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对转包和违法分包、违反法定建设程序、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建设质量低劣、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二是加强工程建设质量过程监管。建立严格的建设市场准入和清除制度,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积极推进政府投资工程实施方式的改革。三是进一步规范监理机构行为和职责。在充分发挥其独立监督作用的基础上,制定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严格合同订立和履约,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四是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强化施工企业质量主体责任,防止片面追求低造价而导致工程质量的降低,同时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建邺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