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钟山清风 更新时间:2021-07-0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6日至2021年1月2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大数据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巡察反馈以来,市大数据管理局党组认真贯彻巡察情况反馈会议精神,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聚焦聚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成立市大数据管理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巡察整改任务分解表》,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处室、责任处室,将巡察整改任务压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班子成员围绕巡察整改主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筹协调、分工配合,全面推进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二)制定整改方案,打下坚实基础。深入剖析问题原因、统筹谋划整改措施、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以标本兼治、统筹兼顾、既改当下、又利长远为目标,明确责任、突出重点、明晰时限,为做好巡察整改文章、答好事业发展考卷打下坚实基础。
(三)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市大数据管理局党组按照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的要求,紧紧抓住集中整改期,一边对照进度安排做好规定动作、一边不等不靠抢抓问题整改,将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体现到带头抓整改的具体行动当中,一批快见效早见效的问题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形成了整改思路。
二、整改落实情况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切实加强理论武装。领导班子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定期进行党组会学习,跟进学习中央和省市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和习近平同志最新重要讲话。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全市深化对标找差创新实干推动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将会议精神和相关要求和2021年度大数据局工作要点紧密结合,研究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制定下发《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目前已安排3个专题的学习。二是严肃党员学习纪律,按月制定并下发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向全体党员干部发放《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党史学习教材,督促各支部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组织学习。按照党史学习教育方案,制定专题学习计划,将学习内容、学习安排按月分解,截至目前已完成相应的学习目标。开展“大数据讲堂”活动,通过“主动学”“上讲台”“外面请”,按照每月一期的频次,以机关和信息中心各处室为单位进行授课和业务研讨,通过集中学习、互动交流,促进党建和大数据业务深度融合。
2. 关于“对重大决策部署研究把握不够深”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定期开展中央和省市委有关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城市等方面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研究。定期学习中央和省市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实际开展讨论,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围绕中央作出的关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战略部署,结合南京实际,编制“十四五”智慧城市发展规划,推进全市智慧城市建设。目前已形成南京市“十四五”智慧城市发展规划初稿,正在结合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3. 关于“统筹和谋划面上工作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主动谋划、系统推进,正式印发《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2021年工作要点》(宁数管党组〔2021〕14号),指导全系统大数据工作。二是围绕南京市“十四五”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的落实,加强与各区大数据局的沟通交流,多次赴基层开展调研、座谈等活动,初步形成市、区统筹推进规划落实的工作机制。
4. 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重点课题研究,形成阶段性成果《数字治理理论及实践》,包括城市数字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和南京城市数字治理历程及态势分析。二是围绕“城市治理数字化”专题组织专家交流研讨。三是完善城市运行智能化监测调度综合平台建设。四是完成与大数据集团“我的南京”APP的运营管理相关交接工作。五是持续做好“我的南京”APP支撑疫情防控、“四新”行动等工作的指导,做好平台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坚持公共服务平台、群众在线办事窗口、政府信息惠民阵地的平台公共性、公益性定位。六是加快推进基于政务云的微服务监控和运营数据分析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对各业务板块进行全链路监控,加强数据分析,满足不同用户群体对“城市服务”的多样化需求。
5. 关于“在政务数据的整合管理上工作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协同工作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就政务数据有序共享进行研究,赴北京、济南等地开展调研,形成《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和数据有序共享的工作意见》。二是按照南京市地方标准修订流程要求,完成《自然人主数据规范》专家审查会,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标准文本及相关材料提交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是按照2021年度南京市地方标准制定计划,申报《法人主数据规范》标准,完成标准文本、编制说明并开展专家论证工作。四是加快推进麒麟政务数据中心工程建设。新一代政务云项目已于4月进场施工。
6. 关于“在数据资源开放应用上创新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国家最新发布的《数据安全法》有关要求,对《南京市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已形成初稿。已完成我市数据开放网站的建设,会同各部门梳理完成700余个开放数据集。协同市发改委将数据共享列入市对区高质量考核,制定相关考核内容。二是基于政务云构建微服务平台,为各部门业务系统微服务化改造提供公共技术能力支撑,提升系统高并发支撑能力。目前平台已基本搭建完成,正在对统一身份认证、智能语音、地图服务、文字识别等公共能力进行接入注册。三是完成“我的南京”APP适老化改造的课题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
7. 关于“在数据资源的安全保障上新技术应用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大数据局及信息中心区块链应用安全监管,推进区块链应用标准化改造。推进基于区块链技术安全、隐私保护、不可篡改和可溯源等特性的可信账户建设。引入“零信任”安全理念,建设基于零信任的数据安全治理平台。围绕区块链应用标准化改造工作,对照《国家区块链服务网络BSN》和《区块链技术架构安全要求》等标准,从共识机制安全、智能合约安全和账本安全等方面分析相关差异,建立区块链交易数据分析模块,针对交易过程中DDOS攻击和入侵制定防护方案,确保交易稳定可靠。基本完成可信数据管理平台的建设工作。推动零信任数据安全治理平台建设,完成政务云资源的申请和零信任平台服务器、可信代理服务器的部署和联调。二是对网站内容监测技术支持方加强管理,查找和梳理薄弱环节,遴选技术能力强的公司健全安全监测体系;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定期进行分析,完善政府网站标准用语词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给各网站主办单位。三是结合网站改版工作和内容安全监测,对政府网站工作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
8. 关于“党组对市信息中心的领导和管理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强化对市信息中心的领导和管理,修订《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对信息中心“三重一大”事项由党组会研究决策。
9. 关于“局和信息中心工作融合不到位,业务交叉较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项目审批相关依据、原则、流程,厘清各处室和信息中心在项目审批管理中的职责边界,起草《市大数据局关于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的流程规范》。二是完善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对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建设内容进行初步修改,并征求各处室及信息中心意见。三是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与信息中心业务工作关系,明确有关业务事项,推动信息中心制定相应的内部工作流程。
10. 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强化压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具体任务安排责任处室,按规定落实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局机关重点廉政风险点的梳理,并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加强廉洁教育,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形成责任传导机制。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分管领域和分管工作当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四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按要求印制并发放《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提醒手册》和《全省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处理典型案例选编》。完成市管干部纸质报告表报送及处级干部电子数据报送工作。
11. 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与市大数据局党组、市信息中心领导班子沟通,将市信息中心所有项目、“三重一大”事项全部列入监督范围,根据事项重要程度,分级跟进、全流程监督。督促加强廉政教育,认真落实新提拔干部任前谈话制度。指导市大数据局选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我局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的指导下,根据实际下发《关于机关党支部明确纪检委员的通知》,要求各支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纪检委员,目前机关2个支部均已分工调整到位。
12. 关于“项目招投标管理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一是项目立项阶段加强审核,项目立项开始由专人报派驻纪检监察组。二是招标公告中增加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联系方式。三是督促招标代理机构加强对应标公司的关联性审查,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应标单位出具无关联公司共同参加投标的承诺;在开标当天,指定专人通过企查查或天眼查对应标单位关联情况进行预审查。四是对项目招投标管理内控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南京市信息中心采购管理办法》。
13. 关于“对项目跟踪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私自分包的中标单位进行了约谈。二是在不允许分包和转包的项目招标文件模板中增加对私自分包行为的处罚条款。三是修订《南京市信息中心合同管理规定》。
14. 关于“政府投资电子政务项目缺少绩效评价”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加强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增加项目建设进度管理及绩效评价相关功能,对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建设内容进行初步修改。二是对使用市信息化专项资金的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支付进度和使用合规性开展常规审核、跟踪、督促,选取部分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15. 关于“干部作风不够严谨扎实,工作要求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信息中心相关责任人及运维企业向党组会专题汇报,并向市纪委提交了汇报材料。二是信息中心召开系统应急预案编制的讨论会,形成应急预案。三是完成信息中心所有信息系统的梳理工作,明确各系统安全责任人,做好信息中心自有系统应急处置预案的补全归纳工作,做到系统应急预案全覆盖。4月底前全部完成中心各处室重要信息系统的演练工作。四是举办安全意识培训,中心所有信息系统安全责任人参加培训。五是修订《南京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行管理办法》《南京市政务云运行管理办法》。
16. 关于“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成市信息中心人、财、物、事四个方面的规章制度梳理。二是制订市信息中心“三重一大”事项清单,明确具体事项和审定流程。修订《中心绩效分配方案》《中心考勤管理规定》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三是加强项目资料及档案的管理;对机关星级档案单位进行调研学习;完成处室岗位调整,增加一名档案管理人员,并安排前往南京市档案馆学习。
17. 关于“绩效考核方案不合理,干部积极性调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市信息中心领导约谈相关人员,开展工作纪律教育和提醒。按照2020年度的绩效考核和考勤管理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绩效奖金及未休假补贴进行相应扣发。二是完善考核方案,完成《南京市信息中心考勤管理规定》《南京市信息中心绩效考核奖分配方案》的修订完善。
18. 关于“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建工作的政治引领作用,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按照中央、省市委部署,在全局党员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印发《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工作方案》,有序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学习教育。
19. 关于“机关党委工作开展不正常”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与相关部门就选拔任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的条件和流程进行沟通,完成职数预审并印发《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机关处级干部任用工作方案》,目前已完成民主推荐并进入组织考察阶段。二是严格按照党员发展和管理规范,研究党员发展相关工作。已向机关工委报送《2021年发展党员有关情况统计表》。分批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新党员参加机关工委组织的集中培训班,并要求各支部落实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工作。
20. 关于“党的群团工作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工会已设立女工委员。2021年局工会组织机关全体女干部开展丰富多彩的三八妇女节活动。二是市信息中心工会严格按照《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
21. 关于“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问题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
积极争取从市信息中心调任专业干部至局机关工作;积极争取新增行政编制,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申请2021年度名校优生到局机关工作。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经过三个月的努力,巡察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比照上级要求和既定目标仍有一定差距,仍有个别问题一时难以解决,仍有一些措施需要长期坚持。下一步,市大数据管理局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落实巡察整改推动大数据事业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作出大数据方面的新贡献。
(一)压实责任,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新战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发挥党组和班子成员示范表率作用,带动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照巡察整改方案,聚精会神抓落实,以解决具体问题为突破口,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以整改不获全胜不收兵的坚定决心,推动巡察整改攻坚战不断取得新战果。
(二)健全机制,严防问题反弹筑牢新防线。着眼长远、标本兼治,把巡察整改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注重从个性问题、个别现象中挖掘共性问题、规律诱因,特别是对“认识不到位,担当意识不强,整改落实长效机制未能一贯到底”等容易反弹复发、需要长期防范的顽瘴痼疾时刻保持警惕、加强综合分析、堵塞机制漏洞,形成“长久立”的制度防线。
(三)坚持不懈,推动大数据事业实现新作为。将落实抓细巡察整改当作加快大数据事业发展的“催化剂”,深入巩固巡察整改成效,激发在全市重点工作中挑重担、解难题、打硬仗的奋斗激情,以过硬的成果,交出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的大数据工作合格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25-68786874;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C座11层;电子邮箱:dsjglj@nj.gov.cn。
中共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党组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