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通讯员 李自庆 何惠全 王红军 记者 殷学兵 王健) 昨天上午,鼓楼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利用职务之便索取巨额贿赂的职务犯罪案件。鼓楼区纪委组织全区近百名机关正处级以上干部到庭旁听,接受警示教育。
检方指控,2002年8月,国企广厦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邱肖利用负责公司销售和审批销售佣金结算的职务便利,在审核公司开发的“天福园”高层住宅项目销售佣金结算、审批销售佣金支付过程中,向代理销售公司索要财物。之后,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先后3次送给邱肖50万元。
2003年3月,“广厦”改制。2004年10月,55岁的邱肖办理了退休手续。
2007年1月,邱肖东窗事发。归案后,她主动向检察机关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但在昨天的庭审中,邱肖却对自己的部分犯罪事实翻供。然而,面对公诉人及法官的提问,她支支吾吾难以自圆其说。
当天的庭审持续了2个多小时。法院没有当庭宣判,择日判决。
昨天开庭前,收到鼓楼区纪委通知旁听庭审的该区部委办局及各街道的负责人早早来到鼓楼法院一号大法庭。邱肖曾经是不少旁听人员熟悉的人,她为贪财走到这一步,令在场的机关干部无不震惊。
庭审结束后,一名干部的话道出了“听众”共同的心声——“原来‘犯罪的陷阱’就在我们身边,如果公仆观念、法律意识淡薄,稍不留心就会掉进去。我们回去后,一定会把庭审情况讲给其他党员干部听,切记严格依法办事,否则追悔莫及!”
据介绍,近年来,鼓楼区十分注重利用本地区少数违纪违法党员的反面典型,进行“寻找悔恨之源”等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从中受到启迪,引以为戒,时刻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拒腐防变。(来源:南京日报 6月27日A8版)