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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运用信息技术对万名民警实施“廉情”管理

   近年来,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探索运用信息技术改进和创新廉情管理方式,于去年6月投入运行的“民警廉政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全局1.2万余名民警科学、系统、动态、有效的管理,提升了监督管理效能。
  据介绍,该系统具有运行网络化、报备动态化、数据保密化三大特点和强大的数据查询统计功能。他们充分利用公安局域网覆盖面广和电脑人均拥有率高的优势,确保民警人人可以通过网络在规定时限内登陆系统报备“个人廉情”,确保系统数据的准确性。系统可随时了解各单位执行个人重大事项制度规定情况,也可搜索单个民警廉政历史记录,还可按民警职级、政治面貌、内容种类、违法违纪类别等进行综合统计分析,全面了解一个阶段队伍建设总体概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具体依据。
  该市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通过本人报告、组织收集、社会反映等多种渠道,全面收集了解民警廉政信息:民警在线申报个人重大事项,经本单位领导审核确认后记入系统数据库;按照干部管辖权限,所在单位领导及时把民警奖励、惩处、审计、测评等情况记入系统,确保资料的真实完整;对群众举报投诉、检举、控告以及调查走访、向社会报告工作等渠道掌握的民警廉政情况,全部记入廉政档案留存。“廉政信息”涵盖民警人事信息、房产、车辆情况,配偶子女基本情况、经商、出入境等内容,及收受上缴礼金礼品、接受表彰奖励、受到党政纪处分、群众有效投诉、领导干部责任审计、民主测评等情况。
  该市公安局纪委还专门制定《民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暂行办法》等配套制度,明确规定公安民警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隐瞒不报或不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并取消年度评先受奖资格。领导干部要主动了解、及时掌握职责范围内公安民警个人的重大事项,并督促按规定作出报告。因失教、失察、失纠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截至目前,市公安局有12000余名民警主动登录系统,报告个人重大事项29000余条。其中,处级干部报告4773条,科级干部报告9214条,一般民警报告15013条。
  “民警廉政信息管理系统”记载的各类廉政信息及强大的统计分析功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出当前队伍勤政廉政状况,较好地为抓好队伍预警防范工作提供参考。今年5月,针对系统记载投诉民警“冷硬横推”问题的数据有较大幅度上升的实际,市公安局及时在基层所队和窗口民警中部署开展专项教育整顿,较好地遏制了此类问题的高发势头。他们还根据系统反映出的个别民警的苗头性问题,及早诫勉谈话,做到纠小错防大过,抓苗头绝大患。今年以来,全局根据系统反映情况,共对36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286名民警进行廉政诫勉谈话,起到了较好的教育和警示效果。(作者: 吴德、解冠华 中国纪检监察报7月21日二版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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