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清风
钟山清风

中共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钟山清风   更新时间:2021-07-0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月22日对中共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医保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坚决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巡察反馈后,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再学习、再领会、再研究,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认领问题,深刻查摆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发现问题,深入进行党性分析,深刻挖掘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做到思想深处受洗礼、相互批评有辣味、增进团结抓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及时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把巡察整改列入每月重点工作,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多次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逐条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整改时限。召开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三)坚持以上率下,强化督查问效。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始终把巡察整改责任扛在肩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关键问题亲自过问,做到整改不彻底不放过、成效不落实不放过。领导班子成员牵头抓好分管部门巡察整改工作,带头推进、包干负责、加强督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四)注重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党组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推诿、不回避、不拖延,勇于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坚决整改落实。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找准原因症结,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工作机制,筑牢制度笼子,推动整改成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

(五)聚焦民生诉求,推进事业发展。牢牢把握民生部门的工作定位,坚持把巡察整改同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赴外地医保部门,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全面准确把握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内涵,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改落实情况

1. 关于“学习内容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研究制定《市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党内重要文件文献,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二是研究制定《市医疗保障局领导干部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读《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等学习材料,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江苏工作、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

2. 关于“学习安排不系统”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制定和执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召开4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党组书记带头开展“学党史悟思想”学习交流。二是制定《2021年度市医疗保障局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全局医保业务培训。三是组织召开全局对标找差创新实干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医保业务交流。四是举办全市医保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班,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医疗保障等专题培训。

3. 关于“学习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印发《市医疗保障局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扎实抓好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二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三是编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保障重要论述摘编》,并下发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学习。四是坚持把“学习强国”平台作为学习新思想的重要抓手,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时刻用新思想指导医保工作实践。

4. 关于“议事规则不清晰”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规则和局长办公会、局长专题会议事决策规则,认真落实议事决策制度,合理安排会议内容、参加人员和时间等。二是根据相关规定和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确保“三重一大”事项经党组会议研究决策。

5. 关于“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省局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及时修订完善我市实施意见,明确价格动态调整触发机制和启动条件。二是会同市卫健部门对已授权设区市政府管理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梳理,在履行价格决策程序后,及时调整康复、床位费等医疗服务价格。三是将国家谈判药落地执行情况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两定机构”)协议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四是会同省医保局、省市卫健部门对医疗机构落实国家谈判药落地使用情况进行督查,每月进行数据监测,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6. 关于“治理合力不集中”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与市卫健、财政部门联动,确保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与医保支付、医疗收入等同步衔接联动。二是建立处室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医药服务项目价格尽快落地实施。三是认真落实《关于明确我市医疗服务项目医保目录调整相关口径的函》,同步调整我市基层医疗机构以及非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及其价格。四是探索建立我市医用耗材医保分类标准,科学制定医保支付标准生成规则,形成按国标码自动实施医保对接新型模式。五是率先在全省开展择期手术预住院费用结算试点工作,加强与省医保局沟通,持续跟进相关标准调整。

7. 关于“落实要求不果断”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推进医保个人账户改革,拟定《个人账户扩大使用范围的方案》,2021年4月已正式实施。二是加快推进基本照护保险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建立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定于2021年7月1日正式实施。

8. 关于“深化改革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统筹考虑基金安全和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确定我市新增单病种及定额水平,实现我市按病种付费病种数量不少于300种。二是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改革工作,再遴选50种左右适合开展的单病种,2021年6月已发文执行。三是制定下发《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部分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的通知》,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中医按病种付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四是继续广泛征求医院意见,邀请专家参与单病种论证,优化单病种改革方案。五是进一步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将部分医院网上集中采购情况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评,对不按规定执行、自行网下采购医用耗材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六是发挥南京医用耗材(药品)阳光监管平台作用,强化医疗机构网上集中采购执行情况监测,对异常情况开展检查,对不合规情况督促整改。

9. 关于“基金监管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严格行政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强化案件曝光,做好宣传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对定点医疗机构2020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三是组织开展康复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10. 关于“三方协作机制有名无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省市编办机构改革要求,积极推进并完成市医保中心拆分转隶工作,认真研究制定经办机构“三定”规定,理顺行政和经办机构关系,彻底整合医保职能。二是进一步完善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费用拨付流程,加强对市医保中心的审批和管控,确保该项资金拨付合理合规。三是根据市医保中心干部选拔和晋升工作书面报告,及时制定《市医保中心干部工作推进方案》,组织开展干部谈心谈话,征询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同时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以市人社局党组会通过时间起算。

11. 关于“行政与经办运转不畅”问题的整改

一是为切实解决医院经费周转问题,督促市医保中心编制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决算草案,2020年住院结算费用的调整、补偿以及2021年预算提前至2021年8月前完成。二是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制定全市2021年基金监管工作要点,厘清行政与经办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职责。三是整合行政与经办监管力量,统一部署全市专项检查和稽核工作,形成监督合力,避免重复检查。

12. 关于“协调配合存在脱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向省医保局汇报备案开展相关采购活动的情况,争取省局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做好参保人员医保待遇、费用结算、支付比例等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引导病人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三是继续推进溧水区紧密型医共体总额付费支付方式改革,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四是会同市大数据局在市政务云基础上建设医保私有云专区,实现与金保专网、政务网、互联网、省医保网互联。五是加强与市人社、市大数据等部门沟通协调,做好“江苏医保云”的对接工作。

13. 关于“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完善医疗保障领域违规违法案件责任追究事项移送办法,定期向派驻纪检监察组通报国家、省医保局飞检发现的问题线索。二是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前往医保系统行风教育基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不断警示全局党员干部严于律己、遵纪守规。三是编印《南京医保系统党风廉政教育手册》,不断增强医保系统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四是充分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干部违规违纪案件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

14. 关于“内控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各处室进一步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排查,不断完善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二是编印《市医疗保障局廉政风险点排查(汇总表)》,下发全局党员干部学习掌握。三是加强对评审费、差旅费报销审核,严格审批要素,完善审批流程。四是加强合同监管,对2019—2020年签订的各项经济业务合同逐个进行排查,严格合同签订的各项要素,及时补齐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名等手续。

15. 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保障中心按计划对划拨办公用房进行加固、维修、改造、装修。二是督促保障中心进一步细化完善风险防控管理办法,派驻工作人员只能从事平台日常运行维护等辅助性工作,定期开展内部风险防控检查;制定《派驻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方案》,常态化对派驻工作人员开展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退回派驻单位。三是督促保障中心完善日常工作机制,建立保障中心主任办公会、党支部学习会和各科室工作例会等制度,加强会议记录的规范管理,定期开展资料保管、归档和检查等工作。四是督促保障中心安排专人,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做好往来账款清理工作;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对原托管中心账套进行清算。

16. 关于“对发现问题渠道不多”问题的整改

派驻纪检监察组增强获取问题线索主动性,建立专职干部联系制度,全面掌握该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开展情况;建立监督事项跟踪研判机制,对涉及部门全局性重大事项,全程跟踪了解,排除廉政风险,推进规范落实;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内部沟通会议,加大对机关纪委业务指导,推进信访处置和线索查办。

17. 关于“对嵌入式监督不深”问题的整改

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化落实监督执纪规则,健全与市医保局党组沟通反馈机制,实现同向发力。组织本组同志适时参加医保业务知识专题学习活动,熟悉掌握医保业务知识;与职能处室同志一起深入市属公立医疗机构,实施专项监督检查,强化事中监督,提升监督质效。

18. 关于“机关纪委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持续推进机关纪委组织建设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机关纪委委员和各支部纪检委员。二是邀请专家就依法行政、监督执纪规则、举报奖励、行政执法风险等方面进行专题培训。三是明确问题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处分决定执行等程序规定,不断提升纪检工作规范化水平。四是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嵌入式”监督管理,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和“八小时以外”监督检查,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19. 关于“‘文来文往’现象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控制文件和红头文函数量,没有实质内容的不发,能够协调解决的不发,确保全年文件只减不增。二是根据上级批复文件,拟定南京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三定”规定方案,积极推进并完成市医保中心拆分转隶工作,理顺行政和经办机构关系,彻底解决行政和经办机构文来文往现象。

20. 关于“对接基层不紧密”问题的整改

建立完善局领导深入联系基层制度,主要领导每季度要听取基层分局工作情况,下基层分局调研至少2次;分管局领导每月要听取分管分局工作情况,下基层分局调研工作。

21. 关于“调查研究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关于建立局领导服务联系点制度的通知》,建立局领导和处室联系服务医疗机构和企业制度,每位局领导和处室重点联系三级医疗机构和二级医疗机构各1家,联系医药企业1家,定期开展调研,掌握医疗机构和企业对医保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解决。二是加大对医保经办业务的研究力度,结合“三定”规定,进一步理顺经办工作的职能和定位,提高服务能力。

22. 关于“政策宣传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研究制定《市医疗保障局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对“两定机构”医保业务政策宣传、解释、培训。二是进一步加大异地就医、报销流程、报销比例等重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开展10场电台直播。三是严格落实新闻发布制度,加强“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和局门户网站管理,健全政策宣传解读机制。四是会同市卫健部门加大对部分断货短缺药品保障供应,方便群众就医购药。五是充分利用“南京医用耗材阳光监管平台”,及时发布限价药品清单和国家、省市中标药品购买渠道等相关信息,为定点零售药店做好信息支持。六是对医用耗材(药品)网上集中采购、集中结算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医疗机构、医药企业进行工单预警、通报、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及年度考核。

23. 关于“便民举措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医保电子凭证的推广应用工作列入2021年南京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并且列入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会同市发改、人社、大数据等部门,扩大“两定机构”对接使用范围,提高参保群众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率。二是会同市大数据局在市政务云基础上建设医保私有云专区,实现与金保专网、政务网、互联网、省医保网互联互通。三是加强与市人社、市大数据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做好“江苏医保云”的对接工作。

24. 关于“服务成效不理想”问题的整改

一是继续做好12345工单办理工作,建立12345办件督办机制及退单两小时办结机制,提高办单效能。二是按月通报各处室单位办单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梳理研究,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及其解释工作。三是认真做好12345政务热线考评工作,扎实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提质增效。四是专题研究《2020年度市医保局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满意度评议反馈问题情况》,扎实开展满意度评议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五是推进建立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坚持问题导向,优化服务流程,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25. 关于“班子成员之间沟通协调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落实《市医疗保障局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施办法》,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二是对干部调配、人事调整等重大事项,班子成员之间加强沟通,凝聚思想共识。三是结合局领导班子调整,及时优化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责任。

26. 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党组会和办公会议事规则,上会议题材料特别是涉及“三重一大”议题材料,事先充分征求意见,经主要负责人审定后提前通知参会人员,会议决策时充分听取领导班子成员意见,提高决策效率。

27. 关于“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相关规定,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坚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严格落实《市医疗保障局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施办法》,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支部“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三是督促各支部做好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情况记实管理,每季度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进行统计汇总。

28. 关于“党建与业务融合不紧密”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市医疗保障局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医保业务知识纳入学习重要内容,切实用新思想指导医疗保障工作实践。二是编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保障重要论述摘编》,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领会。三是组织开展全局党务干部专题培训,为党务干部配发党务工作业务书籍,不断提升党务工作能力。

29. 关于“业务指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党建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制度,每季度对支部“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报。二是组织开展基层党支部党务干部骨干培训,重点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和南京机关党建云平台记实管理进行辅导。三是结合全局干部教育培训,对一季度各支部党建工作各类台账、会议记录本进行了交流检查评比,形成《一季度党建经常性检查情况通报》,在机关党委扩大会上进行通报。

30. 关于“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不懈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机关党委每月制定下发《各支部重点学习活动安排》,每季度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报。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对部分“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支部进行约谈提醒,不断推进支部规范化正规化建设。三是制定下发《关于组织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不断规范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31. 关于“专业能力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市医疗保障局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全局医保业务培训,不断提升领导班子成员医保工作组织指导能力。二是组织召开局对标找差创新实干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各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结合年度工作筹划,开展医保业务交流。三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省市医保局“共学共建”活动,制定《2021年度市医疗保障民生项目》,坚持问题导向,优化服务流程,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32. 关于“梯队建设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制定印发《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处级职位选拔工作实施方案》《南京市医疗保障局二、三、四级调研员职级晋升工作实施方案》和《南京市医疗保障局派驻分局四级调研员职级晋升工作实施方案》,着眼干部发展、年龄梯度、职务梯度,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推进干部选任、轮岗交流等工作,推动形成较为合理的年龄梯次结构。

33. 关于“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认真组织个人事项填报政策要求学习,强化个人事项填报的真实性。做好个人事项重点核查和随机抽查工作,对抽查核实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

34. 关于“落实审计、主题教育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会同市卫健委对已授权设区市政府管理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梳理,及时调整康复、床位费等医疗服务价格。二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成立市医疗保障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中共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中共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党史学习教育责任清单》《市医疗保障局领导干部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学习计划表》。三是组织开展医保系统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专题培训,进一步深化新思想学习,持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四是建立党建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制度,每季度对支部“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持续推进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正规化建设。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巡察整改工作永远在路上。市医保局党组将坚持思想不放松、整改不停步,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抓整改、抓落实,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强化政治担当,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医疗保障改革、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行动、最严格的纪律,不折不扣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二)聚焦理想信念,持续推进党的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持续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三)巩固整改成果,持续推进医保改革。坚持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推进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把整改落地见效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成效体现到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具体实践中,为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首位担当,建设“创新名城、美丽古都”,谱写“强富美高”新南京崭新篇章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25-68788681;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C座;电子邮箱:njsybjjgdw@163.com。

中共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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