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排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陈绍泽强调加大源头防腐力度推进专项治理
本报讯(通讯员 吴德 记者 许震宁) 我市目前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已进入问题排查阶段,针对市级投资3000万元以上、区县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展开问题排查。在昨天召开的全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绍泽强调,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要坚决查处一批工程建设领域中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大要案。
据悉,自9月份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全市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围绕八个方面39项具体任务,细化工作内容,突出治理重点,明确责任要求,专项治理工作正有序推进。
陈绍泽强调,要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达到通过专项治理促进更好发展的目的。坚持“治理、规范、防范”三管齐下,通过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整肃市场秩序。针对查办案件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制度和创新措施。他指出,要认真抓好突出问题的排查,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打折扣。统一组织各专项工作组和有关职能部门,围绕自查工作是否到位、问题查找是否准确、整改措施是否有效等内容开展重点抽查。对不认真自查、搞形式主义的,要通报批评、责令“补课”;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拒不纠正、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既要严厉打击串标围标行为,又要严肃查办中介组织违法违规案件;既要坚决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打击行贿行为;既要查办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权钱交易案件,又要严查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问题。”陈绍泽说,查办案件态度要坚决,措施要得力。对查实的问题,要依法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陈绍泽指出,要加大制度建设和源头防范力度,着重抓好“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系统、“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系统这两个“无形载体”,以及市行政服务中心这个“有形市场”的建设,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来源:南京日报2009年12月25日A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