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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510”廉政账户知识问答
[发布日期: 2010-03-03 ]  本文已被浏览过 73185

  [问]设立宁“510”廉政账户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便于党员干部能够及时上交收受的礼金,南京市纪委在银行设立了宁“510”廉政帐户。

  [问]宁“510”廉政账户开户银行在哪里? [答]由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南京营业部统一开设专门账户,全市联网。[问]宁“510”廉政账户的受理业务范围是什么?[答]凡南京市及驻宁各级组织、国家机关、基层群众性组织、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收受的礼金。单位收受的钱款也可按此办理。

  [问]宁“510”廉政账户的缴款方法是什么?[答]缴款人(或委托人)在工商银行全市较大营业网点均可办理缴款业务。

   [问]缴款时需不需要记名?[答]根据文件规定,缴款时不记名、不记单位,只需在《现金缴款单》姓名栏填写宁“510”以及缴款金额即可。

  [问]缴款后银行的凭证收执怎样规定?[答]银行复核后,即出具电脑打印并盖章的凭证收执,手工填写无效,缴款者应妥善保管凭证收执。

  [问]宁510账户上的钱款的去向是什么?[答]按照规定,宁510账户所收到的钱款,由银行直接上缴国库。因此,所缴款项只能缴不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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