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清风
钟山清风

中共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钟山清风   更新时间:2018-12-24

  中共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6月22日至8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8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 

  局党委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重要位置,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重要抓手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做到立行立改、真抓实改、全面整改,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一)统一思想,凝心聚力 

  市委巡察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鞭辟入里,把准了雨花台的命脉,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局党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8月31日反馈会议后,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按照巡察组要求,迅速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强化“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意识。面向全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周宁、赵永艳同志在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上讲话的通知》(宁雨烈党〔2018〕57号),广泛传达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意见进行对照检查和深刻剖析,明确了整改的方向和措施。班子成员相互点问题、提意见,敢于直言不讳,主动揭短亮丑,保证了民主生活会的高标准高质量。自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已召开6次党委会和1次干部职工代表座谈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 

  (二)细化责任,挂图作战 

  局党委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7大方面39个具体问题和3条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宁雨烈党〔2018〕64号),编排了《局党委巡察整改计划表》。整改方案及计划表包括7大方面39项整改任务109条具体整改措施,并逐条明确了初步整改时限、整改落实时限、牵头局领导、牵头部门及参与部门,把整改责任讲到位、落到人、压到底,不在问题整改上作选择、打折扣、搞变通。实施挂图作战和对账销号,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雷厉风行抓整改;不能立即解决的,制定具体计划,倒排时序促整改;同时做好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格督责、强化问责,形成上下一盘棋、齐心抓落实的工作合力。 

  (三)破立并举,标本兼治 

  自接受巡察以来,局党委既立足当前抓具体、破难题,也着眼长远找根源、促深入,确保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逐步建立解决深层次问题的长效机制。召开全局大会对党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强化党建工作制度,启动开展党建“强基固本工程”和“解放思想勇担当 红色接力创标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完善了《党委会会议规则》《局长办公会会议规则》《财务报销管理规定》《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使用互联网计算机、手机、政务内网的安全保密规范(试行)》等文件,进一步扎密扎牢制度笼子。严格按照纪委“三转”工作要求,对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作分工和监察室工作职能进行调整,聚焦纪检监察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制定《内控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逐步建立系统完整、规范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内控管理体系,推动日常工作全面提升。 

  二、全力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一)贯彻上级部署不到位 

  1.针对“对中央省市要求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全力推进雨花台红色文化研究院(智库)建设。根据市委宣传部有关会议精神,以南京大学中国智库研究与评价中心为智力支撑,现已完成智库章程、智库三年行动规划、智库五年发展规划纲要初稿。10月23日召开智库筹建咨询会,邀请省市相关单位领导、专家,对智库筹建工作进行研究讨论,提供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11月21日,作为南京市首批重点新型智库,雨花台红色文化研究院正式成立。 

  二是大力推进雨花英烈相关书籍编研出版。推进《雨花英烈日记2》《雨花英烈狱中斗争》两本书的审校工作。其中,《雨花英烈狱中斗争》已完成审校,待市委宣传部审定后正式出版;《雨花英烈日记2》被列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重点选题,按有关程序推进出版工作。推进雨花英烈近亲属口述史征集活动,今年共计完成了20位烈士亲属的口述史采集工作,足迹遍布10个省份。正有序推进《雨花英烈亲属口述史》一书组稿,预计年内出版。 

  三是发挥好雨花英烈研究会的智力支撑作用。9月20日召开纪念陈原道烈士牺牲85周年学术研讨会,推进雨花英烈个体化和深层次研究。12月1日召开“雨花英烈精神与新时代新征程”学术研讨会暨雨花英烈研究会2018年学术年会,推进雨花英烈精神研究迈上新台阶。 

  四是进一步办好雨花台V雨融媒体工作室,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品牌化运作。烈士纪念日期间,工作室聚焦弘扬雨花英烈精神,聚力创新传播手段和话语方式。如推出的一款丁香烈士故事新媒体互动产品,在微信朋友圈引发广泛反响,参与互动的网友达62万。策划推出了系列专题、宣传海报、微视频等宣传产品,雨花台官方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也同步推送。已与“川流不息思政工作团队”接洽,计划启动雨花英烈精神进央媒工程。 

  五是按照市委主要领导7.26专题调研学院工作要求,加快办好雨花台干部学院。组织人员到红旗渠干部学院、恩来干部学院进行实地调研,定期前往干部学院新校址实地考察,建立现场办公室全面了解学院校舍建设情况,不断提出意见建议,推进学院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巾帼传承先烈志 思想解放建新功”妇女特色班的开办,量身定制了两门妇女专题教学课,并尝试在教学管理中利用信息化手段收集学员对课程的反馈意见;积极协调市编办、市财政部门,全力解决学院开办独立账户的问题,确保学院正常运行。同时加强对学院新进人员的培训,目前已全部承担园内现场教学点的教学工作。 

  六是发挥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功能。申报“信仰的种子”系列社教活动,该活动成功入围南京市第二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创新案例;开展雨花台“小小讲解员”夏令营活动,策划《经历——先行者》互动课程和“红色经典诵读会”日常社教课程;组织“小雨滴”志愿者服务队走进学校、社区开展“雨滴课堂”活动,该服务队今年10月被江苏省志愿者协会吸纳为会员。组织讲解员围绕宣讲主题、内容、形式开展讨论,紧扣“两高一大”雨花英烈精神撰写宣讲稿,集中学习省内外优秀宣讲团视频资料。完善雨花英烈纪念地联席会议制度,已与相关传媒公司签订关于探访雨花英烈纪念地项目合作合同;同多家媒体开展合作,如与南京日报商谈青少年仪式教育合作项目,与南京广电集团商谈夏令营课程合作和馆校合作课程开发项目等。 

  七是在第五个全国烈士纪念日到来之际,启动“信仰的力量——2018”展示月系列活动,先后主办、承办、协办了包括缅怀仪式、展览、演出、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的14场红色主题活动,进一步扩大了雨花英烈精神感召力、影响力。 

  2.针对“没有认真落实市委对标找差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 

  按照市委关于开展对标找差创新实干推动高质量发展活动的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对标找差创新实干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对标找差创新实干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宁雨烈办〔2018〕1号),重点围绕雨花英烈精神研究阐释和雨花台干部学院建设发展,对标学习浙江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和河南安阳红旗渠干部学院,力争将雨花英烈精神纳入到中国共产党的精神谱系中去,使雨花台干部学院进入全国干部教育培训的第一方阵。同时,在全局部署开展“解放思想勇担当 红色接力创标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在个人层面从实干担当、创新理念两个方面“创标杆”,各部门围绕研究工作、宣传工作、社会教育、党性教育、纪念设施、环境氛围、基层党建、内部管理八个方面“创标杆”。目前,已完成《十八大以来红色场馆发挥教育功能的实践与启示》《新时代讲好中国雨花台故事的实践和探索》等调研报告,集中教育、讨论交流、工作调研等活动环节已全面开展。 

  3.针对“消除‘杨、季’恶劣影响不坚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9月3日,局党委第二次召开消除“杨、季”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就消除恶劣影响工作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方向和下步举措。二是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将消除“杨、季”恶劣影响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范围,局党委与各党支部签订了责任书。9月份局纪委监察室已对各支部进行了检查,并要求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三是9月19日,局纪委组织全体党员、副科以上人员,进行廉政警示教育,观看警示片2部。9月27日,局纪委监察室发出专门通知,要求各党支部按照市委巡察整改要求和局党委部署,组织支部党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8月25日市委常委班子消除“杨、季”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重从思想上、政治上消除“杨、季”恶劣影响。各支部均已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工作并按时上报了学习和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汇报。 

  (二)党的全面领导不够有力 

  4.针对“2015年前存在‘一言堂’现象和‘圈子文化’”问题。 

  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中组部《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按要求将相关规定挂于党委会议室。根据“解放思想勇担当 红色接力创标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任务分解表,通过新录用公开招聘人员培训、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支部培训、部门培训和参加红旗渠干部学院培训,对干部职工进行了思想大教育,让广大干部职工牢记自己是雨花台的守陵人和布道者,坚守政治原则和行为准则,自觉摒弃“圈子文化”和拉帮结派陋习。 

  5.针对“班子成员之间主动配合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开好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严格执行会议规则,充分发表个人看法,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从全局出发加强研究,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涉及决策事项时,一把手坚持末位发言。二是开好局办公例会。不设具体议题,时间灵活掌握。办公例会上,班子成员既可通报各自分管部门的主要工作,也可就需要其他班子成员支持配合的工作进行沟通交流,还可就管理局近期重点工作或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交换意见、发表看法、提出建议。三是局班子成员之间实行AB角制度。班子成员之间两两结对,互为AB角,在一方因出差、学习、休假或其他情况,暂时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时,由另一方代为处理其分管联系的有关工作,相互补位补台。 

  6.针对“党委未能充分发挥把关定向、统揽全局作用”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完善《党委会会议规则》和《局长办公会会议规则》。局党委分别于今年7月和9月制定完善了《中共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委员会党委会会议规则》(宁雨烈党〔2018〕25号)、《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局长办公会会议规则》(宁雨烈党〔2018〕61号),明确规定了各自议事范围,划清党政权责边界,切实发挥党委把关定向、统揽全局作用。党委会议事范围为“三重一大”事项等应当由局党委集体研究的重要事项;局长办公会议事范围为研究贯彻落实局党委会决定的具体实施意见、措施以及阶段性重点工作等。二是严格把关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题。明确要求议题按会议规则进行提交、汇总、审定。其中,局党委会议题须经党委书记审定。凡提交的议题,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会前充分研究,并提供相关材料、政策依据和可供选择的方案或建议,供会议决策参考,切实提高上会议题质量。三是强化会议决议督办落实,提升党委权威。局党委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必须坚决贯彻执行,由党委成员按照分工牵头组织实施,其他党委成员积极配合,有关处室、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及时编发会议纪要,同时加强催办和督办,确保局党委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7.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新制定的《党委会会议规则》,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内容,规范了“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和程序。“三重一大”事项一律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相关决议形成会议纪要下发落实。局党委主要领导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对所分管部门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履行监管职责。落实“三重一大”责任追究制度,对“三重一大”决策不执行、部分执行、变相执行的部门负责人,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负面影响的,根据事实、性质、情节,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同时,加大“三重一大”制度宣传力度,强化学习传达。利用OA系统在全局广泛宣传告知新制定的《党委会会议规则》,强化干部职工对“三重一大”事项的认识和理解。各部门召开会议,传达《党委会会议规则》尤其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明确了各自责任。 

  (三)思想教育不扎实 

  8.针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 

  开展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培训前制定了培训方案、计划表,培训中对干部职工进行了两次应知应会知识考试,检验学习成效。各支部开展了对党章、《梁家河》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班子成员带领所属支部党员集中学习,同时结合工作进行研讨,带动陵园形成浓厚学习氛围。 

  9.针对“主题教育问题整改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对照整改问题清单,已开始组织“回头看”,梳理了问题清单,明确了责任部门,督导落实问题整改。二是发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带动效应,加强支部党建工作薄弱环节。已开始自查,梳理分析了工作短板,研究确定了若干重点任务,集中力量攻坚克难。三是正在拟定绩效考核办法,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并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讲评。 

  10.针对“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管理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细则。不仅仅将警示教育片作为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的内容,丰富学习形式和内容。二是按照宁委宣通〔2018〕71号文件要求,组织好专题学习。在学习中提前发放学习材料,让中心组成员按通知要求进行预学。集中交流能按事先布置的题目,准备发言提纲或书面材料。交流时有重点发言人,其他中心组成员能围绕主要议题各抒己见。三是记录内容能按规范要求进行,做到重点突出。同时建立了完整的中心组学习台账,内容包括学习材料、学习方案、学习签到表、学习记录、重点发言材料等。 

  11.针对“干部职工教育针对性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雨花台干部队伍实际,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雨花英烈精神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如邀请安徽省委党校教授吴梅芳讲授《认真学习党章 严格遵守党章》,邀请江苏省委党史工办原副主任赵一心讲授《雨花英烈精神的内涵和时代价值》等。二是分层分类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青年干部及新入职人员、各支部党员等开展教育培训。如组织70多名干部职工赴红旗渠干部学院参加为期一周的教育培训;制定《新进人员教育培训方案》,加大对新入职干部的管理。 

  (四)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够 

  12.针对“选人用人导向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格落实市委从严规范干部选用“1+5”文件和《关于印发<南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宁人社〔2012〕206号)等规定,从操作层面准确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个基本流程,严格落实政策规范、主体责任、工作程序和纪律规定,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二是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10月份的科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中,在使用优秀年轻干部上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进了选拔使用办法,民主推荐票不分领导权重,一律一人一票。加大培养管理力度,不唯资历、不唯年龄、不唯身份,使一批年轻干部在竞聘中脱颖而出。三是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严把资格条件关,对不具备任职基本资格条件的,决不搞平衡照顾、降格以求。 

  13.针对“干部培养缺乏长远规划”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开展雨花台干部队伍状况大调研。对雨花台干部职工队伍全面彻底摸清家底,重点针对专业技术人员、科以上干部、青年干部进行分层分类研究,目前已经完成调研报告。二是制定干部人才队伍发展三年规划。以干部队伍状况大调研为基础,统筹考虑公开招聘、人才引进、职级晋升、职称评定、学历获取、退休离职等因素,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清单、抓实工作举措,形成一套完备的干部队伍三年发展规划。目前正结合调研成果,搭建干部人才队伍三年规划的框架结构。三是探索建立符合雨花台干部队伍实际的培养制度。重点激励业务型干部、年轻干部的成长发展,鼓励干部提高学历层次和专业技术水平。目前已着手制定《专业技术资格评聘管理办法》。推行新录用公开招聘人员“导师制”,印发《关于推行新录用公开招聘人员导师制的通知》,建立人才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 

  14.针对“党委对干部选用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坚决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十不准”和“十严禁”纪律要求,科级干部竞聘前组织竞聘人员观看换届选举《九严禁》警示教育片。党委会议明确对反映的选人用人问题,凡举必查、查实必究。严把科级干部竞聘审核关,做好过程跟踪和痕迹管理。二是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对所有新进的军队转业干部和报名参加科级干部竞聘上岗的人员,做到档案逐一审核。坚决防止档案有问题的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三是对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做到“凡提四必”,对7月份处级干部选拔任用中隐瞒不报的同志,给予了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未提拔任用。 

  15.针对“干部日常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党委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在思想上筑牢防线。二是探索建立符合雨花台干部队伍实际的考核制度。计划于年底开展新提拔人员半年考核工作,目前正在草拟制定《新录用公开招聘人员试用期考核办法》。通过经常性考核,了解干部的一贯表现,避免突击考察的弊端。三是修改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并严格兑现落实。借助南京大学李心合教授团队力量,以我局内控体系建设为契机,重新制定我局绩效考核办法,争取于明年初付诸实施。 

  (五)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16.针对“党委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全局大会,全面部署党建工作。局党委与各支部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压紧压实党建责任,并对各支部书记实行述职评议考核。二是根据管理局新“三定”方案机构设置和人员调整,7月19日报经上级党组织中共南京市旅游委员会同意,局党委对新一届支部设置进行了调整,共设八个党支部,党委委员分别挂钩党支部,负责指导挂钩党支部;根据《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新一届支部委员会选举实施方案》,按照选举工作有关要求,各支部分别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按照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出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同时经支委会推选,产生了书记(副书记)并进行了委员分工,7月23日全部完成。三是结合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将党建内容纳入其中,使党建工作绩效可量化,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条块之一。 

  17.针对“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不深刻”问题。 

  整改情况: 

  8月17日召开中央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9月3日召开进一步消除“杨、季”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9月18日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谈心谈话和意见建议收集,深挖思想根源,强化党性剖析,党委书记审阅把关班子成员发言材料。 

  18.针对“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不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各支部对照全局开展的党建“强基固本工程”实施方案,制定了组织生活会计划,做到会前能够与所在支部的党委委员沟通,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主动履行组织生活会签到制和请假手续,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二是各支部对接所在支部的党委委员,拟定上党课的计划安排。年内每名党委委员结合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围绕党的政治建设和陵园工作实际,在所在支部上一次党课,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助推党建“强基固本工程”取得实效,提升新时代我局党建工作标准化水平。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已被纳入基层支部党建目标管理测评内容。三是党委委员能够针对消除“杨、季”恶劣影响等工作,与所在支部党员开展交流;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进行学习座谈,着重在提升党员干部鉴别力、处理力、领导力上下功夫。 

  19.针对“部分支部书记空缺”问题。 

  整改情况: 

  管理局新“三定”方案实施后,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报经中共南京市旅游委员会审批同意,调整了基层党支部设置,调整后共设8个党支部,各支部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委会,7月23日已整改到位。 

  20.针对“部分支部书记能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开办了2018年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班,采取个人自学、专题授课、交流讨论、业务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提升了基层党务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取得了显著效果。二是建立了不合格党支部书记及委员调整制度,明确要求对能力不足、履行职责不到位、群众有反映的党支部书记及委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支部整体建设薄弱、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群众反映强烈或党员测评不合格的支部书记及委员,及时进行调整。 

  21.针对“党委委员深入基层少”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了每名党委委员与党员、职工的联系制,结合工作开展谈心交流,遇到职工生病住院,做到问需解难,进一步畅通了党委领导联系基层党员、职工的渠道。二是党委委员经常结合具体业务工作,与所分管的党员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与一线职工沟通思想,把问题解决在一线。今年通过培训学习、集中座谈交流、入职仪式等多种形式,对新入职的28名人员开展了谈心谈话和思想教育。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党委书记与新选拔任用的10多名处级干部一一进行思想交流,教育引导中层干部切实发挥好中流砥柱和传帮带作用。三是党委书记和党委委员带队走访溧水区洪蓝镇姜家村结对低收入农户,开展“阳光扶贫”工作,定期了解农户基本情况,将帮扶资金如期送达;走访六合区竹镇镇大泉村,将全局党员募集的款项用于帮扶5户困难家庭子女入学。 

  22.针对“机关党总支‘空壳化’”问题。 

  整改情况: 

  在上级党组织中共南京市旅游委员会指导下,制定《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机关总支部委员会选举实施办法》,并通过局党委会审议。10月26日召开党员大会,实施了选举,产生了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23.针对“党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结合雨花台实际,拟制了《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新一届支部委员会选举实施方案》,规范了选举办法,明确了操作流程。同时,印发《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南》给各党支部,明确换届选举各阶段工作内容、原则要求和方法步骤,严格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 

  24.针对“‘三会一课’未正常开展”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7月份开展党建“强基固本工程”后,对照标准化任务清单,每月对各支部开展跟踪检查、督促指导,实施任务销号管理。各支部逐步建立起规范的台账,各党小组能够在支部书记的带领下认真组织开展党员活动。二是各支部组织学习纪实文学《梁家河》,学习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观看以全国道德模范、优秀共产党员赵亚夫为原型的电影《赵亚夫》和展现祖国伟大成就的电影《厉害了,我的国》,并组织观影交流。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座谈交流,为陵园改革发展献计献策。积极发挥支部和党小组作用,落实党员记实管理,推进落实每名党员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4学时的规定。开展创建“学习型党支部”活动,部分党支部成立研读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学习小组,通过个人学习、小组学习、支部学习等形式,学习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系列读本,深刻认识雨花英烈精神的历史地位和时代价值。三是安排专人负责保障离退休支部组织生活的开展,配发党员学习用书和笔记本。组织开展“万人看南京”活动,让老党员们感受改革发展带来的利好,丰富离退休生活,保持离退休党员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的风尚。通过建立QQ群、微信群,保持党员间的密切联系和信息渠道畅通。 

  25.针对“组织发展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 

  已制定组织发展工作制度,明确各阶段、各环节工作程序和要求,明晰各层级工作职责,强化组织发展严肃性。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发展党员工作风险点清单》,逐一对照落实,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26.针对“党员转正工作不正常”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实施细则》《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梳理出发展党员的各阶段具体环节中容易出现的风险点,并已下发《发展党员工作风险点清单》。二是举办专题培训,邀请江苏省社科联周祥宝同志进行《党务工作实务》专题讲座,对发展党员的原则要求和具体流程进行指导。三是下发《发展党员工作基础档案目录》给各党支部。制定专柜对党员发展不同阶段的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考察材料等进行归集保管,与专职档案管理员做好接转工作。 

  27.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从8月份开始,明确各支部专人负责,每月25日前各支部集中收缴党员党费,汇至机关总支部。同时做好台账记录,每月制定党费收缴总报表,将收缴款汇至银行。二是要求全体党员一律采取现金缴纳的方式,严肃党费收缴程序,体现仪式感和荣誉感。各支部做好党费工作记实,并在党员活动证上记录。三是年底将汇集的党费按要求予以上缴和上报,并在局OA平台予以公示;各支部将党员党费的收缴情况向所在支部全体党员进行公示,接收党员群众监督。 

  28.针对“党费补缴”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全面梳理党员补缴过的党费情况。8月14日按照巡察整改通知要求,第一时间拿出了党费补缴方案,经局党委会研究确定后,核算出每名党员补缴党费的金额,实施补缴款的收集工作。二是全面梳理2016年党组织关系在我局党员名单。核实2008年4月—2014年9月期间,组织关系转至我局的党员名单及党费交至日期,确定核算补缴的月数;核准2016年在职党员从2008年4月—2014年9月期间补缴月数。 

  (六)“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29.针对“党委主体责任未压实”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单位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目标管理。局党委与各党支部签订责任书,各支部按照要求,已将责任书有关内容具体细化,明确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人。9月份对各支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要求各支部按照时间节点推动任务落实。二是大力开展党性和纪律教育,组织观看电教片《市政建设领域贪污案案例分析》《粮食系统系列“窝串案”案例分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吸取我局“徐、张”案教训。下发专项通知,组织各支部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党员干部带头把自己摆进去,自觉接受党纪约束,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 

  30.针对“‘一岗双责’空转”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全局性大会,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廉政风险点排查和关键岗位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风险防控进行了部署。要求全局上下抵制不正之风,对违纪现象和人员,敢于亮剑,坚决查处,并作为反面教材进行警示教育。二是各分管领导对今年新提拔的处级干部进行了个别谈话,既谈工作思路也进行廉政提醒。8月9日,局纪委组织全体新提拔处级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提出纪律要求,压实廉政责任,既是落实有关规定,也是对新提拔同志的关爱与提醒。三是党委委员听取所属党支部及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专题汇报。局党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今年廉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来年廉政工作进行谋划部署。 

  31.针对“‘五项清单’制度没有认真执行”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结合管理局工作实际和特点,完善“五项清单”内容。局党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局纪委结合党委委员工作职责和分管范围,制订完善“五项清单”,并要求党委委员签收认领。二是党委委员结合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职责、相关工作落实推进情况和“五项清单”内容,组织所属支部的书记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认真分析研判,查找存在问题,主动提出整改清单。三是将“五项清单”研究部署、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围,提高党委委员抓好“五项清单”,推动“整改清单”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 

  32.针对“警示教育形式单一”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新技术新媒体优势,新组建了管理局廉政微信群,将全局党员、副科以上干部纳入受教范围,紧盯“关键岗位”“关键少数”,在微信群中发送典型案例曝光、廉政工作动态等廉政提醒,积极开展党风党纪宣传教育。同时,在节假日加发信息,进行节日廉政提醒。二是积极拓展警示教育新形式,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开展党纪党规、中央八项规定等方面的应知应会知识测试。通过测试,对党员干部进行了再教育。三是明确由各支部牵头负责所属党员干部的请假事宜,严格执行签到制,对无故缺席两次及以上或者一个年度出勤率不足60%的,纪委监察室视情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理。 

  33.针对“纪检工作聚焦主责主业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调整局领导班子分工。纪委书记分管组织、人事、财务、保卫等工作的问题已整改到位。我局于6月22日印发了《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仅分管办公室(法规处)、监察室、机关党总支、工会。在市委第二巡察组的要求下,经局党委研究,7月26日印发了《关于调整办公室(法规处)分管领导的通知》,明确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办公室(法规处)。二是我局新“三定”方案中,监察室已不再挂审计室牌子。8月6日,局党委会研究了关于监察室审计工作职能划转的事项,决定将监察室所承担的审计职能调整至计划财务处。三是2015年10月,我局成立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监察室被列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是监督,并不担任评委。2017年下半年起,监察室已不再参与招投标工作。今年8月21日,我局印发《关于调整局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不再将监察室人员列入领导小组。四是坚决推动落实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纪委监察室职能定位,聚焦中心任务,突出纪检监察主责主业,落实好对同级党委的监督责任。 

  (七)未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 

  34.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组织各党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不断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关口前移。聘请专业团队,研究分析我局风险点所在,有针对性地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二是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上报自查情况,对发现的风险点及时向分管局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通报。按照我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完成公车改革工作,公开规范处置取消的公务用车,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制定《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公车使用。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管理规定,认真核定办公用房面积,实行统一登记、统一调配,严禁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各项部署,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接待申报、登记、审核规定,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现象。三是以原管理局领导曾发生过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为戒,组织全局党员、副科以上干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管理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具体措施的学习教育,并结合党章党规党纪学习,组织全局党员、副科以上干部进行应知应会测试,着力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35.针对“项目建设管理廉政风险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 

  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进行现有内控制度的调查、诊断、评估,下一步将根据评估报告,编制完善政府采购、工程管理内控制度及流程图,并按此要求严格执行。 

  36.针对“财务监督管理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制定《财务签批管理办法》及《补充规定》《财务报销管理规定》《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等,并对不符合管理局新情况新要求的规定进行废止。二是已开启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项目,聘请第三方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根据要求制定《预算管理办法》《收支业务管理办法》等,修订和完善《合同管理办法》。三是已设立报账员工作体系,优化完善财务人员岗位职责和强化培训,同时启用新版《费用报销审批单》。 

  37.针对“固定资产管理很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已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资产清查盘点,以对全局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同时配合第三方机构进行现有内控制度的调查、诊断、评估,根据评估报告,编制完善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及流程图,并按此要求严格执行。 

  38.针对“对下属企业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宁府办〔2018〕1050号文件要求,推进实施《无偿划转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下属企业和资产相关工作方案》。已完成对划转企业的审计工作和划转企业员工划转后档案工资的核准。二是管理局已在2014年3月10日下文明确免去局干部担任园林有限公司董事长一职,并要求按照《公司法》规定完成变更手续(宁雨烈办〔2014〕13号)。园林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5日召开董事会议,于9月20日召开全体股东大会进行投票,选举陆浩为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 

  39.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不坚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在认真排查整改“四风”问题的基础上,结合管理局工作实际,逐条对照实施细则,制定我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具体措施。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全局党员、副科以上干部进行了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二是制定《财务报销管理规定》,要求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差旅费相关标准和要求报销,凡未按规定附来函或接待清单的公务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凡超出差旅费相关标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加强财务人员和报账员队伍在报销程序和制度落实方面的培训。三是根据《南京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宁人社〔2011〕338号)和《南京市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宁人社〔2015〕120号)要求,修订完善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力争做到不同岗位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保持合理关系。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初步草拟后,由局党委集体研究,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给职工提供畅所欲言的平台和机会,对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给予充分重视并认真研究,做好解释说明。计划于年底提交职代会讨论,明年初付诸实施。 

  三、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既要打好“攻坚战”,集中攻坚,精准发力,将问题逐个击破;更要打好“持久战”,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把成效落到实处。局党委将通过深化整改成果运用,涤旧生新,破立并举,推进雨花台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全面进步。 

  (一)驰而不息,认真抓好后续整改落实 

  当前,我局正处在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全面整改阶段,取得了明显的整改成效。接下来,全局上下将保证思想不松、力度不减,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责无旁贷的使命感和抓铁有痕的精气神,举全局之力圆满做好巡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严格按照巡察整改方案中的措施、时限和要求,用不折不扣的整改措施抓好后续整改,力争到今年底完成整改任务,到明年第一季度结束前进行全面巩固,在严防问题反弹的同时,对一些措施进行长期坚持,确保整改无盲区、落实无死角。 

  (二)强基固本,全面提升管党治党水平 

  此次巡察是市委巡察组本着对雨花台的关心和厚爱,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对局党委进行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切实推动局党委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促进党的建设工作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接下来,局党委将始终坚持把规范基层党建工作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激发组织活力,持续强化每个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统筹推进,使雨花台的党性教育明灯既照亮他人,也照耀自身。 

  (三)顺势而为,大力推进红色文化事业 

  当前,雨花台正值体制调整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明确了2021年建成“一圣地两基地”的奋斗目标,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我们寄予厚望。局党委认为,此次市委巡察是促进雨花台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的重大契机,更是推动新时代雨花台红色文化事业全面进步的强大动力。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高一大”雨花英烈精神的重要论述和用好用活丰富党史资源的重要指示,始终高扬主旋律、释放正能量,更好地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高质量打造雨花台红色文化品牌,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和发展成果回馈上级关心与社会期待。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68783089;邮政信箱:南京市雨花路215号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邮编210012;电子邮箱:yhtyht889@163.com。 

    

  中共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委员会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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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