起来。把整改落地见效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成效体现到民政事业发展的具体实践中,推动全市民政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83635617;邮政信箱: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市民政局机关党委;电子邮箱:njmzjgdw@163.com。
中共南京市民政局委员会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