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监督的重点。主要以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办事程序、办事效率、政务公开等五项内容为重点,把效能建设的成果具体体现在服务重点产业项目、加快推进权力阳光运行、电子政务建设等方面。二是明确监督的方式。区效能办采取查阅台帐资料、明查暗访、向效能监督员发放测评表等方式,对各单位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的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要求及时整改。三是明确组织形式。区机关效能提升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效能建设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区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负责受理并协调、督办、核实有关行政效能方面的投诉,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各单位明确专人为效能监督员,对本系统科室效能情况开展监督,对影响行政效能的行为进行纠正处理。四是明确工作要求。要求单位把效能监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营造开展效能监督工作的舆论氛围,对效能建设不力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及时给予效能告诫,情况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江宁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