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区出台《城市房屋拆迁资金管理办法》,全面规范拆迁资金使用行为,提高拆迁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委派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拆迁项目的调查和实施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出具跟踪意见,对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二是采用全面跟踪方式进行审计监督,全面跟踪确有困难的,采取随即抽样方式,但抽样户数不得低于拆迁调查户数的35%。抽样复核结果误差超过样本总数20%,由区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房产局共同组织复查。三是加强对特困补助等一次性补助的审批管理,建立由监察、审计、财政和拆迁人共同参与的联签审批并报区拆迁安置指挥部核准的审批管理制度,严禁由某一个单位决定一次性补助的对象、内容和额度。(六合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