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建立信访听证制度公开处理复杂疑难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建立并推行信访听证制度,运行两个月以来,初获群众认可。
据柳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信访听证是指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处理信访件过程中,以听证会的形式,通过听证会参加者的陈述、质询、辩论、评议、合议,查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处理问题,切实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
为规范听证行为,柳州市还专门出台信访听证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了该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可受理举行听证的几种信访情形:涉及人数多,群众反映强烈或社会影响大的;信访人多次联名信访、大规模集体上访,经处理仍未息诉、息访,有可能激化矛盾的;行政机关已作出处理决定,信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要求听证的;上级机关作出复查意见后,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但又未提出复核要求,坚持要上访的;信访诉求没有明确适用的法律法规,对政策有不同理解的。
该市规定,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在接到信访人书面申请10日内决定是否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前7个工作日告知信访人各项权利和义务,听证的时间、地点和需要准备的材料。听证人员主要为机关工作人员,视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专家、学者、新闻记者、法律工作者等担任。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