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细化举措推进惩防体系建设14项制度从源头预防腐败
近日,眉山市出台14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方面的制度,通过健全制度、细化举措,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精神。这组制度被打捆编印成册,全市900多名县级干部人手一册。
14项制度涵盖了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惩防体系建设的“六个方面”,其中一些举措在全省具有创新性。如《眉山市党政领导干部述廉办法(试行)》规定,每年要确定3-5个区县党政正职和市级部门正职向市纪委全会述廉,同时进行无记名民意测评,测评结果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眉山市纪委监察局在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眉山市反腐败重大案件通报制度,视社会反映和实际情况,对查办的重点案件中违纪人员调查处理情况进行及时通报。
眉山市教育局负责人认为,今年该市教育系统涉及民生工程、公用经费的资金达1.2亿元,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和防范。14项制度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约束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从源头预防腐败发生。 (记者 陈松 文铭权)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