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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兵推荐】监督是反腐倡廉的有效形式
[发布日期: 2010-01-14 ]  本文已被浏览过 662
  1月1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讲话中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新形势下只有还“监督权”于人民群众,才能更好地推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监督是人民群众表达意见呼声、提出批评建议的重要途径,是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纽带。因此,监督也就顺理成章成为目前最有效、也是最普遍的一种反腐倡廉形式。发挥监督作用,对于推动政府机关转变职能、依法行政、提高效能,及时发现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现部门和单位党风、政风和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时发现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健全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监督往往流于形式,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下级对上级不敢监督。一些单位领导无视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现象严重,一些下级怕遭打击报复,不敢监督。二是同级之间不愿监督。一些干部明知身边存在腐败现象,但生怕得罪人,怕伤了情面,影响团结,于是明哲保身不愿反对。三是上级不想监督。一些上级领导不愿意看到自己任命或推荐的“下属”出事,一旦有人举报很可能采取“大事化小”的方式去处理。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
  那么新形势下如何加强监督。笔者认为须把好“三关”。一要把好“教育关”。须建立起适合新形势、新任务的党风廉政教育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勤业的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要采取多种形式,确保教育效果,切忌流于形式。二要把好“运作关”。应健全和完善党委会或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等规范权力运作的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命、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都应做出明确的规定,杜绝“一言堂”现象。三要把好“监督关”。公开制度是规范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实现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只有给予人民群众知情权,扩大权力的透明度,实行办事公开制度,才能谈得上民主监督。要让人民群众知道和了解权力的运作规范,消除权力的神秘感,对于能够公开的用权行为及与自身密切相关的事项,在不涉及机密的情况下,都应对群众公开。 (高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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