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议要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注意查处侵害农民利益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效明显。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取得明显成效。我市被评为全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市,全市13个区县全部被评为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区)。会同市教育局对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执行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制定下发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对招生工作全程参与监督,使政策得到了较好贯彻落实。严格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办费行为,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依据、范围、投诉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收费范围进行收费,并实行财务管理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集中核算、统一收付、票款分离。加强对教辅资料征订工作的管理,成立教辅资料审查小组,对教辅教材实行准入制度,经审查小组审核确定后形成用书目录,进一步规范征订工作。严肃查处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今年以来,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共受理投诉192件次,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8%;查处、清退教育违规资金3.8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79%,我市教育收费信访投诉保持全省最低。
二是药房托管改革工作扎实推进。按照“防腐、惠民、增效”的原则,在全市156家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实行药房托管改革的基础上,向鼓楼医院等9家市属三级医院拓展。按照“政府主导、集中托管、统一收支、全程监管”的改革思路,医院不再单独进药,成立“南京市药品集中托管中心”,组织三级医院药品集中网上采购活动,大宗药品由生产企业定点生产,物流(药品经营)企业统一配送。“托管中心”设立医疗机构药品收支账户,推行现款现货交易,购药货款向供货方统一结算。建立网上监管平台,监控药品使用情况。至目前,二级医院药房托管已让利群众1.16亿元,三级医院药品集中托管最高限价让利群众达26.6%。药房托管改革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商业贿赂行为,“拿回扣、开大处方、开单提成”等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行为。积极协调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推动市委农工办、市中院、司法局、社会矛盾调解办公室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诉调对接”机制,着重解决土地承包纠纷中侵害农民利益问题。今年以来,共受理农民土地信访14件,已全部办结。着重加强对财政涉农补贴、村级组织转移支付等专项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挪用和违规发放涉农补贴等专项资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