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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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钟山清风   更新时间:2019-10-1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5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南京仲裁办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6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一)强化政治担当,增强整改自觉 

  巡察整改期间,正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办党组将“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贯穿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树得牢不牢、“两个维护”落实得坚决不坚决的具体表现,在条条抓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真正做到责任担当到位、统筹协调到位、督查督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巡察反馈后,办党组及时学习市委第一巡察组在巡察南京仲裁办党组情况反馈会议上提出的要求,针对反馈意见认真抓好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落实 

  巡察反馈后,办党组高度重视,当天即召开专题党组会,统一思想、端正态度,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办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7月2日,办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深入查摆、剖析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在巡察办和第一巡察组的指导下,办党组多次研究讨论,针对反馈的问题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 

  (三)强化使命担当,从严从实整改 

  在整改过程中,办党组切实担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站在一线,研究推进巡察整改任务落实,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办党组成员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带头指导好各部门的整改,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责任部门通力合作,主动协调、多管齐下、形成合力,能够立即解决的马上进行整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持续用力,确保年内整改到位。巡察整改期间,党组先后8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深入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对照整改清单逐一过堂、集中会诊,逐条整改、逐一销账。 

  二、坚持真抓真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整改中,仲裁办党组坚持以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为导向,围绕制定的整改措施,逐项逐条对照,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一)政治理论学习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办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办党组先后开展了7次集中学习研讨。以观看新时代楷模先进事迹教育录像片,参观南京渡江胜利纪念馆等多种形式,组织了“铭记光辉历史、传承红色基因”“四重四亮”“践行初心使命、争当时代先锋”等主题党日活动。办党组结合主题教育深入企业、社区和基层一线开展走访调研,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办党组书记、机关支部书记分别为仲裁办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上党课,带领党员领导干部静下心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交流心得、畅谈体会、共同研讨,经受了一场坚定理想信念、勇于担当作为的思想洗礼。二是依托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严格落实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员学习计划。办党组对党中央召开的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市委的重要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及时进行了传达学习。今年以来,党组中心组已经组织了学习10次,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和讲话14次,并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将政治理论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防止形式主义。三是制定并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党员所思所想,明确要求做到“五个必谈”。对新提任或转任的干部要进行任前谈话;对新录用或新调入的工作人员或领导干部,因工作需要进行岗位交流或调整的工作人员或领导干部进行岗前谈话。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岗位人员,本着教育在先、事前防范的原则进行提醒谈话。对存在苗头性、风险性问题,或已出现轻微违纪行为,但尚未达到党纪、政纪处分程度的干部,进行警示性的诫勉谈话。目前,党组班子成员之间、办党组与部门负责人及新进人员、重点岗位人员的谈话已经进行,与党员群众的谈心谈话定期开展。 

  (二)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2. 关于仲裁工作改革步伐较慢的问题 

  一是办党组多次研究部署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关于仲裁事业发展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打造国际化区域性仲裁中心、树立南京仲裁品牌、提高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为目标,对现有各项制度进行梳理、谋划工作流程优化,切实提升南京仲裁首位度。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南京仲裁发展思路、明确发展方向,检视问题、找准薄弱环节,为制定《南京仲裁2022发展规划》做好准备。二是为积极融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基层社会治理,办党组成员深入基层一线,通过实地考察、现场办公、工作座谈等方式调研“老五区”办事处,进街道、入企业了解实情。目前,江宁、浦口、溧水、六合、高淳各区已将仲裁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项目范围。三是加大仲裁宣传力度,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开展仲裁“走进机关、走进行业、走进企业”活动,目前已走访了十余家机关单位、行业协会、高新园区以及科技、金融等领域企业。办党组赴江苏省律师协会进行集体调研座谈、听取意见建议。与市律协合作举办专题讲座2场、知识产权论坛和培训班。举办第四届“南仲紫金杯”大学生模拟仲裁庭大赛,参赛高校覆盖江、浙、沪三地。专门制作了仲裁宣传短片,9月高峰时段在南京地铁进行播放,扩大仲裁知晓度。同时狠抓案件质效,提升仲裁公信力。通过与市中院联席会、专家咨询会、业务分析会,把好案件质量;加强对审理时间过长、超审限案件的督办,提高结案效率。目前,本会受理案件数已提前完成序时目标任务。 

  3. 关于在优化营商环境中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的问题 

  一是针对特定行业、企业,送法上门。走进南京国际健康城、南部新城、徐庄软件园等园区,开展了“科技型创新企业的知识产权体系建设与仲裁保护”等系列座谈会,与企业就涉及到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和保护措施等问题展开交流讨论,了解区内企业需求、做好服务对接;走访接待高新科技、软件、金融等领域企业,为企业经营过程中如何进行法律风险防范提出建议,使企业了解仲裁制度及其优势特点。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仲裁工作研究和深化。完成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试点项目、与中国(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加强知识产权仲裁与行政协同保护。与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联合举办了“知识产权仲裁调解能力提升培训班”和“新形势下知识产权发展与仲裁保护论坛”。走进高新园区举办科技型创新企业的知识产权体系的建设与仲裁保护座谈会。三是积极推进金融领域网络仲裁工作。协同省银保监局、银行业协会、市经信委、南京金融促进会等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在金融机构间广泛宣传网络仲裁。在《南京金融业》杂志上专文介绍互联网仲裁,与十余家民营企业及金融机构座谈,介绍网络仲裁系统。目前已有案件在线上处理。与市中级法院金融庭加强沟通交流,建立了联系人制度。 

  4. 关于对标找差工作形式化的问题 

  办党组聚焦服务创新发展,从发展理念、管理制度、队伍建设、宣传拓展、风险防范等方面全面对标找差,针对薄弱环节,将完善制度、细化对标找差工作措施,全面完成2019年对标找差目标任务。 

  (三)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方面 

  5. 关于党组织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办党组4月25日集体学习了新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深刻理解《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规定,增强做好党组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办党组重新发文明确党组成员分工。 

  6. 关于党组织决策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南京仲裁办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清单》,明确了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做到“三重一大”事项全覆盖。现在,所有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和大额资金使用,均经过党组会集体研究。 

  7. 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办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2019年党建工作计划进行了专题研究。下一步,办党组将制定党建工作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层层压实,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党的建设质量。针对党建制度不健全,已经制定了《南京仲裁办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清单》《南京仲裁办党风廉政责任“五项清单”》《南京仲裁办谈心谈话制度》等。 

  (四)党组织基础工作方面 

  8. 关于支委会未按时召开的问题 

  支部重温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增强落实“三会一课”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今年以来,已经召开了8次支委会。 

  9. 关于党小组会不规范的问题 

  从支部和党小组两个层面查找党小组会不落实的原因后,支部已经加强了对党小组活动开展的督促检查。 

  10. 关于支部发展党员工作不够细致的问题 

  支部集中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加强对发展党员的各个环节和流程进行跟踪与核查,确保信息无遗漏缺失。 

  11. 关于党员干部因私出入境审批不规范的问题 

  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因私出入境相关规定,掌握相关程序要求。根据办党组安排,专门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强调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业务工作标准。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员参加了专题培训,熟悉掌握审批工作规范流程并严格落实。 

  (五)选人用人工作方面 

  12. 关于后备干部培养不力的问题 

  办党组已经启动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积极与组织部门进行联系沟通,制定了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同时将加大科级干部选拔力度,研究制定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做好干部队伍的梯队培养。 

  13. 关于用人机制不科学的问题 

  已经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探索适合仲裁发展的人员薪酬评估、调整机制,逐步形成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引才聚才激励机制。正在探索建立完善绩效考核机制,运用好绩效考核结果。 

  (六)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14.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 

  办党组5次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仲裁办党风廉政责任“五项清单”,并认真抓好落实。党组书记与各部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正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并将严格执行。 

  15. 关于防范廉政风险责任落实不够的问题 

  已经梳理了内部管理、财务、资金使用、物品采购等风险、规范了流程,正在梳理业务各环节流程风险。将建立风险防控责任制,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图,确保风险排查细致认真。制定了仲裁秘书廉洁办案“十不准”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在每个仲裁庭张贴,接受社会监督。 

  16.关于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经办党组研究,以“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为目的,确定每月20日为廉政谈话日,针对各廉政风险点,与部门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就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廉洁从政、廉洁办案等方面内容定期开展廉政谈话。目前,党组书记带头、全体党组成员已分别对新进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岗位变动人员做了廉政提醒谈话。 

  17. 关于党内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 

  已经明确一名党组成员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综合部一名工作人员任纪检干事,明确支部纪检委员作为内控监督岗位,加强监督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驻点纪检监察工作。 

  (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8. 关于违规购买会议纪念品的问题 

  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办党组集体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再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从源头上防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发生。 

  19. 关于工会违规组织赴旅游景点参观的问题 

  专题重温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了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及相关工作要求。参加活动的在职人员已将所涉款项退回。 

  (八)内部控制管理方面 

  20. 关于采购程序违反规定的问题 

  对问题产生原因进行了深度剖析,排查了管理漏洞。经办党组研究,已经由分管领导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批评并调整了岗位分工,部门落实专人负责政府采购工作。明确了政府采购范围和工作流程,专门组织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进行学习,规范采购流程,并进行检查落实。现在的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都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21. 关于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根据办党组安排,已由部门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批评并调整了岗位分工,安排专人管理合同。严格合同签订、履行、归档流程,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现有合同签订规范、档案完善,管理台账已经建立。 

  22. 关于财务监督缺失的问题 

  明确财务分工及工作范围,合理配备人员,出纳、会计、采购岗位已经分离,初步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内部财务管理监督体系。加强财务支出审核管理,在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财务各环节的审批流程,审批权限,形成责任清晰的财务管理工作体系。 

  (九)管理制度建设方面 

  23. 关于制度建设不健全的问题 

  加快做好各项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对现行所有各项工作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以正式文件出台了党建等相关制度。近期还将出台行政、财务、业务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体系。 

  24. 关于仲裁员队伍管理弱化的问题 

  修订了《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对仲裁员的聘任条件、程序、培训、使用、考核等进行细化、优化。着手制定仲裁员考核标准,规范仲裁员考核工作,全面、客观评价仲裁员的职业操守、专业水平、办案能力、公正与否,作为续聘仲裁员、优秀仲裁员评选、指定办案仲裁员的依据。明确首席仲裁员、独任仲裁员以及一般仲裁员推荐、指定工作细则,明确考量因素、标准,努力确保指定的仲裁员能够胜任案件审理工作。优化推荐、决定程序,形成随机的、各层级相互监督制约机制。落实仲裁员回避制度和利益冲突审查制度,防止利益输送。建立全面、准确、更新及时的仲裁员信息库,为选聘和指定仲裁员等工作提供支撑。研究改进“三方意见反馈”工作,畅通信息反馈渠道,改进信息收集方式方法,确保三方均能全面真实反馈意见。 

  25. 关于仲裁员监督机制缺失的问题 

  制定了仲裁员廉洁办案承诺制度,在全办大会上邀请仲裁员代表参会,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并通过办案平台系统加强提醒、由仲裁员签字作出书面承诺。聘请仲裁行风监督员,进一步健全仲裁监督体系。 

  26. 关于仲裁收费、退费的特殊情况无细则的问题 

  正在梳理仲裁收费、退费中的特殊情况,起草仲裁收、退费细则,明确特殊情形和内部审批流程,保证收、退费工作依规而行、照章办理。 

  (十)经费开支管理方面 

  27. 关于违规现金报销的问题 

  认真组织学习财务管理相关规定,重点组织财务人员定期学习省市出台的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推进公务卡报销管理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已经办理了公务卡,超过一千元以上的经费支出已经杜绝报销 

  28. 关于会议、培训费用预算控制不严的问题 

  对于会议、培训费用,明确要求先编制经费使用预算,没有预算不得报销,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下一步,在财务管理制度中,将对会议费、培训费相关内容作出明确规定,细化流程管理,明确会议培训经费预算编制的责任部门、预算报告内容、报批流程、使用要求、决算审核等事项。 

  29. 关于办公设备维修不规范的问题 

  按照政府采购工作规范,重新确定了办公设备维修公司。每年将进行评估和重新询价,根据综合评估情况确定维修公司。加强办公耗材使用管理,在全办号召厉行节约。对设备零部件更换,做好内部登记管理,定期进行统计分析。严格规范维修流程和维修费用报销流程,严格按照维修合同执行,维修发票与明细清单要一一对应。经办党组研究,由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30. 关于发放个人劳务费用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已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拟定十月开始对仲裁员报酬、专家讲课、咨询费等个人劳务费用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二是办党组召开党组会,对仲裁员最低报酬进行了明确。修订了《仲裁员办案报酬管理办法》,报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三是结合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尽快实现仲裁员办案报酬审批流程网络在线进行。 

  (十一)会计基础工作方面 

  31. 关于会计原始凭证缺失的问题 

  已经责成责任部门、责任人补齐相关手续,并作出书面说明。已经要求财务人员重点审核退费凭证后附收费单据复印件、仲裁员报酬支付凭证后附明细审批表、办公用品报销附明细清单。下一步,将结合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将仲裁员报酬、退费审批流程网络在线进行、逐案进行记录。 

  32. 关于发票开具单位与实际销售单位不一致的问题 

  在财务管理工作制度中,对财务人员责任明确予以规定。落实对各种财务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和管理工作,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33.关于仲裁退费账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已经实现仲裁相关费用退费时的直接退付。下一步,将结合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推进,将仲裁收费、退费审批流程在线进行。 

  三、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推动南京仲裁工作高质量发展 

  巡察整改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持续发力、长期坚持,南京仲裁办党组将把主题教育成果充分体现在巡察整改之中,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 

  一是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整改实效。不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向深入,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做到知错就改、全面整改,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和“钉钉子”的精神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 

  二是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整改落地。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持续跟踪督导,加快工作进度;对需要长期努力的,坚持一抓到底,务求整改到位。持续提升巡察整改质效,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盘点分析,掌握整改落实的进展、效果和存在问题。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固化巡察成果。在建章立制的同时,狠抓制度的落实,坚持制度执行没有例外,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对部门和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督查与问责,持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通过整改,进一步正风肃纪、凝心聚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5-84721676;邮寄地址:南京市白下路314号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410室(收),邮编:210001;电子邮箱:njzc@njzc.org.cn。 

  中共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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