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清风
钟山清风

中共南京市城管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钟山清风   更新时间:2018-04-2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0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城管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1月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城管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 

  (一)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局党委牢固树立“抓整改首先抓思想”的理念,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强化“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用认识的高度助推行动的力度。局党委专门召开党委会和民主生活会,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带着深厚感情学,带着使命责任学,带着工作任务学,真正学出坚定信念、学出绝对忠诚、学出使命担当。同时,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从根源上查找原因,制订整改措施。1月10日,局党委召开专题党委会,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班子成员一致表态,坚决贯彻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为全局党员干部做好表率。1月24日,局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主动剖析反思。 

  (二)敢于担当作为,落实整改责任。局党委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扣“两聚一高”“两高两强”和“一个高水平建成、六个显著”目标要求,围绕“创新名城、美丽古都”城市定位,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目标导向抓推进、民生导向抓落实,努力做到“精准施策、精细管理、精心服务、精致景观”,全力以赴抓好精细化整治各项任务的落实,激发城市治理新动能,实现城市品质的超越和提升。局党委以巡察为契机,从解决党委班子自身存在的问题入手,狠抓干部队伍建设,提振局系统的精气神。 

  (三)主动认领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局党委对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局全体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责任,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整改成效。局党委书记、局长多次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听取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制定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间节点,逐条分解整改内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全面加快整改落实工作的进度。整改小组依据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3个问题,细化分解成47个具体问题,分别制定了53条措施。每项整改措施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1月19日向市委巡察办书面报送了整改方案清单。 

  (四)确保立行立改,完善规章制度。局党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的问题不推诿、不回避、不拖延,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有一个问题就解决一个问题。各直属单位和机关各部门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主动认领任务、层层细化落实,形成上下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制定的53项整改措施,12项已得到落实,12项已于3月底前完成,5项将在今年上半年完成,涉及常态化开展的37条措施也都在有序推进中。在立足整改的同时,注重查找问题根源,坚持举一反三,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20项,推动了整改成果的进一步巩固和深化。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问题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方面 

  一是强化核心领导意识。从局党委做起,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突出强化核心领导意识。利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等时机抓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的学习,适时组织班子成员进行学习体会交流。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在各级党组织中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通过学习革命传统砥砺意志品质,在对标找差中增强各级班子干事创业的热情和主动谋划的能力,切实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责,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 

  二是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局党委坚持把健全完善制度作为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手段,修订完善了《南京市城管局党委会议规则》和《南京市城管局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结合上级要求和城管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党委会和行政办公会的议题范围、组织程序、研究内容、参与人员等,同时,指导各基层单位制定相应制度,确保各级行政会议组织有力、程序规范、落实高效。 

  三是突出议事重点范围。明确将年度工作计划、年度预决算、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考核方案等重要事项列入党委会议程,强化“三重一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建立局党委会议题和办公会议题申报制度,每月由机关处室、直属单位书面提出议题申请,由组织人事处和办公室牵头把关,在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建立督查反馈和问责机制,确保议事决策的落实力和执行力。 

  2.关于班子超前谋划能力不足方面 

  一是切实提升班子超前谋划的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局党委要紧跟新时代、新要求,主动对标杭州、上海,超前谋划、超前统筹,要对城市要素进行精准化统计分析,为精细化管理打下坚实的数据基础;要充分掌握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精细化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做好充分准备;均衡配置城市资源,实现城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真正把城市管理的精细化落到实处。 

  二是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实施挂图作战,任务细化到部门、责任细化到个人,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按时间节点落实到位。完成市环卫集团的组建,优化配置执法力量,一线执法人员占比达到90%以上。加大网格化巡防监管力度,坚持日告知、月通报制度,每日对168个市管岗抽查率不低于50%,真正抓出工作成效。 

  三是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结合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充实完善自由裁量基准目录,完善新处罚权裁量基准的制定。注重增强已经实施自由裁量基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优化和修订现行裁量基准处罚考量的因素和幅度,2018年上半年完成调研和修订工作。加强对各区自由裁量应用精细化指导,结合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和诉讼案件审理情况,分析各区在事实调查、执法程序、自由裁量基准运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针对性指导。 

  四是加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以服务民生需求、提升城市品质为目的,大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统筹协调、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市区联动”的原则,重点加强对违规广告、店招店牌、占道经营、违法建设、渣土运输等进行专项整治,努力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建设、城管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统筹联动,加大对街巷整治实施人员培训力度,明确工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街巷整治突出精品意识,深入挖掘街巷的文化、历史底蕴,突出创意设计,“一巷一策”;实施成片打造,推行街巷长制度,加强对无名巷、市民反映问题多街巷的治理,形成整体效果,增强市民幸福感。2018年主城六区整治街巷410条、郊区190条。 

  五是强化停车规范化建设。升级信用、支付、管理一体化的智慧停车平台,自动缴费系统融入智慧南京元素。大力推进停车管理诚信体系建设,市信用办、物价、城管等部门协同配合,把公共停车场服务、路面停车收费、车主缴费等行为纳入征信系统。至2018年底,基本建立停车服务管理行业信用体系,实现主动缴费的停车收费模式。注重创新单车管理手段。按照“共享共建共管”的原则,以公安交管局落实共享单车上牌为抓手,全面清理无牌共享单车。加强对共享单车企业的管理,确保市场投放有序有计划。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对共享单车企业的刚性约束机制,加大对单车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管力度,利用电子围栏等科技手段,建立完善共享单车的信用制度。重点监管主城10个禁停区和97个重点区域,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增强各企业自律意识。 

  3.关于管党治党意识不强方面 

  一是大力加强局系统作风建设。持续深化局系统作风建设成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文件,结合城管系统特点,组织政风监督员开展明查暗访,深入了解市民群众对城管工作的反映。注重加强党性教育,运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学习培训、警示教育等形式,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持续有力抓作风改进,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各级党组织结合民主生活会深挖细查、对标找差,制定措施抓实整改。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制定局系统《年度作风建设工作意见》,以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和常抓的韧劲落实作风建设各项制度,增强制度执行的刚性。对巡察反馈的“2015年集体案发查处后,‘四风’问题隐身变异,同年又连续发生下属单位违规公款宴请,公款集体发放礼品事件”,局党委根据掌握的情况,迅速调查,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均受到处理。 

  二是严格落实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管的规范化建设,制定下发《财务报销流程图》,规范报销流程,完善报销手续,加强分类管控,降低支付风险。严格执行《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规定,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注重加强内控管理,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加大对直属单位财务检查和领导干部任期审计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以财务检查意见书的形式进行书面反馈,要求限期整改,对涉嫌违规违纪问题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三是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局党委带头将作风建设的标准立起来,把从严治党的责任扛起来,让从严治党的氛围浓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具体办法,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严肃问责。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加强常态管理和严格监督。对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在局系统范围内点名通报;对严重违纪的,移交市纪委第28纪检组依纪依规处理。 

  4.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一是严格办公用房管理。由局领导牵头,成立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局系统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工作。制定《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对超标使用的办公用房进行清理规范。下一步,将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对办公用房管理的要求,依托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用房信息管理系统,对各类办公用房进行实时、动态、有效管理,定期公布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每半年对各单位办公用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在局系统点名通报,并坚决纠正。 

  二是加强自有公房管理。强化对局自有公房的清理,全面调查梳理摸清底数,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同时兼顾历史情况,按照时间节点分期分批推进整改。制定《自有公房管理规定》,明晰租借和出租办理程序,由局办公室办理,报局长办公会批准。与房产部门积极沟通,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对住房进行清理。 

  三是积极推进“江北项目”建设。自2016年以来,我局按照省政府关于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江北项目)的批复(苏政地〔2017〕926号)精神,积极协调推进落实。两年来,多次与项目实施单位市城建集团沟通协调,督促其对标城建目标任务,加快建设进度。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督促落实,实现2018年城建目标。 

  四是扎实落实环保责任制。坚持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2018年,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指示要求和省垃圾分类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加快修订《南京市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加大源头减量的政策扶持。按照“1+N”垃圾细分模式,全面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学校、医院、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公共服务企业等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500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居民真正参与率达到50%以上。每区各1个核心街道打造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各有关区2个街镇开展垃圾分类行政村达到100%。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开展江南、江北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江南、江北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各区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储运场,就地就近调剂回填。2018年,建筑垃圾中拆迁废料综合利用率达到50%,工程渣土回填利用率达到20%。按环保要求,对水阁场污水站改扩建工程实施环保验收,确保污水处理稳定达标排放。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问题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方面 

  一是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局党委不断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理念,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到基层上党课,每年不少于1次。年初召开局系统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局主要领导和基层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每季度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定期分析研究党建工作形势;每半年听取局系统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年末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和机关党支部书记述职述廉报告,并接受群众民主评议。通过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党建工作目标有效落实。 

  二是不断提升党建规范化水平。注重以制度化促进规范化,健全完善党建制度规范,严格落实《局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规范》,进一步细化《局直属单位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切实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提升基层党建水平,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实行“双述双评”制度和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季报制度,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建考核工作,切实解决标准不高,要求不严,流于形式的问题,确保考核质量和效果,将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党组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是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工作。坚持把做好思想工作作为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让党建工作有温度、有深度。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有效掌握各级干部的现实思想动态,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从局党委班子率先做起,局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与所属党员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做到四个必谈:职务调整必谈,岗位变动必谈,干部家庭有重大变故必谈,干部被问责必谈,结合重大任务、重要活动、重要时节把思想工作做到一线,同时把谈心谈话活动列入基层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一项刚性制度固化下来。 

  2.关于政治思想教育薄弱方面 

  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注重用理论上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治国理政新理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在思想上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紧紧跟随,更加自觉地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和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领导地位。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城市治理前沿理论研究,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与规划南京市城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盯东部中心城市、特大城市定位新要求,紧盯城市管理前沿领域,着力解决城市管理重难点问题,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二是抓好党委中心组学习。在学习内容上,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的学习,重点抓好集中学习、集中宣传、集中宣讲。牢牢把握“八个明确”的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的基本方略,做到学深学透。在学习时间上,将每月第二周周三下午作为局党委中心组固定学习时间;在学习内容上,根据中央、省、市工作部署,结合局中心工作,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确保对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全盘学习领会;在组织形式上,制定《局党委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进一步将党委中心组学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在学习指导上,督促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参照《局党委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抓好自身学习。同时,加强对各直属单位中心组学习的检查指导,将其纳入党建工作同步检查。 

  三是加大对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注重开展党员干部的党性锻炼。3月份,借助市委党校丰富的教育资源,开办十九大精神轮训班,将局系统处以上干部轮训一遍。注重利用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计划5月份组织局系统部分处以上干部赴革命圣地延安开展学习教育。10月份,充分吸收去年办班的成功经验,继续办好党务干部培训班,不断强化局系统党务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履职能力。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在窗口单位开展“亮党员身份、树党员形象”活动,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岗位、融入实践。 

  四是继续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把“大走访”与“四解四促”、扶贫帮困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将“开门听诉求”与“登门问意见”结合起来,继续抓好局领导和各处长周三“接待日”制度,落实好“首接负责制”,抓好“12319”城管热线诉求的办理。局党委和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利用检查调研等时机,组织到城市管理一线了解矛盾困难,倾听群众诉求,解决实际问题。同时,按照“阳光扶贫”要求,完成局机关处以上干部对口扶贫帮困工作,真正把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3.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正常方面 

  一是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坚持将2018年作为基层党建“规范建设年”,以落实标准化为牵引,带动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将规范基层党建工作作为党务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让党务干部明白基层党建“抓什么、怎么抓、抓到什么标准”。抓好支部建设“8+X”制度落实,结合党内创先争优、党支部工作考评,定期对“三会一课”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指导、监督各直属单位严格区分党委(总支、支部)会、行政办公会内容,对未按要求定期召开党委(总支、支部)会,或与行政办公会混开的基层党组织,通报批评,责令立即整改。 

  二是抓好机关党建日常制度落实。健全机关党建基础工作台账。将机关党建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突出出来,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弱项。坚持机关党建形式、内容一起抓,严格按照《机关党建工作细则》,既抓好基本活动开展、基本制度落实、基本经费保障、基本队伍齐整,同时抓好日常台帐的记录规范,对台账资料不规范、不真实的支部进行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并取消优秀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参评资格,切实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把好基层党建关键环节。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严格落实中组部《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查机制的通知》要求,把按期换届作为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的基本要求,建立按期换届督查机制,指导各单位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要求抓好换届工作,并督促局系统未完成换届的二级支部在今年4月底前全部完成换届。下一步,将加大对换届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对逾期未换届的党组织和党组织负责人取消年度各类评先资格。加强党费收缴管理。按照市委组织部党费收缴比例有关规定,严格核算各基层单位应缴党费金额,确保足额收缴;定期通报各单位党费收缴情况,如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并点名通报批评。 

  4.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方面 

  一是进一步优化选人用人的方式。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于选人用人全过程,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标准和程序,改进民主推荐方法,加强会前酝酿沟通,广泛征求意见,强化考察识别工作,科学分析运用推荐测评结果,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按照20字好干部标准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修订完善《城管局干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优化选人用人方法,规范局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防止干部选拔任用中“重能轻德”的若干规定》,加强干部德的教育、考察和监督,对德不过关的、政治上有问题的干部坚决不予任用。 

  二是不断加强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建设。紧扣新时代城市管理需求,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选送优秀干部走出去进行对口专业培训,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积极开展教育培训,注重把集中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组织调训与个人选学、实体培训与网络培训结合起来,多渠道多途径培养干部。积极选派政治觉悟高、能力素质强、发展潜力大的年轻干部进行轮岗交流、挂职锻炼,实现人才队伍的梯次衔接。 

  三是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建立后备干部信息库,紧紧围绕城管主要工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通过民主推荐、比选择优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分类分层地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将打造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按照“退一招一”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环卫、市容等城管相关专业的公务员招录工作;在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中,选用年纪轻、学历高、素质好的干部,逐步改变局机关干部的年龄和专业结构,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的结构。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问题 

  1.关于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 

  一是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坚决贯彻“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的要求,持续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压紧压实。局党委书记分别与班子成员、直属单位主要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各级领导所担负的岗位职责有机结合起来,明确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局党委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放在心上,定期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听取市纪委第28纪检组对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召开局系统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和机关各处室负责人述责述廉报告会,做到对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思路清、底数清。 

  二是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周三下午理论学习日等时机,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准则》、《条例》,逐条研读,学深学透;注重发挥警示教育的特殊教育功能,一方面,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做到以案明纪,警钟长鸣;另一方面,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入剖析系统内典型案例,分析原因、总结教训,发挥提醒、震慑作用,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加强廉政谈话,逢年过节集体谈话提醒,干部职务调整变动个别谈话交待,做到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三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指导监督。坚持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基层延伸,走实“最后一公里”。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建工作一并检查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单位内部出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和风气建设倾向性问题的党组织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实行“一案双查”,既查当事人的责任,也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五项清单”和“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在各基层党组织落细落实。 

  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扎实方面 

  一是畅通监督渠道。建立健全执纪监督渠道,结合新的纪检监督派驻体制,研究制定《与驻在部门进一步强化工作联系的试行办法》,明确联系纪检工作的方式、内容和保障措施。进一步探索健全完善派驻纪检组主要负责人与驻在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定期交换意见、派驻纪检组驻点办公等工作机制,及时收集、整理、分析驻在部门党委(党组)的动态信息,为抓早抓小提供条件。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管理,督促各单位加强关键环节和程序的监管。 

  二是整合监督力量。加强监督执纪的主动性与预判性,做好廉政风险点的梳理和管控措施制定,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监督等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主动加强沟通联络,明确移交责任,做好有效衔接,及时跟进处理,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线下监督与线上监督相配套,面上监督与重点监督相配合,真正形成人人参与监督、人人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 

  三是强化风险防控。经常性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程记实、“五项清单”制度等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形成风险防控体系。对工程建设招投标、城管执法岗位等廉政风险领域,建立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点,及时跟踪督导消除隐患。加强对节庆假日等重要时段廉政风险的提醒,通过电子公告、短信提示等方式让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政弦。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方面 

  一是开展经常性纠“四风”检查。对巡察组指出的局机关存在违规发放补贴、超标准接待等问题,局党委立行立改,责成相关责任人退赔超标准费用。下一步工作中,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具体办法,突出重点抓好专项整治,对审计、财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所有整改问题都能得到有效落实。针对“四风”问题多发的财务管理、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款发放物品等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建章立制,完善长效机制,确保“四风”问题不反弹。 

  二是加强公款购买物品、聘用人员管理。对“有的下属单位公款购买高价值物品,聘用人员从事与辅助执法无关的工作”问题,局党委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4.关于国有资产使用和监管存在漏洞方面 

  一是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管理。我局制定下发《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严格国有资产监管。2017年12月委托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对所属5家改制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审计。通过资产清查审计,理清企业资产,为“事改企”工作画上句号。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规范基层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对违规投资、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接待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是严格薪酬管理。2017年11月,我局制定下发了《南京市城市管理局直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和《局属企业年度综合业绩考核细则》,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对直属企业负责人年度工作进行考核,重点围绕经营绩效指标、管理绩效指标和党建工作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绩效等级。指导督促各直属企业建立职代会制度,完善单位薪酬二次分配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改制单位的绩效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5-88867076;邮政信箱:南京市鼓楼区湛江路65号;电子邮箱:njscsglj@163.com。 

                              中共南京市城管局党委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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