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更新时间:2022-02-1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5月18日至6月1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进行了巡察,9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工作责任。巡察反馈后,立即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局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承担起分管领域整改责任,确保整改任务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按照“通盘研究、先易后难、逐一整改”的总体思路,经多次修改完善,制定切实可行的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在全局范围内形成上下“一盘棋”、合力抓整改的工作格局,确保巡察整改动真见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大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将问题整改转化为知耻后勇、争先进位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的洗礼过程,转化为凝聚人心、干事创业的氛围旅程。深化改革创新,强化有效制度供给,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工作的难点、堵点,用制度束责束权、管人管事,真正把巡察整改标本兼治战略作用落到实处。
二、整改落实情况
1. 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认领任务,主动推进重点事项落实,共组织局务会19次、案审会13次,梳理绩效考核短板弱项深入剖析原因,编制绩效提升专项实施方案,努力改变绩效考核落后局面。建立制度、办法、实施意见42项。召开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局总支书记上专题党课4次。
2. 关于“部分班子成员规矩纪律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班子成员廉政教育。召开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会、“一报告两评议”会议。邀请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领导对环水局开展树牢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督促廉洁从政专题教育。二是规范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局主要负责同志在局务会上专题传达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有关要求,组织局班子成员,局各办、各下属单位负责人及正科满三年以上人员认真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三是着力净化政治生态。全面统计全局党员领导干部本人及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按要求开展抽查检查,对不如实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3. 关于“队伍教育管理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梳理局系统廉政风险点,共制定防控措施89条。完善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暨党风廉政、作风纪律教育大会,推动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思想入脑入心。组织局中层以上干部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分别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观王荷波纪念馆及浦口区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三是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开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活动,在专题组织生活会、部门内部大会上,请近年来部分因违规违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同志现身说法,以案说纪,剖析违规违纪问题的根源,警醒警示全体人员。
4. 关于“职能整合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动环保水务工作融合。研究制定环保与水务人员轮岗计划,加强环保与水务工作人员融合交流。组织开展江北新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研讨会,相关办主任带头交流学习体会。二是细化各部门职责。制定下发机构职责细化方案,各办、各直属单位组织开展学习,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找准对应关系,严防推诿扯皮、张冠李戴等问题发生。
5. 关于“执法队伍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执法队伍组织架构。加强班子建设,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派3名处级干部充实到领导班子,进一步推进全局纪律作风整顿、党风廉政教育、执法规范建设等重点工作。做好执法主体资格和辅助执法资格审查事宜,完成执法证换证考试及辅助执法证件发放工作,对部分执法岗位人员进行调整。二是强化执法人员培训。确定执法人员参加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跟班学习方案。组织执法局人员集中培训,安排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核与辐射监管监测人员视频培训班。
6. 关于“内部执法监管制度机制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执法机制。编制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查办法、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行政处罚内部管理办法、执法局案件质量评审办法、行政处罚过错责任内部追责办法,坚持用制度束责束权、管人管事,坚定不移抓好制度建设,全面推动执法工作规范化。二是全面梳理近三年执法案卷情况,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照整改。聘请法律顾问,推动完善案件卷宗目录清单,规范案件档案管理。
7. 关于“推动区域环境整治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工业源治理。严格履行“点位长”制,做好国控点巡查、检查,强化新材料科技园VOCs源头减排,治理工程项目52项。二是强化降尘源治理。编制修订江北新区降尘削减达标专项方案及江北新区扬尘污染防治考评办法,每季度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强化降尘调度,巡察反馈以来,降尘量呈逐月递减态势。三是强化异味源治理。组织开展企业、车间“逐企逐品”摸排,编制“一企一策”整治方案,制定措施259条,推动重点企业按时完成整改,第一批10家企业硫化氢在线监测已安装完成。四是推动河道水质稳定达标。在相关河道增加自动监测站设备,完成石头河南钢排水引水调控工程及雨排口管控能力提升工程,做好有关河道的养护巡查、清疏。五是加强水政执法能力建设。完成新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省部级图斑扰动、在建涉水工程、供水企业安全生产、新区河湖“四乱”问题专项执法检查方案,开展河湖“四乱”问题、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涉水工程及供水企业安全生产等专项检查。六是大力管控土壤风险。开展重点地块巡查,完成重点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审查,督促属地街道继续做好现场风险防控工作,巩固复绿成效。七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收官战。2021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93项重点任务已全部完成。
8. 关于“存在超期立案、超期处罚”问题的整改
全面梳理超期案件,执法局设专人专岗落实案件超期预警提醒,制定下发行政处罚内部管理办法,坚决杜绝超期立案、超期处罚现象。
9. 关于“存在有证不取、有案不查”问题的整改
开展问题违法行为追溯和案件处罚复审、复核。完善线索登记制度、健全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制定行政处罚立案审查制度,规范对同一单位存在多个违法行为的处置工作流程,杜绝选择性执法现象。
10. 关于“滥用自由裁量权”问题的整改
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内容实施“三重复核”审核机制,强化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约束。制定下发行政处罚内部管理办法,对企业提出陈述申辩案件做好现场复查、监测检测等复核工作,提高办案质量。
11. 关于“罚没款追缴不力”问题的整改
全面梳理2018年以来行政处罚案件,将符合条件的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制定罚没款追缴内控办法,落实“一案一策”,加大追缴罚没款力度。
12. 关于“执法不规范问题较多”问题的整改
完成近三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卷宗材料梳理,并落实整改。编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依规追究错案承办人责任。制定下发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以局领导班子,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及执法部门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案审会成员,严格履行民主集中制,落实有案必查、案必上会。
13. 关于“在线监测失察失职”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肃执法人员纪律。进一步强化执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廉政警示教育,严肃执法人员工作纪律。二是健全在线监测监控机制。设专人专岗负责在线监测监控,制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异常处置办法,优化在线监控科室职责,制定在线第三方运维相关案件中事实材料执法、监测人员会签机制。三是强化对第三方服务单位的监管。终止4家受处罚第三方运维单位合同。制定江北新区运行维护单位考核方案,完成环保在线第三方运维单位专项评价,研究制定第三方运维单位备案制度。
14. 关于“第四方监理未达预期”问题的整改
对环水局现有服务期限内第四方监理单位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审核。局主要负责同志约谈第四方监理单位。梳理、复核278份现场检查单,对存在第三方环境违法行为未报告、未查处的现场检查单逐份开展现场复核。
15. 关于“环境突出问题长期挂账”问题的整改
一是着力压降信访总量。坚持每月召开信访专题调度会,会同街道、平台等单位共同研究环境信访化解措施,压降新区环境信访总量。目前江北新区环境信访投诉总量同比下降50.05%。二是聚焦区域降尘管控。严格执行江北新区降尘削减达标专项方案及江北新区扬尘污染防治考评办法,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密工地、堆场、码头巡查频次;进一步加大湿法作业力度,收严夜间施工审批口子,严格落实新区降尘点“一点一策”。三是深化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累计完成270家餐饮单位规范化整治,扩大油烟净化设施、监控设施安装范围,累计完成68家高效油烟净化器,97家油烟在线监控设施安装任务,组织开展任务完成情况“回头看”。
16. 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落实每月执法系统内上传记录抽查,设专人审核、归档上传平台照片,规范执法记录。二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制定新材料科技园异味投诉专项处置流程,严格落实新材料科技园24小时应急值守,努力确保回复群众投诉“不敷衍”,异味溯源“不过夜”。制定夜间施工审批熔断机制,每月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夜间工地联合检查,压降夜间施工噪音投诉量。
17. 关于“资金使用决策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复核2020年局机关100万元以上项目,开展违规资金使用项目整改。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程,明确单项支出、预算额度5万元以上项目及其他重大事项须经局务会集体研究审议决定。
18. 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修订局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要求下属单位参照执行,每季度开展一次下属单位财务核查。二是强化下属单位财资监管。调派干部负责下属单位工作,加强行政事务管理。安排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完成相关车辆清退、归还、封存,并终止原车辆租赁合同,重新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车辆租赁。开展对下属企业财务资金管理专项检查,指导制定完善财务、车辆管理制度。
19. 关于“项目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向8家申报锅炉低氮改造项目补贴资金企业下达补充提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监测报告的通知,环水局就整改情况形成报告,提交至新区纪工委。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符合有关规定及局内业务需求的补贴发放审核机制。
20. 关于“政府采购服务过多过滥”问题的整改
全面梳理、评估、清理现有第三方采购项目,终止不符合规范、不满足采购需求的第三方服务合同,压减2022年环水局预算。编制环水局政府采购第三方服务内控制度,明确需将采购项目政策依据、服务单位资质等支撑材料报财审人员形成初步意见后,上报局务会研究审核,形成工作闭环。
21. 关于“资金使用效益低下”问题的整改
按年度组织实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自评估,对资金使用效益不佳的或聘用的第三方服务对象履职时未达预期效果的,合同结束后不再续签。开展走航监测项目考核评估工作,已完善走航监测项目第三方大气报告。落实执法工作与走航监测联动,逐步细化、优化执法与走航监测联动制度,努力实现精准定位、有效溯源。
22. 关于“项目招标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严格招投标工作。依照江北新区城市排水设施维护管理考核办法,完成江北公用及各养护单位泵站季度考核、管道月度考核。下发泵站季度考核通报3期,管道设施月度考核通报10期,累计检查管道279条,检查泵站54座,确保涉水设施平稳运行、发挥实效。
23.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按要求组织召开党总支会议,各支部按照“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支委会,每季度开展党课学习。做好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汇报内容。调整党务干部,设专人专职负责党建工作。
24. 关于“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动重点问题整改,完成上轮新区巡察未整改到位的扬尘污染整治工作。二是纵深落实危废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任务。开展危废经营单位上半年考核工作。完成一次危废经营单位、年产危废量1500吨以上企业危废贮存设施规范化检查,发现问题21项,已完成整改。三是开展巡察整改复核。对2019年新区党工委巡察整改工作再次开展“回头看”,对作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措施抓好落实。组织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暨党风廉政、作风纪律教育大会,确保巡察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是加强廉洁从政从业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分批次集中约谈第三方服务单位、重点监管对象,对有违规、腐蚀、拉拢情形的第三方服务单位“零容忍”,一律清除并终止合同;组织召开下属单位全体人员动员警示会,督促相关人员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新区环水局将继续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不折不扣、动真见效。
(一)夯基础正作风提素质,扎实推进巡察整改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带头管、负首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继续抓好分管部门和职责范围内的巡察整改工作,保持高强度抓整改、抓落实节奏,坚持每周调度、每周研究、每周推进,层层传导压力、传递动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强弱项补短板建制度,大力规范全局各项工作。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把持续抓好巡察整改与党的建设、大气管控、水环境治理、土壤防控、环境安全监管等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新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强大动力。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务求工作实效的重要手段,突出问题导向、注重举一反三,增强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大力推动全局廉政教育,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力求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督促班子成员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要求各内设单元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领域、各个环节。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25-88020053;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凤滁路48号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电子邮箱:xinquhuanshuiju@163.com。
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