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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本网站《廉政视频》栏目正在播出由市纪委、监察局、市旅游局等单位联合拍摄制作的10集电视系列片《金陵廉史文化游》,全片纵古论今,寄思于景,以“景”承“廉”,以“史”寓“廉”,既是一部赏心悦目、视觉冲击力强的纪实风光片,又是一部主题鲜明、内涵深刻,集历史性、故事性、观赏性于一体的廉政宣传片,欢迎大家点播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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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馈农工党南京市委工作建议落实情况(4)
[发布日期: 2009-11-20 ]  本文已被浏览过 1661
  5、建议要把聘任 “两员”的履职情况及时向民主党派进行反馈,以便于民主党派调整充实人员,保证工作的经常化。
  落实情况:近年来,市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两员”工作,把做好“两员”工作作为推动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拓宽“两员”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域,坚持以保障和促进“两员”积极履行职能为重点,不断完善“两员”工作相关制度。2005年,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了《党风联络员和特邀监察员工作暂行办法》(宁纪发[2005]36号),明确了“两员”任职条件、选聘程序、权责任务,为“两员”有效履行职责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注意将“两员”工作与深化民主监督结合起来,以办理提案为契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民主监督作用的意见》,建立了市民主党派同志参与反腐倡廉的十项制度,创新了有利于“两员”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两员”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为进一步适应我市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更好地做好“两员”工作,我们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关于“两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多次征询“两员”及相关部门意见,对《党风联络员和特邀监察员工作暂行办法》作了修订完善,并于2008年12月6日正式印发执行,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内容更为全面。新的《暂行办法》从总则,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的条件、聘请、任期、解聘、职责、权利、义务,工作制度,组织管理,保障和考核,附则等8个方面分24条作了具体的规定,较之原来的办法在内容有了很大的拓展,内涵更加丰富。
  二是程序更加规范。新的《暂行办法》,无论从“两员”的聘请、解聘,还是“两员”应邀参与相关监督检查等反腐倡廉工作,以及办理对“两员”意见建议的反馈,我们都对有关操作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和要求,既有利于双方相互监督,又有利于共同促进工作,可操作性更强。
  三是监督途径更宽。新的《暂行办法》对“两员”参与反腐倡廉民主监督工作的形式、渠道、途径作了进一步拓展,这不仅体现在“两员”的相关职责、权利中,也体现在参与党风廉政活动、廉情反映、意见办理、情况通报等具体的工作制度中。
  四是管理更为严格。新的《暂行办法》对“两员”参与工作作了量化考核要求,要求对“两员”任期工作情况作出考核鉴定,并将考核结果函告推荐部门和所在单位。这些将更加有利于加强市纪委、监察局与“两员”推荐部门和所在单位的沟通配合,推动“两员”更加主动地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中来,更加积极地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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