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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县五项措施治理教育乱收费现象
[发布时间: 2008-08-28 ][字号:][关闭窗口]

    一是教育在先,统一思想认识。召开全县中小学负责人会议,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规定,并用发生在教育系统的典型案例进行获救教育,打牢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思想基础,二是完善制度,规范收费。严格执行学杂费、作业本费常规收费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范围进行亮证收费,实行中小学代办费审核制度,实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电视、报刊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和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和广大家长监督。三是强化财务管理。实行集中核算、统一支付、票款分离,所有收取的钱款一律上缴财政统一专户,学校用钱必须经过教育主管部门集体审批后方可支取,校长无权擅自动用择校费,严禁坐收坐支,同时加强教辅资料征订工作管理。四是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与开展教育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结合起来,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树立教育行业新形象。五是加强督促检查。由县纪委会同县教育、物价、财政部门以走访学生、查看台帐等形式对学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在开学等乱收费易发、高发期加强重点检查。并对教育经费进行核算和审计,确保教育经费全部用于教育教学事业。对发现的乱收费现象坚决做到调查到位、处理到位、清退到位,并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溧水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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