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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朱善璐就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提出四点要求
[发布时间: 2008-08-27 ][字号:][关闭窗口]

  近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朱善璐在市委常委会审议《中共南京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时指出,要以《实施意见》的出台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扎实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工作规划》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贯彻意见和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二要突出南京特色。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南京实际,坚持改革创新,加快形成具有南京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三要注重与时俱进。要在总结经验、发扬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经过5年的努力,使南京反腐倡廉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四要务求取得实效。要针对当前反腐倡廉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滋生腐败行为的深层次问题,推动南京反腐倡廉建设继续走在全省和全国同类城市的前列。(来源:市纪委研究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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