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议加强对药房托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防止出现新的腐败行为。
落实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药品集中托管改革涉及到卫生、物价、财政、税收等国家有关法规政策体系,牵动着医药生产厂家、流通企业、医院、医务人员和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市药房托管协调工作小组承担全面组织领导这项改革的任务。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列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市卫生局作为牵头单位,切实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的主导作用,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操作规程,同时履行好协调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职能,加大推进力度。各成员单位发挥业务职能的优势,主动了解情况,加强政策指导,积极支持配合,及时研究处理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疑难矛盾,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协调小组办公室认真分解任务,细化落实到每一个责任单位,加大检查考核力度,保证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相互衔接、有序推进。托管中心认真抓好招标、竞标、签约、让利等各个环节,确保按时序进度完成相关工作。各三级医疗机构紧密结合自身的实际,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拟订详细实施计划,列出阶段工作重点,量化目标任务,明确岗位责任;同时广泛深入地宣传,做好思想发动工作,把每一名医务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都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上来,正确处理好改革与业务工作的关系,严防利用各种借口阻碍改革的进行。把药品集中托管改革与促进医风医德工作紧密结合,将教育、制度、监督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建立起长效预防管理机制,真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改革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是坚持规范操作。托管中心在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对改革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都仔细研究论证,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实现药品采购、储备、使用、结算等各个环节运行公开、透明。各医疗机构认真编制采购计划,及时报送药品需求,树立诚信意识,坚决防止暗箱操作、幕后交易行为。加强对参与改革的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始终牢记肩上的责任,廉洁奉公、严守纪律,不辜负人民群众寄予的厚望,不辜负市委、市政府的重托。
四是加大监管力度。加大对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力度,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抓得不紧,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督促整改。加强网上监管平台建设,全程监控药品使用情况,适时分析购销态势,努力提高监管效能。认真办理群众、企业的来信来访,对借改革之机从中牟取私利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顶风违纪继续搞药品统方、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坚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在药品招投标、采购、供应、配送过程中有严重违规行为的药商、药企,坚决取消其在南京的从业资格。目前三级医院药品集中托管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监督,确保药品集中托管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